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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 四
书籍简介
本书为《聊斋志异》第四册,题蒲松龄撰,文学古籍刊行社出版。据版权页,本书1955年9月北京第一版,1955年10月上海第一次印刷,西装四册,印数0001—4100,定价10.75元;出版者为文学古籍刊行社,地址为北京东四头条胡同四号,印刷者为信大橡皮印刷厂,发行者为新华书店,书号(27)。本次OCR所见为前20页,包括版权页、目录片段及正文数篇,可据以了解本册的版式、篇目和文本面貌。
OCR目录片段可见“有书”“彭二像”“何仙”“小次”“也一”“贯奉雉”“京怀”等字样,因OCR辨识不清,部分篇题待考;正文可见《鸟语》《天宫》等篇,以及一篇叙泽州生与袁姓友人交往、虎救、仙女婚姻及大器可弃兄弟故事的篇目(篇题OCR辨识不清)。《鸟语》篇叙中州境有道士募食乡村,能解鸟语,预言火灾、人家双生子将死、县令内室争宠、县令贪财会计及去官等事,所言多奇中,而道士朴野肆言,后县令果以赃罢。《天宫》篇叙郭生京都人,年二十余,仪容修美,一日薄暮有老妪贻酒,饮之醉卧,醒后与女子并枕,入洞府与仙女相处;后游天宫,见美人南向坐,八珍罗列,仙女行酒送归,郭生留恋,仙女许给灯火送之入洞,见丹垩精工、寝处褥革棕毡尺许厚。另一篇叙泽州生侨寓邻坊,与袁姓友人交好,袁赠象箸;后邻院屠氏与生家积不相能,因小仆窃象箸卖于屠家,屠氏报官,生母受惊病卒;生被解郡,途中虎出啮二役救生;袁愤而杀邻家父子十余口,临去执灯谓婢“杀人者我也,与人无涉”;后公主仙女与生结缘,生二子大器、可弃,大器十七岁及第,娶云氏,夫妻孝友;可弃渐长不喜读,偷与无赖博赌,盗物,父怒挞之,后娶侯氏女,侯氏悍而慧,持刀逐可弃,终使改行,异史氏评“悍妻姤妇遭之者如壮附于骨,死而后已,岂不毒哉”等。可见本册所收聊斋故事兼及志怪、寓言、家庭伦理与社会讽刺,情节曲折,人物鲜明,保留“异史氏曰”评语,体现《聊斋志异》以传奇笔法写志怪、借鬼狐花妖讽喻世情的特色。
本书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文学古籍刊行社印行的《聊斋志异》版本之一,保留1950年代古籍整理出版的版权、印数、定价、印刷发行等信息,对研究《聊斋志异》版本流传、新中国成立初期古籍整理出版及聊斋故事文本传播具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OCR目录片段可见“有书”“彭二像”“何仙”“小次”“也一”“贯奉雉”“京怀”等字样,因OCR辨识不清,部分篇题待考;正文可见《鸟语》《天宫》等篇,以及一篇叙泽州生与袁姓友人交往、虎救、仙女婚姻及大器可弃兄弟故事的篇目(篇题OCR辨识不清)。《鸟语》篇叙中州境有道士募食乡村,能解鸟语,预言火灾、人家双生子将死、县令内室争宠、县令贪财会计及去官等事,所言多奇中,而道士朴野肆言,后县令果以赃罢。《天宫》篇叙郭生京都人,年二十余,仪容修美,一日薄暮有老妪贻酒,饮之醉卧,醒后与女子并枕,入洞府与仙女相处;后游天宫,见美人南向坐,八珍罗列,仙女行酒送归,郭生留恋,仙女许给灯火送之入洞,见丹垩精工、寝处褥革棕毡尺许厚。另一篇叙泽州生侨寓邻坊,与袁姓友人交好,袁赠象箸;后邻院屠氏与生家积不相能,因小仆窃象箸卖于屠家,屠氏报官,生母受惊病卒;生被解郡,途中虎出啮二役救生;袁愤而杀邻家父子十余口,临去执灯谓婢“杀人者我也,与人无涉”;后公主仙女与生结缘,生二子大器、可弃,大器十七岁及第,娶云氏,夫妻孝友;可弃渐长不喜读,偷与无赖博赌,盗物,父怒挞之,后娶侯氏女,侯氏悍而慧,持刀逐可弃,终使改行,异史氏评“悍妻姤妇遭之者如壮附于骨,死而后已,岂不毒哉”等。可见本册所收聊斋故事兼及志怪、寓言、家庭伦理与社会讽刺,情节曲折,人物鲜明,保留“异史氏曰”评语,体现《聊斋志异》以传奇笔法写志怪、借鬼狐花妖讽喻世情的特色。
本书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文学古籍刊行社印行的《聊斋志异》版本之一,保留1950年代古籍整理出版的版权、印数、定价、印刷发行等信息,对研究《聊斋志异》版本流传、新中国成立初期古籍整理出版及聊斋故事文本传播具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本书为《聊斋志异》第四册,保留《鸟语》《天宫》及叙泽州生、大器可弃兄弟等篇目文本,可供《聊斋志异》篇目校勘、故事类型及“异史氏曰”评语研究参考。
2. 本书1955年由文学古籍刊行社出版,版权页保留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印数、定价、印刷发行等信息,对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古籍整理出版、文学古籍刊行社出版物及《聊斋志异》版本流传具有史料价值。
3. 本册所收故事兼及志怪、寓言、家庭伦理与社会讽刺,体现《聊斋志异》以传奇笔法写志怪、借鬼狐花妖讽喻世情的文学特色,可供古代小说、民间文学及清代社会文化研究参考。
2. 本书1955年由文学古籍刊行社出版,版权页保留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印数、定价、印刷发行等信息,对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古籍整理出版、文学古籍刊行社出版物及《聊斋志异》版本流传具有史料价值。
3. 本册所收故事兼及志怪、寓言、家庭伦理与社会讽刺,体现《聊斋志异》以传奇笔法写志怪、借鬼狐花妖讽喻世情的文学特色,可供古代小说、民间文学及清代社会文化研究参考。
公版依据
《聊斋志异》成书于清代,作者蒲松龄(1640—1715)卒于1715年,成书年在1911年之前,按P0规则直接判为“是”,无需再查其他贡献者卒年。1955年为后出版本,不影响公版判定。
适用领域
中国古代小说、聊斋学、版本目录学、出版史研究者,以及喜爱《聊斋志异》和古典志怪小说的读者。
序文信息
OCR未见
目录
OCR所见目录片段及正文篇目包括:
有书
彭二像
何仙
小次
也一
贯奉雉
京怀
鸟语
天宫
(另有叙泽州生、袁姓友人、大器可弃兄弟及侯氏悍妇故事的篇目,篇题OCR辨识不清;本次仅见前20页,完整目录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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