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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 第八编 中国海关与英德续借款
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 第八编 中国海关与英德续借款
| OB | 42000631 |
|---|---|
| 作者 | 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编;对外贸易部海关总署研究室编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959 |
| 版本 | 1959年7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 |
| 时期 | 1950—1979 |
| 大类 | 军事·经济 |
| 详细分类 | 军事·经济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64 页 |
| 容量 | 4.8 MB |
| 文件 MD5 | be54211758af5eb73dc8bd1e927ba8d6 |
书籍简介
本书为《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八编,属“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之一种,由中国科学院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总经销,1959年7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开本850×1168 1/32,印张2,字数49,000。内容简介明确说明,本书主要提供1898年清政府第二次英德借款的经过情况和有关外债担保的内幕资料。引言进一步交代,从1895年到1899年五年间,清朝政府曾大借外债三次,计一次俄法借款、两次英德借款;这些借款除以关税和厘金作担保外,还附有政治条件,赫德都曾参与或在幕后操纵。关于俄法借款和第一次英德借款的经过,海关档案中有关资料已在《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七编《中国海关与中日战争》第四章发表,本编则集中提供1898年第二次英德借款的经过及有关外债担保的内幕资料。
据引言,帝国主义者对历次中国借款互相争夺、勾心斗角,因为借款成功后不仅可以获得厚利,还能以债权人地位操纵中国一切,控制中国经济和财源。第二次英德借款是在清政府自筹内债未成、对日赔款交付日期迫切的情况下决定的。本编资料显示,赫德表面假装镇静,任凭俄、法、德互相争夺,背后则密令驻伦敦办事处税务司金登干展开活动,最后帮助英国政府把这笔借款攫夺到手,由英国汇丰银行与德国德华银行联合承担。合同未签订前,英国还要挟清政府给予保证,确认长江流域属于英国势力范围,并允许英国轮船航行中国内河。借款条件除按八四折扣的高额费用和四厘半息外,还附有极苛刻的经济、政治条件:偿还期45年内中国政府不得加速偿还或提前一次还清,也不得变更偿还方法;“此次借款未付还时,中国总理海关事务应照现今办理之法办理”,即海关总税务司职位一直由英国人充任;借款担保范围除关税外,还有货厘和盐厘。赫德趁此要求总理衙门将有关各厘局交由总税务司管辖,大大扩展了总税务司权力。赫德在给金登干新字第706号电中称,总理衙门已听从其意见,应允由其管理盐厘和货厘,以每年500万两收入作借款担保,并允将来扩大管理范围。
本编正文为“赫德和驻伦敦办事处税务司金登干往来文电”,按去函、去电、来函、来电编号编排,时间集中于1896年至1897年,涉及英德借款发行、汇丰银行、英格兰银行、俄法争夺、铁路利权、土产鸦片征税、厘金盐税、李鸿章与盛宣怀借款活动、张荫桓谈判等内容。为补充说明当时委托海关代征厘金的经过,编者选录海关档案中八个有关文件列入附录;书中还证实李鸿章拟从沙俄取得借款失败后,曾命令盛宣怀与英商呼利-詹悟生公司进行借款活动。为便于读者了解迄1898年清政府所借外债由各省摊付和还本付息办法,附录又选录海关档案中1896年6月户部奏摺两件,并从英文档案选译“1887年到1898年中国所借外债还本付息款数表”。编者说明,海关档案内容比较片断、零星,并不反映当时全貌。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据引言,帝国主义者对历次中国借款互相争夺、勾心斗角,因为借款成功后不仅可以获得厚利,还能以债权人地位操纵中国一切,控制中国经济和财源。第二次英德借款是在清政府自筹内债未成、对日赔款交付日期迫切的情况下决定的。本编资料显示,赫德表面假装镇静,任凭俄、法、德互相争夺,背后则密令驻伦敦办事处税务司金登干展开活动,最后帮助英国政府把这笔借款攫夺到手,由英国汇丰银行与德国德华银行联合承担。合同未签订前,英国还要挟清政府给予保证,确认长江流域属于英国势力范围,并允许英国轮船航行中国内河。借款条件除按八四折扣的高额费用和四厘半息外,还附有极苛刻的经济、政治条件:偿还期45年内中国政府不得加速偿还或提前一次还清,也不得变更偿还方法;“此次借款未付还时,中国总理海关事务应照现今办理之法办理”,即海关总税务司职位一直由英国人充任;借款担保范围除关税外,还有货厘和盐厘。赫德趁此要求总理衙门将有关各厘局交由总税务司管辖,大大扩展了总税务司权力。赫德在给金登干新字第706号电中称,总理衙门已听从其意见,应允由其管理盐厘和货厘,以每年500万两收入作借款担保,并允将来扩大管理范围。
本编正文为“赫德和驻伦敦办事处税务司金登干往来文电”,按去函、去电、来函、来电编号编排,时间集中于1896年至1897年,涉及英德借款发行、汇丰银行、英格兰银行、俄法争夺、铁路利权、土产鸦片征税、厘金盐税、李鸿章与盛宣怀借款活动、张荫桓谈判等内容。为补充说明当时委托海关代征厘金的经过,编者选录海关档案中八个有关文件列入附录;书中还证实李鸿章拟从沙俄取得借款失败后,曾命令盛宣怀与英商呼利-詹悟生公司进行借款活动。为便于读者了解迄1898年清政府所借外债由各省摊付和还本付息办法,附录又选录海关档案中1896年6月户部奏摺两件,并从英文档案选译“1887年到1898年中国所借外债还本付息款数表”。编者说明,海关档案内容比较片断、零星,并不反映当时全貌。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机构简介
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为《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的主编机构;对外贸易部海关总署研究室为本书编者机构;科学出版社位于北京朝阳门大街117号,1959年7月出版本书。OCR未提供上述机构的成立年份,故不作推定。
学术价值
1. 以海关档案和赫德与金登干往来文电为主体,提供清末第二次英德借款交涉过程的原始资料。
2. 揭示英德借款所附折扣、利息、偿还期限、海关总税务司职位及厘金盐厘担保等经济政治条件,反映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借款权的争夺。
3. 附录涉及海关代征厘金、外债还本付息款数表及呼利-詹悟生公司借款活动,对研究近代外债史、海关史和财政史具有参考价值。
2. 揭示英德借款所附折扣、利息、偿还期限、海关总税务司职位及厘金盐厘担保等经济政治条件,反映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借款权的争夺。
3. 附录涉及海关代征厘金、外债还本付息款数表及呼利-詹悟生公司借款活动,对研究近代外债史、海关史和财政史具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出版年为1959年,属1912年以后出版的法人作品。署名贡献者均为机构: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对外贸易部海关总署研究室,出版者为科学出版社;OCR未见个人作者、译者、注者、序言作者署名。法人出版后已满50年(1959年至2026年已67年),故判“是”。
适用领域
中国近代史、经济史、财政史、海关史研究者;档案文献与近代外债史爱好者;相关专业高校师生。
序文信息
有“引言”,说明1895—1899年清政府三次大借外债及本编资料范围
目录
引言.....1
赫德和驻伦敦办事处税务司金登干往来文电.....3
附录.....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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