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人物列表
王效文
1888—1979
共 1 种藏书
王效文,民国时期法学者,本书著者。据自序,本书初稿成于开封河南大学,系继续《公司法论》《保险法论》《海商法论》而作;后因在沪东吴大学法律学院、持志学院、中央大学商学院、上海法学院等校担任商事法规讲座,始得稍稍改正重付手民。自序署“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七月一日王效文识于沪上白园”。初版自序说明,本书与《中国公司法论》《中国保险法论》《中国海商法论》为姊妹篇,编著沿革相同,编制体例亦无一致;全书分两编,第一编绪论叙述票据之意义、效用、学说及票据法之沿革、编制法系等,第二编本论根据现行法规参照东西各国法例学说依次论列,并眉注法文、逐条诠释。初版自序还述及参考书籍以日德两国名著为最多,英法名著次之;曾旁听王荫泰讲授德文,从日友三原一正先生及其夫人敏子先生学习日文,并致谢忱。初版自序署“中华民国十九年八月十六日王效文识于沪滨退思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