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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度建筑安装工程统一施工定额 第三册 建筑机械劳动定额 第二分册 汽车运输
1956年度建筑安装工程统一施工定额 第三册 建筑机械劳动定额 第二分册 汽车运输
| OB | 48002637 |
|---|---|
| 作者 | 各有关部(局)编制;国家建设委员会、劳动部批准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956 |
| 版本 | 1956年3月第一版,1956年5月沈阳第二次印刷 |
| 时期 | 1950—1979 |
| 大类 | 工业技术 |
| 详细分类 | 工业技术·建筑科学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70 页 |
| 容量 | 8.1 MB |
| 文件 MD5 | 5d09132cd53f478e75dda759e8b69ef7 |
书籍简介
《1956年度建筑安装工程统一施工定额 第三册 建筑机械劳动定额 第二分册 汽车运输》为1956年基本建设出版社出版的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标准文件。封面题“1956年度 建筑安装工程统一施工定额 第3册 建筑机械劳动定额 第2分册 汽车运输”,版权页载“基本建设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京书刊出版业营业许可证出字第086号”“沈阳市第一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发行”,1956年3月第一版,1956年5月沈阳第二次印刷,印数1—14,000册,定价0.31元。卷首说明本定额系由各有关部(局)编制,取得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由国家建设委员会和劳动部批准。
本次前20页可见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分册说明”、第一章“人装人卸”说明和部分定额表。目录列有分册说明、第一章人装人卸(说明及§2—1至§2—7第一至第七类货物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第二章机装人卸(说明及§2—8至§2—10第一至第三类货物)、第三章人装自卸(说明及§2—11至§2—14第一至第四类货物),附录一至十分别为货物分类表、各种货物之车箱利用定额表、人员配备表、燃料消耗定额表、往返行驶时间定额表、台班工时利用表、载重汽车人装人卸每车时间表、自卸汽车人装人卸每车时间表、载重汽车机装人卸每车时间表、自卸汽车人装自卸每车时间表。
“分册说明”共十三条,集中说明本分册的编制依据和使用方法。第一,按装卸方法不同分为人装人卸、机装人卸及人装自卸3章,又按运输货物类别不同分为14个定额节。第二,适用于随车配备固定装卸工人、一端装车一端卸车、行驶于施工现场、厂内、库内、市内及市郊一、二、三级道路上之单向汽车运输(即汽车空回装车地点);遇一、二、三级以外道路、山地运输通道坡道较多坡度较大、数处装车一处卸车或一处装车数处卸车、运输量较大组织群车运输在装卸车地点有专门负责装卸工人、往返双程运输等情况不适用本定额。第三,编制依据为1955年重工业部鞍山钢铁建设公司汽车司机技术标准、1955年建筑工程部土木建筑工人技术标准、1955年重工业部汽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四,货物分类根据各种货物在规定不同水平运搬距离下使用一般装卸方法每人装卸一吨货物所需时间不同而划分,共分七类,材料名称见附录一;实际水平运搬距离超过本分册规定时,超过部分可按第1册人工运搬定额办理。第五,时间消费包括准备终结时间、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及工人休息时间;准备终结时间包括开车前检查、加油、加水、发动机械、开往工地、接受工长指示、结束后开回停车场机械保养、填写日报、交接班等;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包括门岗检查、等交通信号、等候火车通过、装卸车地点调头及总计在30分钟以内之机械临时小故障排除与行政或自然造成的中断时间。第六,产品计量单位俱以吨(10吨)表示,并根据汽车载重量及车箱容积规定各种货物之车箱利用定额;运输各种货物时若每次装载量达到车箱利用定额中规定数字,则每次完成产量之吨数即按汽车厂牌规定之汽车载重吨位计算;实际运输货物重量与车箱利用定额表规定材料重量有显著不同时,可将定额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修改。第七,根据汽车载重吨位不同配备不同劳动组织,人员配备情况见附录三;人员配备表不包括司机助手,各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配备,但不参加计件。第八,使用本分册时汽车必须按期检验,并视实际情况按规定进行不同等级修理,以保证汽车正常效率。第九,使用本分册时应同时对燃油油料消耗、修理间隔工时、出勤率等作出相应规定,以避免单纯追求产量而损坏机械。第十,各章时间定额与单价表所列数字俱按汽车行驶于一、二、三级混合平均为二级路面制定;如往返行程中2/3以上距离在一级路面行驶,时间定额乘以系数0.92;2/3以上距离在三级路面行驶,乘以系数1.10;雨后行车在三級路面基础上2/3以上距离道路泥泞、泥水深达3公寸以上时,按前项再乘以系数1.10。第十一,时间定额与单价一律以分数表示,分子为时间定额,分母为计件单价。第十二,时间定额以台班为计算单位,工时计算基础以8小时为一台班;单位产品时间定额=运输单位产品所需行车次数×每次延续时间/(每台班延续时间×班内时间利用系数);运输单位产品所需行车次数=单位产品重量(吨)/汽车载重吨位;每次延续时间=装车时间+卸车时间+往返行驶时间(包括循环的必要中断时间在内);产品单位俱采用10吨。第十三,计件单价是工人小组(或个人)完成质量合格的单位产品应给付的工资数,计算方法为计件单价=(各级工人人数×各级工人日标准工资之总和)×时间定额×1/8;并举例说明嘎斯51运第一类货物运距1.5公里以内每运10吨的计件单价计算,小组四级工人日标准工资8.392分、二级工人6.916分,定额0.225台班,计件单价为6.557分。
第一章“人装人卸”说明,本章适用于人力装车、使用载重汽车运输或使用自卸汽车运输不能自卸之货物;用人力装卸砖类、袋装材料、桶装材料等整齐规则之货物时应按规定码好,装卸各种散碎材料如砂、石、煤炭等时亦应堆放整齐,但不包括码方。本章定额表按汽车名称(嘎斯51、布拉格、赛培尔、吉斯150、司蒂培克、吉斯151、依发、斯柯达706R等)和运距(1.5至30公里)列出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OCR表格数字多可辨,部分表格栏次有错乱。
本书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体系的重要文献,反映了当时汽车运输劳动组织、技术标准、计件工资计算及道路条件调整系数等管理方法,对研究1950年代工程建设定额编制、劳动工资制度及交通运输管理具有资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本次前20页可见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分册说明”、第一章“人装人卸”说明和部分定额表。目录列有分册说明、第一章人装人卸(说明及§2—1至§2—7第一至第七类货物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第二章机装人卸(说明及§2—8至§2—10第一至第三类货物)、第三章人装自卸(说明及§2—11至§2—14第一至第四类货物),附录一至十分别为货物分类表、各种货物之车箱利用定额表、人员配备表、燃料消耗定额表、往返行驶时间定额表、台班工时利用表、载重汽车人装人卸每车时间表、自卸汽车人装人卸每车时间表、载重汽车机装人卸每车时间表、自卸汽车人装自卸每车时间表。
“分册说明”共十三条,集中说明本分册的编制依据和使用方法。第一,按装卸方法不同分为人装人卸、机装人卸及人装自卸3章,又按运输货物类别不同分为14个定额节。第二,适用于随车配备固定装卸工人、一端装车一端卸车、行驶于施工现场、厂内、库内、市内及市郊一、二、三级道路上之单向汽车运输(即汽车空回装车地点);遇一、二、三级以外道路、山地运输通道坡道较多坡度较大、数处装车一处卸车或一处装车数处卸车、运输量较大组织群车运输在装卸车地点有专门负责装卸工人、往返双程运输等情况不适用本定额。第三,编制依据为1955年重工业部鞍山钢铁建设公司汽车司机技术标准、1955年建筑工程部土木建筑工人技术标准、1955年重工业部汽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四,货物分类根据各种货物在规定不同水平运搬距离下使用一般装卸方法每人装卸一吨货物所需时间不同而划分,共分七类,材料名称见附录一;实际水平运搬距离超过本分册规定时,超过部分可按第1册人工运搬定额办理。第五,时间消费包括准备终结时间、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及工人休息时间;准备终结时间包括开车前检查、加油、加水、发动机械、开往工地、接受工长指示、结束后开回停车场机械保养、填写日报、交接班等;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包括门岗检查、等交通信号、等候火车通过、装卸车地点调头及总计在30分钟以内之机械临时小故障排除与行政或自然造成的中断时间。第六,产品计量单位俱以吨(10吨)表示,并根据汽车载重量及车箱容积规定各种货物之车箱利用定额;运输各种货物时若每次装载量达到车箱利用定额中规定数字,则每次完成产量之吨数即按汽车厂牌规定之汽车载重吨位计算;实际运输货物重量与车箱利用定额表规定材料重量有显著不同时,可将定额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修改。第七,根据汽车载重吨位不同配备不同劳动组织,人员配备情况见附录三;人员配备表不包括司机助手,各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配备,但不参加计件。第八,使用本分册时汽车必须按期检验,并视实际情况按规定进行不同等级修理,以保证汽车正常效率。第九,使用本分册时应同时对燃油油料消耗、修理间隔工时、出勤率等作出相应规定,以避免单纯追求产量而损坏机械。第十,各章时间定额与单价表所列数字俱按汽车行驶于一、二、三级混合平均为二级路面制定;如往返行程中2/3以上距离在一级路面行驶,时间定额乘以系数0.92;2/3以上距离在三级路面行驶,乘以系数1.10;雨后行车在三級路面基础上2/3以上距离道路泥泞、泥水深达3公寸以上时,按前项再乘以系数1.10。第十一,时间定额与单价一律以分数表示,分子为时间定额,分母为计件单价。第十二,时间定额以台班为计算单位,工时计算基础以8小时为一台班;单位产品时间定额=运输单位产品所需行车次数×每次延续时间/(每台班延续时间×班内时间利用系数);运输单位产品所需行车次数=单位产品重量(吨)/汽车载重吨位;每次延续时间=装车时间+卸车时间+往返行驶时间(包括循环的必要中断时间在内);产品单位俱采用10吨。第十三,计件单价是工人小组(或个人)完成质量合格的单位产品应给付的工资数,计算方法为计件单价=(各级工人人数×各级工人日标准工资之总和)×时间定额×1/8;并举例说明嘎斯51运第一类货物运距1.5公里以内每运10吨的计件单价计算,小组四级工人日标准工资8.392分、二级工人6.916分,定额0.225台班,计件单价为6.557分。
第一章“人装人卸”说明,本章适用于人力装车、使用载重汽车运输或使用自卸汽车运输不能自卸之货物;用人力装卸砖类、袋装材料、桶装材料等整齐规则之货物时应按规定码好,装卸各种散碎材料如砂、石、煤炭等时亦应堆放整齐,但不包括码方。本章定额表按汽车名称(嘎斯51、布拉格、赛培尔、吉斯150、司蒂培克、吉斯151、依发、斯柯达706R等)和运距(1.5至30公里)列出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OCR表格数字多可辨,部分表格栏次有错乱。
本书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体系的重要文献,反映了当时汽车运输劳动组织、技术标准、计件工资计算及道路条件调整系数等管理方法,对研究1950年代工程建设定额编制、劳动工资制度及交通运输管理具有资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本书系统规定了1956年度汽车运输建筑机械劳动定额的适用范围、货物分类、时间定额与计件单价计算方法,保留人装人卸、机装人卸、人装自卸三类装卸方式和七类货物的定额表,对研究新中国初期建筑安装工程定额体系、劳动组织与工资制度具有资料价值。
2. 分册说明详细载明时间消费构成、车箱利用定额、人员配备、路面调整系数、台班工时利用及计件单价公式,并附货物分类表、燃料消耗定额表、往返行驶时间定额表等,可供研究1950年代汽车运输生产效率、道路条件与劳动管理关系参考。
2. 分册说明详细载明时间消费构成、车箱利用定额、人员配备、路面调整系数、台班工时利用及计件单价公式,并附货物分类表、燃料消耗定额表、往返行驶时间定额表等,可供研究1950年代汽车运输生产效率、道路条件与劳动管理关系参考。
公版依据
本书出版年为1956年,属1912年以后出版物,不适用P0。作者类型为法人作品,由各有关部(局)编制,取得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由国家建设委员会和劳动部批准,无个人署名。按P2规则,法人作品出版后已满50年(1956年至2026年已逾50年),故公版状态判“是”。
适用领域
适合研究新中国初期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劳动工资制度、交通运输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及经济史料的读者参考;亦可作为了解1950年代施工定额编制体例与计件工资计算方法的资料。
序文信息
卷首有“分册说明”,述本分册按装卸方法分为人装人卸、机装人卸、人装自卸3章,按货物类别分为14个定额节;说明适用范围、技术资料依据、时间消费构成、产品计量单位、劳动组织、路面调整系数、时间定额与计件单价计算方法等
目录
分册说明
第一章 人装人卸
说明
§2—1 第一类货物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
§2—2 第二类货物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
§2—3 第三类货物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
§2—4 第四类货物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
§2—5 第五类货物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
§2—6 第六类货物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
§2—7 第七类货物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
第二章 机装人卸
说明
§2—8 第一类货物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
§2—9 第二类货物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
§2—10 第三类货物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
第三章 人装自卸
说明
§2—11 第一类货物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
§2—12 第二类货物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
§2—13 第三类货物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
§2—14 第四类货物每运10吨之时间定额与单价
附录
一、货物分类表
二、各种货物之车箱利用定额表
三、人员配备表
四、燃料消耗定额表
五、往返行驶时间定额表
六、台班工时利用表
七、载重汽车人装人卸每车时间表
八、自卸汽车人装人卸每车时间表
九、载重汽车机装人卸每车时间表
十、自卸汽车人装自卸每车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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