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目
各国货币手册 1959年 封面

各国货币手册 1959年

OB42000650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外业务管理局
出版社—
出版年1959
版本1959年11月第1版第1次印刷
时期1950—1979
大类军事·经济
详细分类军事·经济·货币金融
是否公版是
页数130 页
容量5.7 MB
文件 MD574888ed3704736e2ea74c7417f9be7ee

书籍简介

本书为《各国货币手册》1959年版,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外业务管理局编,金融出版社1959年11月第1版第1次印刷,财政出版社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全国新华书店经售。开本787×1092公厘1/32,印张4 1,字数85,000,印数1—4,200,定价0.40元,统一书号4058·65。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据卷首“说明”,本书系供外汇、外贸工作者和其他有关部门参考。1959年《各国货币手册》是在1958年版基础上根据最近资料加以修改而成,今后准备每年修订一次;但因各国货币汇价和有关规定经常变动,应用时仍须随时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外业务管理局或有关专管部门查询对正。说明还集中解释资本主义国家管汇方面常用名词,包括“非居民”和“居民”、“法定汇率”(平价)、“黄金平价”、“官价上下限”、“货币完全自由兑换”、“有限度自由兑换”等,并举例说明英镑对美元平价及官价上下限的折算。说明还特别交代法国1958年底实行货币改革,旧法郎与新法郎折合率为100对1;新法郎到1959年8月尚未正式发行,但伦敦、苏黎士等主要外汇市场早已按新法郎报价,为便利实际使用,本手册内提到的1958年12月29日以后的法国法郎,除法国本国部分外,一律以新法郎为单位。

目录显示全书按地区编排,分亚洲、非洲、欧洲、美洲、澳洲及其他,并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英镑区、美元区、法郎区等附录。亚洲部分列中华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日本、越南民主共和国、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印度、巴基斯坦、尼泊尔、锡兰、阿富汗、伊朗、伊拉克、叙利亚、约旦、黎巴嫩、以色列、沙特阿拉伯、也门、土耳其,并附南朝鲜、南越、香港地区、澳门地区。非洲部分列阿拉伯联合共和国埃及地区、叙利亚地区、苏丹、利比亚、突尼斯、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几内亚、利比里亚、加纳、埃塞俄比亚、中非联邦、南非联邦等。欧洲部分列苏联、芬兰、瑞典、挪威、丹麦、冰岛、波兰、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奥地利、罗马尼亚、南斯拉夫、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希腊、英国、爱尔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瑞士、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等。美洲部分列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及中南美洲多国。澳洲列澳大利亚、新西兰。其他部分按亚洲及太平洋地区、非洲、欧洲、美洲编排。附录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英镑区、美元区、法郎区。

前20页可见亚洲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日本、越南民主共和国、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等条目,均以表格形式列货币名称、单位及简写、辅币及进位、钞票面额、黄金平价、汇率、管汇简况、备注等。如人民币条目列单位元,1元=10角,1角=10分,主币有1、2、3、5及10元五种面额,辅币有1、2、5角三种面额,并注1957年12月1日发行1、2、5分三种金属分币;管汇简况列携带货币出入境限制,本币禁止出入国境,外币入境须申报并按牌价兑换或作原币存款等。蒙古条目列图格里克,1图格里克=100蒙戈,法定汇率1图格里克=1卢布,本币禁止携带出入国境。朝鲜条目列圆,1圆=100分,法定汇率0.30圆=1卢布、1.05圆=1元人民币(非贸易牌价),并注1959年2月实行货币改革,新币1圆=旧币100圆。日本条目列日圆,1圆=100钱,黄金平价0.00246853克,法定汇率1美元=360圆,并列非居民日圆存款账户、非居民外币存款账户、外国投资者存款账户及携带货币出入境限制。越南民主共和国条目列越南币,法定汇率100越南币=54.11元人民币、100越南币=136.05卢布,并注1959年3月实行货币改革,1新越南币=1000旧越南币。老挝条目列基普,1基普=100阿特,法定汇率1美元=80基普、1英镑=225基普,并注1958年10月10日起取消外汇管制及进出口贸易管制,本外币携出入均无限制。柬埔寨条目列瑞尔,黄金平价0.0253905克,法定汇率1美元=35瑞尔、1英镑=98瑞尔等。缅甸条目列缅元,黄金平价0.186621克,法定汇率1美元=4.7619缅元、1英镑=13.3333缅元,系英镑区国家。泰国条目列铢,1铢=100萨当,黄金平价0.04444335克,列自由汇率受政府管制及战后汇率变动等。

本书版本特征为年度手册,在1958年版基础上修订,逐年更新;内容以各国货币单位、辅币进位、钞票面额、黄金平价、汇率、管汇简况和备注为核心,兼具名词解释和地区附录。文献价值在于保存1959年前后各国货币制度、汇价、外汇管制、货币改革及英镑区、美元区、法郎区等资料,反映当时中国外汇外贸工作所需参考框架。适合外汇、外贸、金融史、经济史及国际货币制度研究者参考。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外业务管理局
本书为机构署名作品,作者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外业务管理局,无个人作者署名;其生平信息不适用,详见机构简介。

机构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外业务管理局,本书编辑机构。据卷首说明,该局负责编辑《各国货币手册》,本书供外汇、外贸工作者和其他有关部门参考,并提示读者因各国货币汇价和有关规定经常变动,应用时须随时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外业务管理局或有关专管部门查询对正。该机构成立年份、具体地址等OCR未载,待查。

学术价值

1. 保存1959年前后各国货币单位、辅币进位、钞票面额、黄金平价、法定汇率和外汇管制等系统性资料,可供国际货币制度与金融史研究参考。
2. 记录当时多国货币改革、汇率调整和外汇管制变化,如法国法郎改革、朝鲜和越南货币改革、老挝取消外汇管制、泰国汇率变动等,具有经济史料价值。
3. 卷首名词解释和“居民/非居民”“法定汇率”“黄金平价”“官价上下限”“有限度自由兑换”等概念,反映当时中国外汇管理实务和术语体系。
4. 按地区编排并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英镑区、美元区、法郎区,便于研究20世纪50年代末国际货币区划和汇兑格局。
5. 作为年度修订手册,体现当时外汇、外贸部门工具书的编纂体例和实用取向。

公版依据

本书为法人作品,唯一作者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外业务管理局,无个人署名。本书出版于1959年11月,截至处理年份2026-10-27,法人作品出版后已满50年,故判定为“是”。

适用领域

外汇、外贸工作者,金融史、经济史、国际货币制度研究者,以及需要查阅1959年前后各国货币汇价和外汇管制资料的人员。

序文信息

卷首“说明”作于1959年10月,代序。说明本书供外汇、外贸工作者和其他有关部门参考;1959年版在1958年版基础上根据最近资料修改,今后准备每年修订一次;因各国货币汇价和有关规定经常变动,应用时须随时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外业务管理局或有关专管部门查询对正。说明还解释“居民”“非居民”“法定汇率”“黄金平价”“官价上下限”“货币完全自由兑换”“有限度自由兑换”等名词,并交代法国1958年底货币改革旧法郎与新法郎折合率100对1、新法郎到1959年8月尚未正式发行而伦敦苏黎士等市场已按新法郎报价,本手册内1958年12月29日以后法国法郎除法国本国部分外一律以新法郎为单位。

目录

亚洲 中华人民共和国 蒙古人民共和国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日本 越南民主共和国 老挝 柬埔寨 缅甸 泰国 马来西亚 菲律宾 印度尼西亚 印度 巴基斯坦 尼泊尔 锡兰 阿富汗 伊朗 伊拉克 叙利亚(见阿拉伯联合共和国) 约旦 黎巴嫩 以色列 沙特阿拉伯 也门 土耳其 附:南朝鲜 南越 香港地区 澳门地区 非洲 阿拉伯联合共和国 埃及地区 叙利亚地区 苏丹 利比亚 突尼斯 摩洛哥 阿尔及利亚 几内亚 利比里亚 加纳 埃塞俄比亚 中非联邦 南非联邦 欧洲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芬兰 瑞典 挪威 丹麦 冰岛 波兰人民共和国 德国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 奥地利 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 南斯拉夫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 希腊 英国 爱尔兰 荷兰 比利时、卢森堡 法国 瑞士 意大利 葡萄牙 西班牙 美洲 美国 加拿大 墨西哥 危地马拉 洪都拉斯 萨尔瓦多 尼加拉瓜 哥斯达黎加 巴拿马 古巴 海地 多米尼加 委内瑞拉 哥伦比亚 巴西 厄瓜多尔 秘鲁 玻利维亚 智利 巴拉圭 阿根廷 乌拉圭 澳洲 澳大利亚 新西兰 其他 亚洲及太平洋地区 非洲 欧洲 美洲 附录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英镑区 美元区 法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