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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本书为《金融法规汇编》1961年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62年11月第1版、1962年11月北京第1次印刷。版权页可见开本850×1168毫米1/32,3 4/32印张,字数99千,印数1—3,000,定价0.35元,统一书号4166·046。书前有编辑例言,说明本书选载1961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颁发的指示、制度、办法、通告、通知、批复,以及与其他中央机关共同颁发的联合指示、通知等文件;国务院有关金融工作的批复也选择编入;在不影响文件主要内容的前提下,个别文件略有删节,内容不关重要的附件从略;全书分为综合、货币发行、工商信贷、农村金融、会计、代理公债、其他七类。正文前20页可见综合类关于重新编制1961年综合信贷、现金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分行在当地党委和计委统一领导下重新编制1961年综合信贷、现金计划,并说明安排农村资金、工业信贷计划、商业信贷计划、现金计划、分上下半年信贷差额包干计划和现金计划、文字说明、财务计划及报送时间等事项;又可见关于季度信贷计划和月度现金匡计项目表格和报送时间的通知,附季度信贷计划匡计项目、季度综合信贷计划表、月度现金匡计表及项目说明。货币发行类可见关于发行蓝黑版一元券的通告,规定自1961年3月25日起发行蓝黑版一元券,与现行红版一元券同时流通,任何人不得拒绝使用,严禁伪造或破坏,并说明蓝黑版一元券正面花边为蓝黑色、地纹中间为桔红色、两边为银灰色,图景为北京天安门,背面颜色与正面相同,图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工商信贷类可见关于改变信贷管理体制的通知,指出从1958年起实行的“存贷下放、计划包干、差额管理、统一调度”办法起过积极作用,但给增加计划外放款开了口子,为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需要加强季度信贷计划管理,改变差额包干管理办法,并规定总行按季核批分行信贷计划、给大区和分行划定后备放款、季度信贷计划上报时间及抄送大区财贸办公室等。又可见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清理国营企业之间、国营企业和建设单位之间债权债务的财务处理办法的联合通知,要求对1961年底的债权债务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规定催收货款清单、承付手续、资金周转困难时的处理办法及清理期限等。工业信贷部分可见转发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改进国营企业流动资金供应办法的报告及有关规定,包括国务院批复、报告、具体规定及中央工业企业贷款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等,提出定额流动资金大部分由财政拨款、小部分由银行放款供应,并规定核定流动资金定额、80%由财政通过企业主管部门拨给企业、20%由财政拨给银行发放定额放款、定额放款与超定额放款差别利率等。目录还列有商业信贷、农村金融、会计、代理公债、其他等类文件,涉及粮食企业资金管理、粮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结算、农贷利率降低、清理旧农贷、会计科目、决算工作、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61年度还本付息、技术革新等。本书保存了1961年金融管理、信贷计划、货币发行、流动资金供应、农村金融、会计决算和公债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文件,反映了1960年代初中国金融管理制度和银行工作的基本面貌,对研究中国金融史、经济管理史、法规文献及银行制度演变具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机构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本书编者机构,机构所在地北京。本书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具体成立年份未见于本次OCR。
学术价值
1. 本书汇编1961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有关部门颁发的金融法规、指示、办法、通知和批复,保存了综合信贷计划、货币发行、工商信贷、农村金融、会计决算、代理公债等方面的原始文件,对研究1960年代初中国金融制度、银行管理和经济法规具有文献参考价值。
2. 书中关于信贷管理体制改革、国营企业流动资金供应办法改进、清理企业间债权债务、降低农贷利率、发行蓝黑版一元券等文件,反映了当时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金融措施,可用于研究中国金融史、经济调整史及金融法规文献的编纂体例。
2. 书中关于信贷管理体制改革、国营企业流动资金供应办法改进、清理企业间债权债务、降低农贷利率、发行蓝黑版一元券等文件,反映了当时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金融措施,可用于研究中国金融史、经济调整史及金融法规文献的编纂体例。
公版依据
本书出版于1962年,不适用P0(1911年前)规则。本书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编,仅机构署名,无个人署名,按法人作品认定。该机构于1962年11月出版本书,至处理年份2026年已满50年,按法人作品出版后已满50年规则,判定为“是”。
适用领域
中国金融史、经济史、经济管理史、法规文献研究者和银行史研究者;对1960年代初中国金融制度、信贷管理和金融法规汇编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编辑例言:本书选载1961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颁发的指示、制度、办法、通告、通知、批复,以及与其他中央机关共同颁发的联合指示、通知等文件;国务院有关金融工作的批复也选择编入。个别文件略有删节,内容不关重要的附件从略。全书分综合、货币发行、工商信贷、农村金融、会计、代理公债、其他七类。
目录
- 一 综合:关于重新编制1961年综合信贷、现金计划的通知;关于季度信贷计划和月度现金匡计项目表格和报送时间的通知等。
- 二 货币发行:关于发行蓝黑版一元券的通告。
- 三 工商信贷:(一)一般指示:关于改变信贷管理体制的通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清理国营企业之间、国营企业和建设单位之间债权债务的财务处理办法的联合通知。(二)工业信贷:转发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改进国营企业流动资金供应办法的报告”及有关规定;关于中央工业企业贷款计划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不应自行降低手工业合作社贷款利率的批复等。(三)商业信贷:粮食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粮食部运粮专业队贷款问题的联合通知;关于加强粮食企业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联合通知;关于做好夏季粮油收购资金供应工作和结算工作的联合指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结算资金管理和切实贯彻发行监管制度的联合通知;关于做好秋季粮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结算付款的联合通知;关于发放粮食系统工业企业大修理贷款的联合通知等。
- 四 农村金融:关于支援春耕生产的准备工作和1961年农贷指标分配及管理的通知;关于降低农贷利率的通知;关于降低农贷利率后对过去旧贷如何分段计息的说明;关于免收农贷农合作基金贷款的通知;关于当前清理旧农贷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关于社、队购置大型农业机械银行不应贷款的指示;关于社办小煤窑贷款问题的通知等。
- 五 会计:(一)一般指示:关于增设会计科目的通知;关于印发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的通知;关于1961年决算工作的指示;关于中央企业实行改进流动资金供应办法划转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处理手续的通知。(二)财政金库:关于中央企业缴库款项请注意正确使用预算科目和严格执行对帐制度的通知。
- 六 代理公债:关于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61年度还本付息工作的通知。
- 七 其他:关于当前技术革新的情况和今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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