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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总表 封面

简化字总表

OB43000714
作者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
出版社—
出版年1964
版本1964年5月第1版,1964年5月第1次印刷
时期1950—1979
大类文化·教育·语言
详细分类文化·教育·语言·语言文字(汉字简化)
是否公版是
页数32 页
容量1.9 MB
文件 MD55f9be2bbdf4c1b73a1cb2bb64128d953

书籍简介

《简化字总表》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文字改革出版社1964年5月第1版、1964年5月第1次印刷。据版权页,本书统一书号9060·490,字数8千,开本787×1092 1/32,印张1,印数1—31,000册,定价0.06元;北京市书刊出版业营业许可证出字第90号;文字改革出版社出版,地址北京朝阳门内南小街16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全国新华书店经售;京华印书局印刷,新街口装订厂装订。卷首《说明》指出,本表收录1956年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中的全部简化字;关于简化偏旁的应用范围,本表遵照1956年方案中的规定以及1964年3月7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关于简化字的联合通知》的规定,用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也收录本表内。说明对“偏旁”作了界定,指出偏旁不限于左旁和右旁,也包括字的上部下部内部外部,总之指一个字的可以分出来的组成部分,这个组成部分在一个字里可以是笔画较少的,也可以是笔画较多的,例如“摆”字,“才”固然是偏旁,“罢”也作偏旁。总表分成三个表,表内所有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后面都在括弧里列入原来的繁体。第一表所收的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这些字的繁体一般都不用作别的字的偏旁,个别能作别的字的偏旁,也不依简化字简化,如“習”简化作“习”,但“褶”不简化作“衩”。第二表所收的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一项所列繁体字无论单独用或者作别的字的偏旁用,同样简化;第二项的简化偏旁不论在一个字的任何部位都可以使用,其中“讠、饣、纟、钅”一般只能用于左偏旁,这些简化偏旁一般都不能单独使用。说明还指出,在《汉字简化方案》中已另行简化的繁体字,不能再适用上述原则简化;除本表所列的146个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外,不得任意将某一简化字的部分结构当作简化偏旁使用。第三表所收的是应用第二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汉字总数很多,这个表不必尽列,第三表所列简化字的范围基本上以《新华字典》(1962年第三版,只收汉字八千个左右)为标准,未收入第三表的字,凡用第二表的简化字或简化偏旁作为偏旁的,一般应该同样简化。说明还交代,195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有些被淘汰的异体字和被选用的正体字繁简悬殊,一般人习惯把这些笔画少的正体字看作简化字,为了便于检查,本表把这些字列为一表,作为附录。前20页可见附录所列39个字,如呆[獃騃]、迹[跡蹟]、麻[蔴]、席[蓆]、韵[韻]、布[佈]、秸[稭]、脉[脈]、绣[繡]、灾[災]、痴[癡]、杰[傑]、猫[貓]、锈[鏽]、札[剳劄]、床[牀]、巨[鉅]、栖[棲]、凶[兇]、扎[紮紮]、唇[脣]、昆[崑崐]、弃[棄]、岩[巖]、占[佔]、雇[僱]、捆[綑]、升[陞昇]、异[異]、周[週]、挂[掛]、泪[淚]、笋[筍]、涌[湧]、注[註]、哄[閧閧]、厘[釐]、它[牠]、岳[嶽]等,并注“杰:从木,不从术”。第一表按读音的拼音字母顺序排列,本表简化字都不得作简化偏旁使用,可见A至D等条目,如碍[礙]、肮[骯]、袄[襖]、坝[壩]、板[闆]、办[辦]、帮[幫]、宝[寶]、报[報]、币[幣]、毙[斃]、标[標]、表[錶]、别[彆]、卜[蔔]、补[補]、才[纔]、蚕[蠶]、灿[燦]、层[層]、搀[攙]、谗[讒]、馋[饞]、缠[纏]、忏[懺]、偿[償]、厂[廠]、彻[徹]、尘[塵]、衬[襯]、称[稱]、惩[懲]、迟[遲]、冲[衝]、丑[醜]、出[齣]、础[礎]、处[處]、触[觸]、辞[辭]、聪[聰]、丛[叢]、担[擔]、胆[膽]、导[導]、灯[燈]、邓[鄧]、敌[敵]、籴[糴]、递[遞]、点[點]、淀[澱]、电[電]、迭[叠]、冬[鼕]、斗[鬥]、独[獨]、吨[噸]、夺[奪]、堕[墮]等。第二表收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简化字按拼音字母顺序排列,简化偏旁按笔数排列,可见爱[愛]、罢[罷]、备[備]、贝[貝]、笔[筆]、毕[畢]、边[邊]、宾[賓]、参[參]、仓[倉]、产[產]、长[長]、尝[嘗]、车[車]、齿[齒]、虫[蟲]、刍[芻]、从[從]、窜[竄]、达[達]、带[帶]、单[單]、当[當/噹]、党[黨]、东[東]、动[動]、断[斷]、对[對]、队[隊]、尔[爾]、发[發/髮]、丰[豐]、风[風]、冈[岡]、广[廣]、归[歸]、龟[龜]、国[國]、过[過]、华[華]、画[畫]、汇[匯/彙]、会[會]、几[幾]、夹[夾]、戈[戔]、监[監]、见[見]、荐[薦]、将[將]、节[節]、尽[盡/儘]、进[進]、举[舉]、壳[殼]、乐[樂]、离[離]、历[歷/曆]、丽[麗]、两[兩]、灵[靈]、刘[劉]、龙[龍]、娄[婁]、卢[盧]、虏[虜]、卤[鹵/滷]、录[錄]、虑[慮]、仑[侖]、罗[羅/囉]、马[馬]、买[買]、卖[賣]、麦[麥]、门[門]、黾[黽]、难[難]、鸟[鳥]、聂[聶]、宁[寧]、农[農]等,以及讠[言]、饣[食]、纟[糸]、钅[釒]等简化偏旁。第三表应用第二表所列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共收1754个,以第二表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部首,按第二表顺序排列,同一部首中的简化字按笔数排列,可见爱、备、贝、车、齿、虫、刍、从、窜、达、带、单、当、东、动、断、对、队、尔、发、丰、风、冈、广等部首下的简化字。本书是1960年代汉字简化规范的重要官方文本,系统规定简化字、简化偏旁及类推简化规则,并附异体字整理成果,对研究汉字简化史、文字改革政策、现代汉字规范及辞书编纂具有基础性资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本书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系国家文字改革机构,负责汉字简化、异体字整理、文字规范化等工作。OCR前20页未载该机构成立年份及详细沿革,亦无个人署名,其余情况待补。

机构简介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系国家文字改革机构,本书即由其编定。机构成立年份及详细沿革待考。

学术价值

1. 本书是196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定的《简化字总表》,系统收录1956年《汉字简化方案》全部简化字,并规定简化偏旁及类推简化范围,是研究汉字简化史、文字改革政策和现代汉字规范的基础文献。
2. 总表分第一表、第二表、第三表,分别处理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应用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清晰体现简化字的构形规律与类推原则,可供文字学、辞书编纂和汉字教学研究参考。
3. 附录从《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摘录39个习惯看作简化字的正体字,括注停止使用的异体字,可供研究异体字整理、正俗字关系和现代汉字字形规范。
4. 说明中对“偏旁”的界定、已简化繁体字不得再按部分结构类推、特殊字音字义加注等规定,反映1960年代汉字规范化的具体技术原则,可供编辑出版、古籍整理、中文信息处理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研究参考。

公版依据

本书出版年为1964年,晚于1911年,不适用P0。本书为法人作品,仅机构署名“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无个人署名。法人作品适用出版后已满50年规则:1964年出版,至处理年份2026年已满50年,最终判“是”。

适用领域

语言文字研究者、汉字简化史与文字改革史研究者、辞书编纂与编辑出版工作者、语文教育工作者、古籍整理与中文信息处理工作者,以及关注现代汉字规范问题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有《说明》,述本表收录1956年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中的全部简化字;关于简化偏旁的应用范围,本表遵照1956年方案中的规定以及1964年3月7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关于简化字的联合通知》的规定,用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也收录本表内;总表分三个表:第一表收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收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收应用第二表所列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1754个;附录从《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摘录39个字,这些字习惯被看作简化字,括弧里是停止使用的异体字。说明还列有特殊情形注解,如“干”是“乾”(gān)的简化字但“乾坤”的“乾”(qián)并不简化;“吁”是“籲”(yù)的简化字但“长吁短叹”的“吁”仍旧读xū;以“余”代“餘”、以“复”代“覆”在某些情况下不适宜需区别;“么”和“幺”不同,“马”字究竟几笔等,均在页末加脚注。

目录

附录(从《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摘录39个字,括弧内为停止使用的异体字) 说明 第一表 不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352个) 第二表 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132个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 第三表 应用第二表所列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175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