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目

中国方志丛书 华北地方 第117号 河南省宜阳县志 三
书籍简介
本书为《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117号《河南省宜阳县志》第三册,成文出版社据清光绪七年刊本影印,民国五十七年八月台一版。题名页及版心可见“宜阳县志”“全三册”等字样,版权页载“清谢应起等修刘占卿等纂”“清光绪七年刊本影印”“中华民国五十七年八月台一版”,发行人黄成助,出版者成文出版社,印刷者正大印制厂,定价新台币一〇〇〇元正。本次所见为卷十一列女志部分,卷端题“前任知县恒伦原编,谢应起重辑”,内容按时代编排,记晋、元、明、清各代宜阳列女事迹,包括孝女、节妇、烈女等。卷首有小序,阐述列女志编纂宗旨,称“诗载卫共姜宋伯姬者流皆中州产,刘向作列女传,范史综其成事述为列篇,则遭忧遇变者多焉”,又谓“宜邑僻处山陬,风化独厚”,故标列列女以扶人纪、重坤维。所记人物如晋代彭氏女,永嘉之乱中负器出汲,闻贼至走还,驱之溪边,以首触石,山忽开数丈,贼逐之山复合,贼皆磔死,娥不知所在,遗器化为石形似鸡,号曰石鸡山女娥潭;元代秦女逸其名,父有危疾,医云不可疗,女乃闭户默祷,凿胸和药以进,父饮之遂愈;又有秦女妹,父复病,亦为割股置粥中煮熟以进,父少啜即苏。明代列女众多,如陈忠妻杜氏、马氏,刘氏,高氏,张氏,魏氏,杨氏,马氏,吕氏,石安保刘国正妻,张才妻,张天韩城人,王氏,关氏,马氏,刘湛妻,孙氏、赵氏、王娥等,或守节抚孤,或遇乱殉身,或割股疗亲,多经旌表。清代列女亦众,如何女、王女、张女、亢女、木女、韩城张执璧女、周女、刘氏二女、鬼女、玉女、陈女、梁心贞女、檀氏二女等,多因壬戌匪乱投井、投崖、骂贼遇害;又有李氏、张氏、王氏、彭氏、陈氏、单氏、杨氏等守节数十年,奉姑教子,苦节可风。志中每条详记姓氏、夫名、事迹及旌表情况,间附按语,如对凿胸割股疗亲者称“孝自足称,愚亦莫及,幸一时救死回生之术,开后来医创割肉之风”,反映编纂者的伦理评判。本书为方志影印本,保留原刊版式,卷十一列女志集中保存宜阳地方女性传记资料,对研究河南宜阳地方史、女性史、家族史、清代方志编纂体例及列女旌表制度具有文献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卷十一列女志集中保存晋至清代宜阳地方女性传记资料,记其姓氏、夫名、守节、孝行、殉难及旌表情况,可补正史及其他方志之缺,对女性史、地方社会史研究具有史料价值。
2. 志中列女事迹按时代编排,间附按语,反映清代方志列女志的编纂体例、伦理标准及旌表制度,可供方志学、礼制史研究参考。
3. 本书为成文出版社影印清光绪七年刊本,保留原刊版式与文字面貌,对了解《中国方志丛书》的影印体例及版本形态亦有参考价值。
2. 志中列女事迹按时代编排,间附按语,反映清代方志列女志的编纂体例、伦理标准及旌表制度,可供方志学、礼制史研究参考。
3. 本书为成文出版社影印清光绪七年刊本,保留原刊版式与文字面貌,对了解《中国方志丛书》的影印体例及版本形态亦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出版年为1968年,晚于1911年,不适用P0。本书署“成文出版社编辑”,为法人作品,无个人署名;成文出版社于1968年出版,截至处理年份2026年已满50年,符合法人作品“出版后已满50年”规则。同时原志为清光绪七年刊本,亦属公版。故判“是”。
适用领域
方志学、河南地方史、女性史、家族史研究者;清代民国文献与影印方志收藏者;对列女传、旌表制度及地方社会伦理感兴趣者。
目录
本次仅见卷十一列女志部分,全书目录待补。卷十一列女志按时代编排,可见晋、元、明、清列女条目,如彭氏女、秦女、秦女妹、杜氏、马氏、刘氏、高氏、张氏、魏氏、杨氏、马氏、吕氏、石安保刘国正妻、张才妻、张天韩城人、王氏、关氏、马氏、刘湛妻、孙氏、赵氏、王娥、李氏、亢氏、周才美妻、庄氏、爨氏、窦氏、周氏、张氏、何女、王女、张女、亢女、木女、韩城张执璧女、周女、刘氏二女、鬼女、玉女、陈女、梁心贞女、檀氏二女、李氏、张氏、王氏、彭氏、陈氏、单氏、杨氏等。
版权投诉
如您认为本页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 24 小时内核实并下线处理。投诉邮箱:copyright@openbook.ren。
整理说明
本页书目信息与书籍简介由站长方整理自公版文献,OB 号 45001251。文字识别与元数据如有错漏,欢迎指正(hi@openbook.ren)。
免责声明
内容整理自公版文献,仅供个人学习、研究参考,不对文献内容作任何担保,亦不因此产生商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