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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周族的氏族制与拓跋族的前封建制》是李亚农所著中国古代史学术著作,华东人民出版社1954年9月出版第1版。本次提取前20页,可见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作者自述、目录及前编第一章部分正文。据内容提要,本书是一部研究中国古代史的学术著作,分前后两编:前编研究周族在灭殷时期及稍前于灭殷时期的社会性质,叙述周族的氏族制社会的特征及其对于中国历史所发生的影响;后编研究北魏拓跋族的社会制度,分析拓跋族侵入中国北部、和汉族的封建制社会接触时所发生之各种社会经济现象。内容提要还指出,周族的宗法制度像一线红丝似的贯串着三千年来的中国历史,使中国历史尤其是古代史变成一个扑朔迷离、难于猜破的谜,因此彻底研究灭殷时期或稍前于灭殷时期的周族宗法社会,是解开中国历史之谜的一把钥匙。作者自述进一步说明写作目的:一是根据春秋、战国以及汉初的文献尽可能明确地叙述周族的氏族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一是研究氏族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接触的时候会发生怎样的影响。作者曾在《中国的奴隶制与封建制》中研究氏族制的周族征服奴隶制的殷族之后所发生的情况,本书则研究氏族制社会在征服封建制社会之后所发生的情形,即拓跋族侵入中国北部、成立北魏之后在中国北部所发生的社会制度的变化。作者认为当时中国北部在晋朝统治下本来是封建制社会,后来由于落后民族的侵入,中国社会被拖着向后转了,生产力顿形衰落,虽然没有倒退到奴隶制阶段,但已不能称为封建制,而形成了氏族制与封建制的一种混合物;氏族制的拓跋魏没有经过正常的奴隶制阶段就走进了封建制的大门;对于这种既非奴隶制度亦非封建制度的、包含着氏族制社会的土地制度和封建制社会的剥削方式的社会制度,作者名之曰“前封建制社会”。在史料运用方面,作者在自述中讨论了三种途径:一是考古学田野发掘,但当时尚未发现文武以前的周族物质史料,且古物是“哑的”,不能充分显露古代社会的生产关系和各方面生活,必须认识考古学的局限性;二是民族学比较研究,即研究现存落后社会的生活与文化来类推古代社会机构、家庭形式、精神文化等,如摩尔根研究北美印第安易洛魁人,我国东北和西南地区有不少少数民族至今还停留在奴隶制甚至氏族制阶段,研究这些少数民族生活对中国古代史研究可提供新资料,但也须认识这种比较研究的局限性;三是从古代生活的变形和传说之保留于去古未远的春秋战国以及汉初的文献中取得材料,作者认为三礼——《周礼》《仪礼》《礼记》——是研究周民族原始生活的极重要文献,其中保存了周族氏族制社会的遗物,但须审慎批判和解释,所谓批判就是“去伪存真”,所谓解释就是“由表及里”,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历史观点和方法研究古代文献表面文字,进而阐明古代社会本质。目录显示全书由绪论、前编“周族的氏族制”和后编“拓跋族的前封建制”组成;后编所见章节有第七章拓跋族的氏族生活、第八章南朝的封建制社会、第十章俘虏奴婢僮仆隶户、第十一章均田制及农民的负担、第十二章佛寺及其他各种封建的土地占有、第十三章军事组织;前编所见第一章“氏族制的特征”。正文第一章开篇批判帝国主义御用历史学家利用中国宗法制度和同乡会、行帮组织等诋毁中国人民没有组织强大国家的能力,指出这种研究其名、诬蔑其实的谬论已因中国人民革命胜利和抗美援朝胜利而受到粉碎性打击;作者强调历史科学工作者应该做的不是通过宗法制度研究去证明中国是否应该遭受帝国主义侵略,而是通过宗法制度研究去把握中国古代氏族制社会的真相。文中接着引恩格斯《家族、私有财产及国家的起源》中关于易洛魁人、希腊人和罗马人氏族制特征或习惯的论述,归纳氏族成员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财产必须保留在氏族以内、严禁氏族内结婚等特征,以便对照研究周族社会生活。本书以马克思主义观点研究中国古代氏族制和拓跋族前封建制,对研究中国古史分期、宗法制度起源及北魏社会性质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本书以马克思主义观点研究周族氏族制和北魏拓跋族前封建制,提出“前封建制社会”概念,可供研究中国古史分期、宗法制度起源及北魏社会性质。
2. 前编结合《诗经》《尚书》《史记》及三礼等文献,讨论周族灭殷前后的社会性质和宗法制度,对研究周族氏族制社会特征及其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有参考价值。
3. 后编分析拓跋族侵入中国北部、与汉族封建制社会接触时发生的各种社会经济现象,涉及均田制、俘虏奴婢僮仆隶户、佛寺土地占有、军事组织等,可供研究北魏社会制度。
4. 作者自述讨论考古学、民族学比较研究和文献辨伪三种史料途径及其局限性,强调“去伪存真”“由表及里”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研究古代文献,对了解20世纪50年代中国古史研究方法论有参考价值。
2. 前编结合《诗经》《尚书》《史记》及三礼等文献,讨论周族灭殷前后的社会性质和宗法制度,对研究周族氏族制社会特征及其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有参考价值。
3. 后编分析拓跋族侵入中国北部、与汉族封建制社会接触时发生的各种社会经济现象,涉及均田制、俘虏奴婢僮仆隶户、佛寺土地占有、军事组织等,可供研究北魏社会制度。
4. 作者自述讨论考古学、民族学比较研究和文献辨伪三种史料途径及其局限性,强调“去伪存真”“由表及里”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研究古代文献,对了解20世纪50年代中国古史研究方法论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出版年为1954年,不属于P0(1911年前)情形。按P1个人作品规则核查:作者李亚农为个人,本次OCR未载其卒年,据通行资料为1906—1962,卒于1962年,至处理年份2026年已满50年,故判“是”。
适用领域
中国古代史、中国古史分期、魏晋南北朝史、民族史研究者,历史专业师生,以及关注宗法制度起源和北魏社会制度的读者。
序文信息
正文前有作者自述(无标题),末署“一九五四年春著者于上海”。文中说明写这本小册子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根据春秋、战国以及汉初的文献尽可能明确地叙述周族的氏族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一是研究氏族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接触的时候会发生怎样的影响。著者曾在《中国的奴隶制与封建制》一书中研究过氏族制的周族征服了奴隶制的殷族之后所发生的情况,现在打算在这本小册子里研究氏族制社会在征服了封建制社会之后所发生的情形,即拓跋族侵入中国北部、成立北魏之后,在中国北部所发生的社会制度的变化。作者认为当时中国北部在晋朝统治下本来是封建制社会,后来由于落后民族的侵入,中国社会被拖着向后转了,生产力顿形衰落,虽然没有倒退到奴隶制阶段,但已不能称为封建制,而形成了氏族制与封建制的一种混合物;氏族制的拓跋魏没有经过正常的奴隶制阶段就走进了封建制的大门;对于这种既非奴隶制度亦非封建制度的、包含着氏族制社会的土地制度和封建制社会的剥削方式的社会制度,名之曰“前封建制社会”。作者还说明本书承顾颉刚先生费心校阅,纠正违误之处不少,搜集后编资料时得到叶笑雪先生帮助颇多,并向两位先生致谢。
目录
- 绪论
- 前编 周族的氏族制
- 第一章 氏族制的特征
- (后续章节本次OCR未见)
- 后编 拓跋族的前封建制
- 第七章 拓跋族的氏族生活
- 第八章 南朝的封建制社会
- 第十章 俘虏奴婢僮仆隶户
- 第十一章 均田制及农民的负担
- 第十二章 佛寺及其他各种封建的土地占有
- 第十三章 军事组织
- 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篇目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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