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目

1956年度建筑安装工程统一施工定额 第一册 一般工业与居住建筑工程 第九分册 竹工工程
1956年度建筑安装工程统一施工定额 第一册 一般工业与居住建筑工程 第九分册 竹工工程
| OB | 48002664 |
|---|---|
| 作者 | 各有关部(局)编制;国家建设委员会、劳动部批准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956 |
| 版本 | 1956年3月第一版,1956年5月锦州第二次印刷 |
| 时期 | 1950—1979 |
| 大类 | 工业技术 |
| 详细分类 | 工业技术·建筑工程(施工定额/竹工工程)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81 页 |
| 容量 | 9.7 MB |
| 文件 MD5 | 74a597fc2750d911bef70a32b442ad01 |
书籍简介
本书为《1956年度建筑安装工程统一施工定额》第1册《一般工业与居住建筑工程》第9分册《竹工工程》,由各有关部(局)编制,取得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由国家建设委员会和劳动部批准,基本建设出版社1956年3月第一版、1956年5月锦州第二次印刷。全书为建筑工程竹工工程的专业施工定额册,内容以预制脚手架、绑扎脚手架、预制屋架、门窗、围墙的制作安装、绑扎、拆除等24节为主,并附架子保养修理需用材料参考表、名词解释图说、名词对照表等。分册说明指出,本分册包括预制脚手架、绑扎脚手架、预制屋架、门窗、围墙的制作安装、绑扎、拆除等24节;以使用一般工具手工操作为准,有特殊工具设备者不包括在内。材料规格方面,本定额所用竹子长度以6公尺计算,直径均以尾径(小头径)为准,发料时应按各节所需要的原竹尾径发料;如长度超过6公尺时,仍作为一根计算,不另扣除其所余长度。材料计算数量为集中配料,并以新料为准;如利用短料及旧料时,必须在保证质量原则下,参照新料规定数量,按实际需要量发料。定额规定材料数量均为实际使用量,已包括施工损耗在内,发料时应按定额办理,不得另行增加。发短料时可按各该工程需用材料情况,按长料折算发给,并附“以短料代替长料之发料折算表”,列明竹子统货1.20—2.00公尺折合每根6公尺长原竹所需短料5.0根,2.10—3.00公尺折合3.0根,3.10—4.00公尺折合2.2根,4.10—5.50公尺折合1.5根,长筋统货4.00—5.00公尺折合8.0根等。选用竹料(竹子、竹片、竹篾)应符合规定标准,如有霹雳、虫蛀、损伤或竹篾上有断腰、大节笆等现象,均不得使用于架子、斜道及临时性工程主要部分中,应预剔选后使用。定额执行中遇有部分材料在本定额内没有包括时,如竹架子填坑所需用的砖石材料、烟囱架子四角所需拉紧用铁线等,可根据实际计算需用量发给,此项铁线必须回收;绑搭屋架所用之临时脚手架,所使用之竹篾未包括在本定额内,其需要数量按实际需用量另行核发,但此项竹篾必须回收60%。
分册说明还规定,本分册中所用之竹篾均为成品,不包括劈篾工作,但在使用前必须将竹篾用清水浸好方可使用;本定额中均包括50公尺及50公尺以内的材料运搬工作(拆除部分30公尺),除临时房屋工程外,并包括各该项目内所需高度的垂直运输在内,凡新架用之铁丝并包括断烧工作在内,执行时不得另外加工。架子工程为使用上的便利,均以累计编制的定额与单价,执行时不用将各步相加,如由地面至十步架子,均包括十步以下的各步定额和单价在内;如遇任务未完而中途调动结算工资者,按已完成部分计算,以后继续进行工作者按差数计算。定额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考虑的水平,对工作量小的也同样要消费准备和结束时间,故考虑其一天的总工作量不足一个工日者,其定额与单价乘以1.11。土质类型说明同第二分册,分第二类土、第三类土,并以开采方法及工具鉴别。劳动定额计法方面,时间定额是某种专业、某种技术等级的工人小组(或个人)在正确劳动组织与生产组织条件下制造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工作时间,本分册时间定额以工日为单位,单位产品时间定额=小组成员工日数之总和÷每日小组产量;产量定额=小组成员工日数之总和÷单位产品时间定额;工时计算基础是9小时;并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修正系数的使用方法、增减工日工资计算、运距计算等。材料消耗定额是规定完成质量合格的单位产品,在节省与合理使用材料条件下所必须的一定规格材料消耗数量,本分册各定额项目的材料消耗定额除特别规定者外,均包括净用量与施工现场的运输损耗及操作损耗,并列出损耗率、损耗量、净用量、总消耗量计算公式;铅丝回收率规定拆除架子、斜道、预制脚手板回收50%,拆除墙及围墙竹笆回收30%。计件单价是工人小组(或个人)完成质量合格的单位产品应给付的工资数,并列计算公式及示例。
据目录,全书列§9-1预制廿型脚手架、§9-2预制脚手板、§9-3绑外架子、§9-4绑斜道、§9-5绑烟囱架子、§9-6绑满堂红架子、§9-7绑打椿架子及基础架子、§9-8绑预制架子、§9-9翻绑预制台阶式架、§9-10翻脚手板、§9-11拆除外架子、§9-12拆除斜道、§9-13拆除烟囱架子、§9-14拆除满堂红架子及打椿架子、基础架子、§9-15拆除密编脚手板、§9-16预制临时屋架、§9-17预制临时门窗、§9-18安装预制屋架、§9-19安装预制门窗、§9-20现场绑搭临时屋架、§9-21现场绑搭临时房屋屋面、§9-22现场绑搭临时房屋墙壁、§9-23圆墙、§9-24拆除临时房屋及圆墙;附录列架子保养修理需用材料参考表、名词解释图说、名词对照表。正文§9-1预制廿型脚手架列工作内容、质量要求、施工说明及每1个之劳动定额与单价、材料消耗定额;§9-2预制脚手板列断料、劈竹片、竹筋、编笆、钻眼、新桨夹条、铅丝、铁钉及50公尺以内材料搬运等操作过程,质量要求竹片宽3.5公分、筋条宽3公分、横编用5道筋、直编用7道筋、每块周围绑扎铅丝10道、两面用铅丝或铁钉不得少于8道,并列劳动定额与材料消耗定额及附注;§9-3绑外架子列挖坑、立杆、埋杆、找正、断料、绑横杆、拉杆、顶撑、十字拉杆、斜杆、拉铁丝、接杆、栏杆及递料、绑扎、找平及50公尺以内运取材料等操作过程,质量要求立杆须埋入地下60公分并找正,事前应将基础夯实或填塞石片、碎砖等,架子每15公尺须绑十字拉杆,三步以内每1.5公尺之间绑斜杆一道,由四步起每隔一步须与建筑物牢固处拉铅丝一道,其间距为1.5公尺,并列地面至第一步至第二十六步的劳动定额与单价、材料消耗定额及附注;§9-4绑斜道列挖坑、立杆、绑横杆、拉杆、斜杆、顶撑、接杆、十字拉杆、栏杆及劈长筋编竹笆面(编竹笆面用现成竹片,并必须用铁钉、铅丝绑扎)及50公尺以内材料搬运等操作过程,质量要求斜道坡度为1:3,每步必须设宽与斜道相同的平台,并列每1公尺之劳动定额与单价、材料消耗定额等。全书以定额表、材料消耗表、计算公式及附注为主,系统规定竹工工程各工序的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计件单价,是1950年代建筑安装工程统一施工定额的重要专业分册,对研究新中国初期建筑业劳动定额管理、竹工工艺、施工组织及基本建设定额体系具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分册说明还规定,本分册中所用之竹篾均为成品,不包括劈篾工作,但在使用前必须将竹篾用清水浸好方可使用;本定额中均包括50公尺及50公尺以内的材料运搬工作(拆除部分30公尺),除临时房屋工程外,并包括各该项目内所需高度的垂直运输在内,凡新架用之铁丝并包括断烧工作在内,执行时不得另外加工。架子工程为使用上的便利,均以累计编制的定额与单价,执行时不用将各步相加,如由地面至十步架子,均包括十步以下的各步定额和单价在内;如遇任务未完而中途调动结算工资者,按已完成部分计算,以后继续进行工作者按差数计算。定额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考虑的水平,对工作量小的也同样要消费准备和结束时间,故考虑其一天的总工作量不足一个工日者,其定额与单价乘以1.11。土质类型说明同第二分册,分第二类土、第三类土,并以开采方法及工具鉴别。劳动定额计法方面,时间定额是某种专业、某种技术等级的工人小组(或个人)在正确劳动组织与生产组织条件下制造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工作时间,本分册时间定额以工日为单位,单位产品时间定额=小组成员工日数之总和÷每日小组产量;产量定额=小组成员工日数之总和÷单位产品时间定额;工时计算基础是9小时;并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修正系数的使用方法、增减工日工资计算、运距计算等。材料消耗定额是规定完成质量合格的单位产品,在节省与合理使用材料条件下所必须的一定规格材料消耗数量,本分册各定额项目的材料消耗定额除特别规定者外,均包括净用量与施工现场的运输损耗及操作损耗,并列出损耗率、损耗量、净用量、总消耗量计算公式;铅丝回收率规定拆除架子、斜道、预制脚手板回收50%,拆除墙及围墙竹笆回收30%。计件单价是工人小组(或个人)完成质量合格的单位产品应给付的工资数,并列计算公式及示例。
据目录,全书列§9-1预制廿型脚手架、§9-2预制脚手板、§9-3绑外架子、§9-4绑斜道、§9-5绑烟囱架子、§9-6绑满堂红架子、§9-7绑打椿架子及基础架子、§9-8绑预制架子、§9-9翻绑预制台阶式架、§9-10翻脚手板、§9-11拆除外架子、§9-12拆除斜道、§9-13拆除烟囱架子、§9-14拆除满堂红架子及打椿架子、基础架子、§9-15拆除密编脚手板、§9-16预制临时屋架、§9-17预制临时门窗、§9-18安装预制屋架、§9-19安装预制门窗、§9-20现场绑搭临时屋架、§9-21现场绑搭临时房屋屋面、§9-22现场绑搭临时房屋墙壁、§9-23圆墙、§9-24拆除临时房屋及圆墙;附录列架子保养修理需用材料参考表、名词解释图说、名词对照表。正文§9-1预制廿型脚手架列工作内容、质量要求、施工说明及每1个之劳动定额与单价、材料消耗定额;§9-2预制脚手板列断料、劈竹片、竹筋、编笆、钻眼、新桨夹条、铅丝、铁钉及50公尺以内材料搬运等操作过程,质量要求竹片宽3.5公分、筋条宽3公分、横编用5道筋、直编用7道筋、每块周围绑扎铅丝10道、两面用铅丝或铁钉不得少于8道,并列劳动定额与材料消耗定额及附注;§9-3绑外架子列挖坑、立杆、埋杆、找正、断料、绑横杆、拉杆、顶撑、十字拉杆、斜杆、拉铁丝、接杆、栏杆及递料、绑扎、找平及50公尺以内运取材料等操作过程,质量要求立杆须埋入地下60公分并找正,事前应将基础夯实或填塞石片、碎砖等,架子每15公尺须绑十字拉杆,三步以内每1.5公尺之间绑斜杆一道,由四步起每隔一步须与建筑物牢固处拉铅丝一道,其间距为1.5公尺,并列地面至第一步至第二十六步的劳动定额与单价、材料消耗定额及附注;§9-4绑斜道列挖坑、立杆、绑横杆、拉杆、斜杆、顶撑、接杆、十字拉杆、栏杆及劈长筋编竹笆面(编竹笆面用现成竹片,并必须用铁钉、铅丝绑扎)及50公尺以内材料搬运等操作过程,质量要求斜道坡度为1:3,每步必须设宽与斜道相同的平台,并列每1公尺之劳动定额与单价、材料消耗定额等。全书以定额表、材料消耗表、计算公式及附注为主,系统规定竹工工程各工序的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计件单价,是1950年代建筑安装工程统一施工定额的重要专业分册,对研究新中国初期建筑业劳动定额管理、竹工工艺、施工组织及基本建设定额体系具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机构简介
本书编制主体为各有关部(局),并经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国家建设委员会和劳动部批准,属于1956年度建筑安装工程统一施工定额的官方编制体系。出版者为基本建设出版社,社址在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该书为第1册“一般工业与居住建筑工程”之第9分册“竹工工程”,用于统一建筑安装工程中竹工工程的施工定额、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及计件单价等。
学术价值
1. 本书为1956年度建筑安装工程统一施工定额的竹工工程分册,系统规定预制脚手架、绑扎脚手架、预制屋架门窗围墙、拆除等24节工程的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计件单价,是研究新中国初期建筑业施工定额体系与劳动管理的重要原始资料。
2. 书中保留竹子长度、尾径、短料折合长料、竹篾使用、铅丝回收、土质分类、时间定额与产量定额计算、计件单价计算等具体规定和表格,对研究1950年代建筑工程竹工工艺、材料消耗管理及定额编制方法具有参考价值。
3. 本书反映国家建设委员会、劳动部及各有关部(局)在统一施工定额中的组织与批准程序,可供研究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建筑业劳动定额史及技术标准史参考。
2. 书中保留竹子长度、尾径、短料折合长料、竹篾使用、铅丝回收、土质分类、时间定额与产量定额计算、计件单价计算等具体规定和表格,对研究1950年代建筑工程竹工工艺、材料消耗管理及定额编制方法具有参考价值。
3. 本书反映国家建设委员会、劳动部及各有关部(局)在统一施工定额中的组织与批准程序,可供研究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建筑业劳动定额史及技术标准史参考。
公版依据
本书出版于1956年,在1912年之后。作者署名为各有关部(局)编制,取得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由国家建设委员会和劳动部批准,OCR未见个人作者署名,按法人作品处理。法人作品出版后已满50年(1956年至2026年已70年),无其他个人贡献者需核查,故判定为“是”。
适用领域
建筑工程史、施工定额与劳动定额史、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史、竹工工艺及技术标准史研究者;对1950年代建筑安装工程统一施工定额、竹工工程定额与计件工资制度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分册说明
目录
分册说明
§9-1 预制廿型脚手架
§9-2 预制脚手板
§9-3 绑外架子
§9-4 绑斜道
§9-5 绑烟囱架子
§9-6 绑满堂红架子
§9-7 绑打椿架子、基础架子
§9-8 绑预制架子
§9-9 翻绑预制台阶式架
§9-10 翻脚手板
§9-11 拆除外架子
§9-12 拆除斜道
§9-13 拆除烟囱架子
§9-14 拆除满堂红架子、打椿架子、基础架子
§9-15 拆除密编脚手板
§9-16 预制临时屋架
§9-17 预制临时门窗
§9-18 安装预制屋架
§9-19 安装预制门窗
§9-20 现场绑搭临时屋架
§9-21 现场绑搭临时房屋屋面
§9-22 现场绑搭临时房屋墙壁
§9-23 圆墙
§9-24 拆除临时房屋及圆墙
附录
一、架子保养修理需用材料参考表
二、名词解释图说
三、名词对照表
版权投诉
如您认为本页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 24 小时内核实并下线处理。投诉邮箱:copyright@openbook.ren。
整理说明
本页书目信息与书籍简介由站长方整理自公版文献,OB 号 48002664。文字识别与元数据如有错漏,欢迎指正(hi@openbook.ren)。
免责声明
内容整理自公版文献,仅供个人学习、研究参考,不对文献内容作任何担保,亦不因此产生商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