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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勒著;严复
1806—1873
英国共 1 种藏书
穆勒(J.S. Mill,1806—1873),严复译作穆勒,英国逻辑学家。据本书“穆勒名学”出版说明,穆勒继承培根而发展了归纳逻辑学说,首创归纳五法,即契合法、差异法、同异法、剩余法和共变法;他企图在继承培根逻辑学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一套全归纳式的逻辑,把归纳逻辑和演绎逻辑对立起来并排斥演绎逻辑,认为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脱离“试验”和归纳逻辑,主张这种演绎逻辑只有放在归纳逻辑特别是“试验”的基础上加以“改造”才有用。出版说明还指出,穆勒在唯心主义感觉论基础上强调“试验”为一切知识获得的来源,其归纳逻辑具有实证主义性质;其哲学思想在贝克莱主观唯心主义、休谟不可知论以及詹姆士·弥尔联想心理学和边沁伦理学影响下形成,与斯宾塞同属英国派实证主义者。严复,清末民初翻译家,本书译述者;据出版说明,严复所译只是原书一半,讲述演绎法部分译全,归纳法部分只译出一小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