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目

番阳乡 毛贵乡黎族合亩制调查
番阳乡 毛贵乡黎族合亩制调查
| OB | 41001040 |
|---|---|
| 作者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广东省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情况调查组编印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958 |
| 版本 | 1958年7月印(海南黎族社会历史情况调查资料第二册) |
| 时期 | 1950—1979 |
| 大类 | 社会科学·政法 |
| 详细分类 | 社会科学·民族调查(黎族合亩制)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75 页 |
| 容量 | 9.0 MB |
| 文件 MD5 | aef486a22f69bde207b8b8b010597be2 |
书籍简介
本书是《番阳乡 毛贵乡黎族合亩制调查》,为“海南黎族社会历史情况调查资料第二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广东省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情况调查组编印,1958年7月印。卷首“说明”称,1957年4月海南分组分别在乐东县番阳乡、白沙县毛贵乡两个点进行了2个半月的调查;根据人大民委办公室指示,内容过于重复的材料不必付印,这次付印材料省略了与保亭县毛道乡基本相同的部分,比如生产工具、劳动者的劳动经验及生产技术、合亩历史演变、亩头地位、集体劳动、按户平均分配、家庭、婚姻与放寮等;这次付印材料只是归类整理,未作理论上的分析研究。目录显示全书分两大部分:一为乐东县番阳乡黎族合亩制调查,包括概况、经济、社会、民族关系;二为白沙县毛贵乡黎族合亩制调查,包括概况、经济、社会。番阳乡部分“概况”述及番阳乡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乐东县三平区,共有23个村,其中杞黎14个村、侾黎8个村、苗族1个村,共745户2740人;杞黎一般以合亩为单位共耕农业,残留原始共耕色彩较浓厚,侾黎和苗族都以一家一户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番阳乡是海南岛琼崖纵队革命老根据地之一,1947年解放,1955年建立互助组,1956年由互助组直接转建高级农业社;调查着重杞黎的万板、空透、抱隆、什茂4个村,解放前4村共有18个合亩117户、耕地777.9亩、牛149头,解放后共有21个合亩130户484人、耕地578.2亩、牛158头。经济部分详述耕地、牛只、农具等生产资料占有情况,列有解放前后各合亩生产资料占有情况表,耕地分水田、旱田、山栏地、坡地、园地,以旱田为主;所有制形式有一户所有、几户所有和全合亩集体所有,合亩内一户所有占主导地位;牛只和农具也分一户、几户、全合亩所有。阶级情况列有王明泽、王如清、王公清、徐新东父等恶霸材料,并述及龙子的种类、来源及其地位,包括出卖龙子、投靠龙子、收养义子、工子、不参加合亩生产的龙子等。经济部分还述及土地买卖、典当及抵押、租佃、借贷。社会部分述及村和洞、宗教,并附侾黎社会组织和宗教;民族关系部分述及民族关系。毛贵乡部分包括概况、经济(有关合亩组织的若干具体问题、生产资料占有情况、土地买卖及典当、租佃与雇工、养子工子及龙子的几个实例)、社会(洞、家庭)。本书是研究海南黎族合亩制、土地制度、阶级关系、社会组织及民族关系的重要调查资料。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机构简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20世纪50年代组织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的机构之一;广东省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情况调查组,负责广东及海南黎族苗族地区社会历史调查。OCR未载两机构成立年份、所在地及组成人员等详细信息,待查。
学术价值
1. 本书是20世纪50年代海南黎族社会历史调查的重要成果,系统记录番阳乡、毛贵乡黎族合亩制的生产资料占有、阶级关系、土地买卖典当、租佃借贷、龙子与工子、村洞组织及宗教等内容,对研究黎族合亩制和社会历史具有原始资料价值。
2. 书中保留解放前后各合亩土地、牛只、农具占有统计表及恶霸、龙子、租佃等具体材料,可供研究黎族土地制度、阶级分化、人身依附关系和民族关系参考。
3. 本书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民族调查的组织方式、调查方法和关注重点,对研究中国民族调查史、黎族研究史及海南地方社会历史具有参考意义。
2. 书中保留解放前后各合亩土地、牛只、农具占有统计表及恶霸、龙子、租佃等具体材料,可供研究黎族土地制度、阶级分化、人身依附关系和民族关系参考。
3. 本书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民族调查的组织方式、调查方法和关注重点,对研究中国民族调查史、黎族研究史及海南地方社会历史具有参考意义。
公版依据
本书出版年为1958年,不适用P0(1911年前)规则。本书为法人作品,仅机构署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广东省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情况调查组编印),无个人署名。按法人作品规则,出版后已满50年(1958年至2026年已68年),判定为“是”。
适用领域
民族史、社会史、黎族研究、海南地方史、土地制度与民族调查研究者,民族事务与地方志工作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师生,以及关心黎族合亩制和民族调查史的读者。
序文信息
卷首有“说明”,称1957年4月海南分组分别在乐东县番阳乡、白沙县毛贵乡两个点进行了2个半月的调查;根据人大民委办公室指示,内容过于重复的材料不必付印,这次付印材料省略了与保亭县毛道乡基本相同的部分,比如生产工具、劳动者的劳动经验及生产技术、合亩历史演变、亩头地位、集体劳动、按户平均分配、家庭、婚姻与放寮等;这次付印材料只是归类整理,未作理论上的分析研究;署广东省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情况调查组,1958年6月
目录
乐东县番阳乡黎族合亩制调查
(甲)概况
(乙)经济
一、生产资料占有情况
二、阶级情况
(一)有关几个恶霸的材料
(二)龙子的种类、来源及其地位
三、土地买卖、典当及抵押
四、租佃
五、借贷
(丙)社会
一、村和洞
二、宗教
附:侾黎社会组织和宗教
(丁)民族关系
白沙县毛贵乡黎族合亩制调查
(甲)概况
(乙)经济
一、有关合亩组织的若干具体问题
二、生产资料占有情况
三、土地买卖及典当
四、租佃与雇工
五、养子、工子及龙子的几个实例
(丙)社会
一、洞
二、家庭
版权投诉
如您认为本页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 24 小时内核实并下线处理。投诉邮箱:copyright@openbook.ren。
整理说明
本页书目信息与书籍简介由站长方整理自公版文献,OB 号 41001040。文字识别与元数据如有错漏,欢迎指正(hi@openbook.ren)。
免责声明
内容整理自公版文献,仅供个人学习、研究参考,不对文献内容作任何担保,亦不因此产生商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