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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史料摘抄 清实录
| OB | 45000896 |
|---|---|
| 作者 | 内蒙古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中国科学院内蒙古分院历史研究所编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962 |
| 版本 | 1962年呼和浩特版(具体版次OCR未载,待查) |
| 时期 | 1950—1979 |
| 大类 | 艺术·史地 |
| 详细分类 | 历史·地理(民族史史料)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701 页 |
| 容量 | 21.6 MB |
| 文件 MD5 | 65ec8beaef34db8e3b5897778d4945ba |
书籍简介
本书为《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史料摘抄 清实录》,由内蒙古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中国科学院内蒙古分院历史研究所编,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62年在呼和浩特出版。封面及书名页题“达斡尔、鄂温克 鄂伦春赫哲史料摘抄 清实录”,书名页署“内蒙古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中国科学院内蒙古分院历史研究所”,出版者题“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并标“一九六二年·呼和浩特”。卷首有前言和凡例。前言说明:“大清历朝实录”(简称“清实录”)是清王朝的一部档案,从1583年(太祖)开始到1908年(德宗)止,计4363卷,另有“清宣统政纪”(1909—1911)70卷,总计4433卷;现在通行的影印本共1210册。为便于史学界研究达斡尔、鄂温克(清实录中称为“索伦”)、鄂伦春、赫哲四个民族的历史,在中央和地方民族研究部门重视和支持下,在中央民族学院部分下放锻炼师生协助下,1959年苦干七个月,将清实录中有关上述四个民族的记载资料摘抄下来,并按清实录的顺序编排整理出版。前言还指出,清实录系宫廷文献,是用封建统治阶级的观点写成的,它反映了上述四个民族当时的一些政治、经济情况,作为资料有一定价值,但必须批判地加以利用。前言署“内蒙古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中国科学院内蒙古分院历史研究所 一九六一年”。
凡例进一步交代编纂体例:本书以摘抄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四个民族史料为主,也摘抄当时与这四个民族有密切关系或相邻居住的其他部落,如使鹿部、使犬部、萨哈连部、费雅哈、奇勒尔、诺落路、渥集、库尔哈等部落的史料;与这四个民族关系较少的部落如三姓、四姓等未作摘录。资料中提到的黑龙江官兵、黑龙江马队等记载,虽与部分民族有关,也都作了摘录;清实录前几帙中同一史料在不同卷中出现,也作了保留。凡例还说明:按照上述范围,以截录方法摘抄清实录中的有关部分;每摘抄一段,都注明其出于清实录何卷何页(斜线左为卷数,右为页数),并用“A”表示页的正面,“B”表示背面;清实录原有标点符号皆为句号,本书只用顿号代替并列词之间的句号和序次语之后的句号,省略部分用省略号;清太祖满洲实录部分原文没有标点符号,也同样用句号和顿号进行断句。编排上完全按清实录顺序排列,而没有按民族或部落分类。有关上述四个民族历史人物的史料,参考《黑水先民传》和《黑龙江志稿》辨其出身族别而摘录;不属上述四个民族但与上述四个民族关系较大的人物志,也都作了摘录;为较全面、系统地研究历史人物,对于离开本民族地区而在京师和其他地区活动的人物史料和他们的奏折等记载,也都作了扼要的摘录。清实录中各朝年月日以旧历记载,本书注上了公历的年月日。
从目录看,本书按《清实录》朝代顺序编排,包括清太祖满洲实录、清太祖实录、清太宗实录、清世祖实录、清圣祖实录、清世宗实录、清高宗实录、清仁宗实录、清宣宗实录、清文宗实录、清穆宗实录、清德宗实录、清宣统政纪。正文前20页已见清太祖满洲实录和清太祖实录部分条目,涉及己亥年正月东海窝集部内瑚尔哈路二路长王格、张格率百人来贡土产,黑白红三色狐皮、黑白二色貂皮,并乞婚;丁未年东海瓦尔喀部裴优城主策穆特赫请求归附,太祖令舒尔哈齐等率兵往接;丁未年五月征东海窝集部,取赫席赫、鄂谟和苏噜、佛讷赫三处;己酉年遣使致书明国,查还邻朝鲜境瓦尔喀部众,并命扈尔汉征瑚叶路;庚戌年额亦都招服那木都鲁、绥芬、宁古塔、尼马察四路,又击雅兰路;辛亥年征乌尔古宸、木伦二路,扎库塔居民来附及征瑚尔哈路;壬子年布占泰背盟,掠窝集部内瑚尔哈路;甲寅年征雅兰西林二路;乙卯年征额赫库伦城;丙辰年征萨哈连部,取寨十一处,招服使犬路、诺垒实喇忻三处路长;天命年间多次收取东海散居诸部、招降瑚尔哈部、瓦尔喀部、卦勒察部等,并赐宴、授官、给田庐器物。这些条目反映了清初对东海各部及黑龙江流域各族的经略、朝贡、归附、征伐和安置等情况,是研究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及相关部落历史的重要摘抄资料。本书按朝顺序编排并注明卷页,便于检索和核对原文;旧历注公历,便于利用。整体而言,本书是20世纪60年代中国民族史史料整理的一项成果,适合民族史、清史、东北边疆史研究者参考。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凡例进一步交代编纂体例:本书以摘抄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四个民族史料为主,也摘抄当时与这四个民族有密切关系或相邻居住的其他部落,如使鹿部、使犬部、萨哈连部、费雅哈、奇勒尔、诺落路、渥集、库尔哈等部落的史料;与这四个民族关系较少的部落如三姓、四姓等未作摘录。资料中提到的黑龙江官兵、黑龙江马队等记载,虽与部分民族有关,也都作了摘录;清实录前几帙中同一史料在不同卷中出现,也作了保留。凡例还说明:按照上述范围,以截录方法摘抄清实录中的有关部分;每摘抄一段,都注明其出于清实录何卷何页(斜线左为卷数,右为页数),并用“A”表示页的正面,“B”表示背面;清实录原有标点符号皆为句号,本书只用顿号代替并列词之间的句号和序次语之后的句号,省略部分用省略号;清太祖满洲实录部分原文没有标点符号,也同样用句号和顿号进行断句。编排上完全按清实录顺序排列,而没有按民族或部落分类。有关上述四个民族历史人物的史料,参考《黑水先民传》和《黑龙江志稿》辨其出身族别而摘录;不属上述四个民族但与上述四个民族关系较大的人物志,也都作了摘录;为较全面、系统地研究历史人物,对于离开本民族地区而在京师和其他地区活动的人物史料和他们的奏折等记载,也都作了扼要的摘录。清实录中各朝年月日以旧历记载,本书注上了公历的年月日。
从目录看,本书按《清实录》朝代顺序编排,包括清太祖满洲实录、清太祖实录、清太宗实录、清世祖实录、清圣祖实录、清世宗实录、清高宗实录、清仁宗实录、清宣宗实录、清文宗实录、清穆宗实录、清德宗实录、清宣统政纪。正文前20页已见清太祖满洲实录和清太祖实录部分条目,涉及己亥年正月东海窝集部内瑚尔哈路二路长王格、张格率百人来贡土产,黑白红三色狐皮、黑白二色貂皮,并乞婚;丁未年东海瓦尔喀部裴优城主策穆特赫请求归附,太祖令舒尔哈齐等率兵往接;丁未年五月征东海窝集部,取赫席赫、鄂谟和苏噜、佛讷赫三处;己酉年遣使致书明国,查还邻朝鲜境瓦尔喀部众,并命扈尔汉征瑚叶路;庚戌年额亦都招服那木都鲁、绥芬、宁古塔、尼马察四路,又击雅兰路;辛亥年征乌尔古宸、木伦二路,扎库塔居民来附及征瑚尔哈路;壬子年布占泰背盟,掠窝集部内瑚尔哈路;甲寅年征雅兰西林二路;乙卯年征额赫库伦城;丙辰年征萨哈连部,取寨十一处,招服使犬路、诺垒实喇忻三处路长;天命年间多次收取东海散居诸部、招降瑚尔哈部、瓦尔喀部、卦勒察部等,并赐宴、授官、给田庐器物。这些条目反映了清初对东海各部及黑龙江流域各族的经略、朝贡、归附、征伐和安置等情况,是研究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及相关部落历史的重要摘抄资料。本书按朝顺序编排并注明卷页,便于检索和核对原文;旧历注公历,便于利用。整体而言,本书是20世纪60年代中国民族史史料整理的一项成果,适合民族史、清史、东北边疆史研究者参考。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机构简介
内蒙古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中国科学院内蒙古分院历史研究所,为本书编著机构。据前言,两机构为便于史学界研究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四个民族的历史,在中央和地方民族研究部门重视和支持下,在中央民族学院部分下放锻炼师生协助下,于1959年用七个月时间将《清实录》中有关上述四个民族的记载资料摘抄下来,并按《清实录》顺序编排整理出版。前言署“一九六一年”。机构所在地为内蒙古,成立年份及沿革OCR未载,待查。
学术价值
1. 本书将《清实录》中有关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四个民族及相关部落的史料按朝代顺序摘抄汇编,并注明卷页和正背面,便于民族史、清史和东北边疆史研究者检索和核对原文。
2. 凡例说明摘抄范围、编排方式、标点处理和人物族别辨识依据,前言指出清实录的宫廷文献性质和批判利用的必要性,对了解20世纪60年代中国民族史料整理方法和学术背景具有参考价值。
3. 书中保留清初对东海各部及黑龙江流域各族朝贡、归附、征伐、安置等记载,并注公历日期,对研究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及相关部落的历史活动具有史料价值。
2. 凡例说明摘抄范围、编排方式、标点处理和人物族别辨识依据,前言指出清实录的宫廷文献性质和批判利用的必要性,对了解20世纪60年代中国民族史料整理方法和学术背景具有参考价值。
3. 书中保留清初对东海各部及黑龙江流域各族朝贡、归附、征伐、安置等记载,并注公历日期,对研究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及相关部落的历史活动具有史料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出版年为1962年,不适用P0(1911年前)直接判定。本书仅署“内蒙古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中国科学院内蒙古分院历史研究所编”,无个人作者署名,属法人作品。按法人作品规则,出版后已满50年即可判定为“是”。1962年至处理年份2026年已逾50年,故判定为“是”。
适用领域
民族史、清史、东北边疆史研究者;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等民族历史文化研究者和爱好者;高等院校历史学、民族学专业师生;地方志和民族志工作者。
序文信息
卷首有“前言”及“凡例”。前言称:“大清历朝实录”(简称“清实录”)是清王朝的一部档案,从1583年(太祖)开始到1908年(德宗)止,计4363卷,另有“清宣统政纪”(1909—1911)70卷,总计4433卷;现在通行的影印本共1210册。为便于史学界研究达斡尔、鄂温克(清实录中称为“索伦”)、鄂伦春、赫哲四个民族的历史,在中央和地方民族研究部门重视和支持下,在中央民族学院部分下放锻炼师生协助下,1959年苦干七个月,将清实录中有关上述四个民族的记载资料摘抄下来,并按清实录顺序编排整理出版。前言指出清实录系宫廷文献,是用封建统治阶级观点写成的,反映了上述四个民族当时的一些政治、经济情况,作为资料有一定价值,但必须批判地加以利用;前言署“内蒙古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中国科学院内蒙古分院历史研究所 一九六一年”。凡例说明:本书以摘抄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四个民族史料为主,也摘抄当时与这四个民族有密切关系或相邻居住的其他部落,如使鹿部、使犬部、萨哈连部、费雅哈、奇勒尔、诺落路、渥集、库尔哈等部落的史料;与这四个民族关系较少的部落如三姓、四姓等未作摘录;资料中提到的黑龙江官兵、黑龙江马队等记载,虽与部分民族有关,也都作了摘录;清实录前几帙中同一史料在不同卷中出现,也作了保留。凡例还说明:以截录方法摘抄清实录有关部分,每摘抄一段都注明出于清实录何卷何页(斜线左为卷数,右为页数),用“A”表示页的正面,“B”表示背面;清实录原有标点皆为句号,本书只用顿号代替并列词之间的句号和序次语之后的句号,省略部分用省略号;清太祖满洲实录部分原文没有标点符号,同样用句号和顿号断句;编排完全按清实录顺序排列,没有按民族或部落分类;有关四个民族历史人物的史料,参考《黑水先民传》《黑龙江志稿》辨其出身族别而摘录;不属上述四个民族但与关系较大的人物志也作摘录;清实录各朝年月日以旧历记载,注上了公历年月日。
目录
- 清太祖满洲实录
- 清太祖实录
- 清太宗实录
- 清世祖实录
- 清圣祖实录
- 清世宗实录
- 清高宗实录
- 清仁宗实录
- 清宣宗实录
- 清文宗实录
- 清穆宗实录
- 清德宗实录
- 清宣统政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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