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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中央博物馆建筑委员会建筑图案审查委员会报告
国立中央博物馆建筑委员会建筑图案审查委员会报告
| OB | 36000094 |
|---|---|
| 作者 | 国立中央博物院建筑委员会编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935 |
| 版本 | 民国二十四年(1935)报告 |
| 时期 | 民国(1912—1949) |
| 大类 | 应用技术 |
| 详细分类 | 应用技术·建筑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57 页 |
| 容量 | 20.3 MB |
| 文件 MD5 | b2dc8f6b8ec04446eff7d7942e8c5c4f |
书籍简介
《国立中央博物馆建筑委员会建筑图案审查委员会报告》为1935年国立中央博物院建筑委员会关于建筑图案徵选与审查的机构报告。本次OCR仅见前20页,包括目录、徵选建筑图案章程及建筑需要等部分,后续图版、密查报告等内容待补。据目录,报告包括徵选章程、地址图、密查报告及图版等项;图版部分列有已全份、西全份、人文馆平面、总平面、立面断面、透视、第二层平面、第一层平面等。正文“国立中央博物院建筑委员会徵选建筑图案章程”第壹章“图案之征集”说明:拟定之建筑国立中央博物院筹备处择南京中山门内地址兴修博物院建筑物;业主国立中央博物院筹备处委托国立中央博物院建筑委员会主管建筑一切事务;建委会置专门委员一人,以梁思成先生充之,为本会工程顾问,审议关于工程各事项并草拟一切章程及契约。本次徵选图案不采普遍徵选,由建委会敦聘中华民国国籍之建筑师十三人参加,名单依姓氏笔划为序:李宗侃、李锦沛、徐敬直、奚福泉、庄俊、陈荣枝、陆谦受、童寯、过元熙、董大酉、虞炳烈、杨廷宝、苏夏轩;参与本会审议事项之建筑师均不得与选。章程规定酬报:第一名即中选图案之作者,为本工程之建筑师,其酬报另载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名贰千元,第三名壹千五百元,第四名壹千元,第五名伍百元。通信处为北平天安门内中国营造学社;询问至二十四年七月五日止。图案不得记名,图案上或包裹上不得记姓名或作任何标识;缴图日期为发题后二个月,即二十四年八月五日以前送到南京北极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中央博物院筹备处收。审查委员会共五人,包括中英庚款董事会代表一人、中央博物院建筑委员会代表一人、建筑师一人(不在被徵选建筑师之列)、专门委员、中央博物院筹备处主任为当然委员;审查委员会对本次徵选图案有评定取舍之权,须选择其一为中选者,若诸图案无能解决并符合章程问题及条件者,可停止选定;审查至少须在两次以上并分在多日举行,用不记名投票法,票数最多且过半数者当选;审查委员于审查评定之时或之先,绝无预先探询应征图案作者姓名之行为,在评定揭晓之前对作者为谁亦不得知晓;审查评定后须备报告书申述中选者及受奖者理由。第贰章“图例”规定院址在南京中山门内城旁、中山路之北,地址广一百亩,在半山寺之南,西近中央党部基地,南与遗族学校园艺场接壤,东南出路至中山马路;建筑费本工程及装置等总费用为一百四十万元,除暖气、锅炉、电灯、通风、防火、卫生各设备建筑净用预算为一百一十万元,可有百分之五伸缩范围;立方积计算每立方英尺平均按国币叁角计算,并规定计算规则。图式规定地盘总图、各层平面图、正面立面图、侧面立面图、断面图、透视图等缩尺,除透视图外皆须附缩尺,除透视图、正面立面图及地盘总图外其余各图皆用墨线不得着色;正面及侧立面图上须在建筑物旁地面线上绘身高五呎九吋或一·七五公尺之人一人,不得绘花草树木车马等形。第叁章“建筑师”规定中选建筑师任务及报酬以契约定之;建筑师就任后对图案须详加覆核,作必要补充或变更;专门委员为顾问建筑师,对建筑师覆核图案及图说得代表建筑委员会建议修改;最终图案确定后,建筑师应据以制作施工分图并编说明书;中选之总图案著作权属于建筑师;建筑师应协助本会用投标或其他方法招商承揽工程,草拟业主与承揽人间契约,并负监督及检验专责;建筑师报酬按土木工程实价百分之五计算。第肆章“建筑之需要”规定中央博物院新建築形式须适合近代博物院建筑之需要,并力求朴实及最大量面积,在不妨碍上项原则之内须充分采取中国式之建筑;全院假定以二十七万五千方呎计算,面积已注出者可有百分之五伸缩范围,交通部分约二五、〇〇〇方呎,三馆各约八〇、〇〇〇方呎;并详列全院普通行政部分、讲堂、民众公用部分、内部公用部分,以及人文馆、自然馆、工艺馆之管理、保存库、工作室、陈列厅等面积与功能要求。人文馆部分还附有新到物品接收程序,包括卸落、开箱、临时登记、送各工作室修理等。整体而言,本报告保存了国立中央博物院筹建时期建筑图案徵选、审查程序、建筑师名单、建筑预算、图式规范、建筑师职责报酬及建筑需要与面积分配等系统资料,是研究民国时期博物馆建筑史、中国近代建筑制度、建筑竞赛与审查机制以及梁思成参与中央博物院筹建工作的重要史料。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图版、密查报告及审查结果等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本报告保存了国立中央博物院筹建时期建筑图案徵选章程、审查委员会组织与审查程序、十三位参加建筑师名单、酬报标准、缴图与通信办法等,对研究民国时期博物馆建筑筹建、建筑竞赛与审查制度具有重要史料价值。
2. 报告详列建筑费预算、立方积计算法、图式缩尺与制图规范、建筑师覆核、施工图、投标管理、监督及报酬等条款,可为研究中国近代建筑制度、建筑契约、建筑师职责及建筑教育提供第一手材料。
3. 第肆章“建筑之需要”详细规定中央博物院新建築形式须适合近代博物院需要并充分采取中国式建筑,且分列全院行政、讲堂、民众公用、内部公用及人文馆、自然馆、工艺馆各保存库、工作室、陈列厅面积与功能要求,对研究民国时期博物馆功能规划、中国式建筑探索及梁思成参与中央博物院筹建工作具有参考价值;使用时需注意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图版与审查报告待补。
2. 报告详列建筑费预算、立方积计算法、图式缩尺与制图规范、建筑师覆核、施工图、投标管理、监督及报酬等条款,可为研究中国近代建筑制度、建筑契约、建筑师职责及建筑教育提供第一手材料。
3. 第肆章“建筑之需要”详细规定中央博物院新建築形式须适合近代博物院需要并充分采取中国式建筑,且分列全院行政、讲堂、民众公用、内部公用及人文馆、自然馆、工艺馆各保存库、工作室、陈列厅面积与功能要求,对研究民国时期博物馆功能规划、中国式建筑探索及梁思成参与中央博物院筹建工作具有参考价值;使用时需注意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图版与审查报告待补。
公版依据
本书出版年为1935年,晚于1911年,不适用P0。本书为机构报告,作者类型为法人作品;据正文,报告以国立中央博物院建筑委员会等机构名义编纂,未见个人作者署名。法人作品适用出版后已满50年规则:1935年出版,至2026年已满50年,故判“是”。
适用领域
中国近代建筑史、博物馆史、民国时期建筑制度与建筑竞赛研究者,梁思成及中国营造学社研究爱好者,民国出版史与档案文献收藏者,以及关注国立中央博物院筹建历程的读者;阅读时需注意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图版、密查报告及审查结果等内容待补。
序文信息
无
目录
(一)徵选章程
(二)地址图
(三)密查报告
(四)图版——已全份——西全份——丑(人文馆平面)总平面 未 立面断面 透视 总平面 卯 立面断面 第二层平面 第一层平面
正文可见:
国立中央博物院建筑委员会徵选建筑图案章程
第壹章 图案之征集
第贰章 图例
第叁章 建筑师
第肆章 建筑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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