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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肄言
法学肄言
| OB | 31001424 |
|---|---|
| 作者 | (美)滂思(Roscoe Pound,罗斯科·庞德) |
| 作者时代 | 美 |
| 生卒年 | 1870—1964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928 |
| 版本 | 民国十七年(1928)商务印书馆发行本(社会科学小丛书) |
| 时期 | 民国(1912—1949) |
| 大类 | 社会科学 |
| 详细分类 | 社会科学·法律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113 页 |
| 容量 | 20.1 MB |
| 文件 MD5 | 0513a9e0514f8a73ca726abdcb1e5f30 |
书籍简介
本书为美国法学家罗斯科·庞德(OCR作“滂思”“滂恩”)所著《法学肄言》的中文译本,雷沛鸿译,商务印书馆发行,民国十七年(1928)出版,属“社会科学小丛书”,封面署何炳松、刘秉麟主编。卷首郑毓秀序作于民国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称雷宾南以所译美国滂恩博士《法学肄言》见示并责序;序文认为此书是示初学以法律基本及源流、为研究法律科学与法律哲学之先导者,并感叹我国出版界初学法律之书最乏佳本,或繁而无当,或简而寡要,求其纲举目张、深入显出者百不得一;而此书能以遒炼文辞阐湛深学理,不特为初学者示径涂,抑且为绩学者挈纲领。郑序还说明雷沛鸿译此书复加注解,自云以两年时光三易稿始成,用心勤奋。
译者序交代全书结构:共分三章,第一章讨论法律的基本概念,第二章叙述英美法系的起源及发展,第三章分析英美法律的渊源及形式;原书盖为美国大学学生初习法律者而作,故内容特侧重英美法律的研究,并以“法学肄言”为书名。译者序述庞德为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兼法学院教务主任,在法学界久被仰为泰斗;其初研究植物学,所著植物学教科书一时称为善本,其后专攻法律,法学著作宏富,论文如《法律的各派理论》《法律权利》《一个社会利益的理论》《机械性的法学》《社会法理学论略》等,书籍如《英美法律的精神》《法律历史的诠释》《法律与道德》《法律哲学导言》等,多为在英美各著名大学之演讲稿且近年出版。序文指出,这些论著命题虽不同,然深究可见著者讲学与著书之大愿力,盖欲创造另一新法律哲学;二十五年来庞德常端坐讲坛训诲后进,未参预立法司法事务,然流风所被,其学说不特足以转移美国法院及议会风气而渐次改良全国法律,且足以促进世界法律思想之改造。《法学肄言》为庞德后来各项著作之先导,其纲目实起草于一八九九年,可视为著者后来一切研究之纲领。译者两年前曾将原书译汉以为教学之用,因欲便于教授,特于每节之后加入注脚若干条以解疑难、问题若干条以供讨论、参考书若干本以引起加工研究;今年南归故里主持全省教育行政,公余取译稿重加校订,易稿三次乃敢付印。
目次显示,第一章“基本概念”下分法律科学、直道、法律、法律与道德、法律的范围及研究对象、权利等节;第二章“英美法系的历史”下分诺尔曼征服前之英国法、常法的发展、公道的发展、立法改良运动等节;第三章“英美法系的分析”下分法律渊源及形式、美国常法的形式等节。正文第一章节“法律科学”从术语入手,说明法律科学在英法语称 jurisprudence、德语称 jurisprudenz,皆从拉丁语 jurisprudentia 得来,字源从 jus(义理、法律)与 providere(先见、知识)合成,意即有系统有组织的法律知识;法院用之以处理争讼,使争讼者各得其平,判决符合具有普通性的原理及规则。书中又辨 jurisprudence 一名在罗马、法语、英语中的多种用法,批评“俄国法学”“法国法学”实指俄国法律、法国法律,以及“医法学”“牙医法学”等名理不合之例。正文进而论法律是司直的工具,法学可看作直道的科学;司直可用有司意见或法律两法,东洋司法行政与戒严律可为前者示例,后者真谛是治狱必依有多少固定性的标准;人类进步有限,最成熟法律系统中法律未必与事实尽合,矛盾由法律有定而人类行为无定、条文有限而事変无限;东洋人治盛行、法律无定,人民只能侥幸希冀自己直道意思与法吏相合。文明日进,人事繁难,人类对法律有定的要求愈切,全体一致遂为司直第一要件,亦即法律第一要件;达到之道在以理性为准情合理折狱,法律的一致与确定总可达到。书中还列研究完成法律系统的五种方法:笃信谨守的研究、穷源竟委的研究、条分缕析的研究、哲理的研究、批评的研究;并述历史法家、分析法家、哲学法家、社会学法家等宗派,指出晚近社会方法发生,社会学派将法律当作人群的机器,研究法律自身为社会而存在、其职务为服役人民。第二节“直道”论法律终局在司理直道,分哲学伦理理论与法律概念两层;引 Paulsen 语述直道为意志倾向及行为方式,列身体及生命、家庭、财产、名誉、自由五纲利益及相应义务权利,引康德、斯宾塞、耶令、华德等理论,说明法律与直道相为终始,法律是直道的工具,直道是法律的终局。本书以简明教材体例译介英美法理学,附注脚、问题及参考书,对研究近代中国法学教育、法理学译介及庞德学说早期传播具有文献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译者序交代全书结构:共分三章,第一章讨论法律的基本概念,第二章叙述英美法系的起源及发展,第三章分析英美法律的渊源及形式;原书盖为美国大学学生初习法律者而作,故内容特侧重英美法律的研究,并以“法学肄言”为书名。译者序述庞德为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兼法学院教务主任,在法学界久被仰为泰斗;其初研究植物学,所著植物学教科书一时称为善本,其后专攻法律,法学著作宏富,论文如《法律的各派理论》《法律权利》《一个社会利益的理论》《机械性的法学》《社会法理学论略》等,书籍如《英美法律的精神》《法律历史的诠释》《法律与道德》《法律哲学导言》等,多为在英美各著名大学之演讲稿且近年出版。序文指出,这些论著命题虽不同,然深究可见著者讲学与著书之大愿力,盖欲创造另一新法律哲学;二十五年来庞德常端坐讲坛训诲后进,未参预立法司法事务,然流风所被,其学说不特足以转移美国法院及议会风气而渐次改良全国法律,且足以促进世界法律思想之改造。《法学肄言》为庞德后来各项著作之先导,其纲目实起草于一八九九年,可视为著者后来一切研究之纲领。译者两年前曾将原书译汉以为教学之用,因欲便于教授,特于每节之后加入注脚若干条以解疑难、问题若干条以供讨论、参考书若干本以引起加工研究;今年南归故里主持全省教育行政,公余取译稿重加校订,易稿三次乃敢付印。
目次显示,第一章“基本概念”下分法律科学、直道、法律、法律与道德、法律的范围及研究对象、权利等节;第二章“英美法系的历史”下分诺尔曼征服前之英国法、常法的发展、公道的发展、立法改良运动等节;第三章“英美法系的分析”下分法律渊源及形式、美国常法的形式等节。正文第一章节“法律科学”从术语入手,说明法律科学在英法语称 jurisprudence、德语称 jurisprudenz,皆从拉丁语 jurisprudentia 得来,字源从 jus(义理、法律)与 providere(先见、知识)合成,意即有系统有组织的法律知识;法院用之以处理争讼,使争讼者各得其平,判决符合具有普通性的原理及规则。书中又辨 jurisprudence 一名在罗马、法语、英语中的多种用法,批评“俄国法学”“法国法学”实指俄国法律、法国法律,以及“医法学”“牙医法学”等名理不合之例。正文进而论法律是司直的工具,法学可看作直道的科学;司直可用有司意见或法律两法,东洋司法行政与戒严律可为前者示例,后者真谛是治狱必依有多少固定性的标准;人类进步有限,最成熟法律系统中法律未必与事实尽合,矛盾由法律有定而人类行为无定、条文有限而事変无限;东洋人治盛行、法律无定,人民只能侥幸希冀自己直道意思与法吏相合。文明日进,人事繁难,人类对法律有定的要求愈切,全体一致遂为司直第一要件,亦即法律第一要件;达到之道在以理性为准情合理折狱,法律的一致与确定总可达到。书中还列研究完成法律系统的五种方法:笃信谨守的研究、穷源竟委的研究、条分缕析的研究、哲理的研究、批评的研究;并述历史法家、分析法家、哲学法家、社会学法家等宗派,指出晚近社会方法发生,社会学派将法律当作人群的机器,研究法律自身为社会而存在、其职务为服役人民。第二节“直道”论法律终局在司理直道,分哲学伦理理论与法律概念两层;引 Paulsen 语述直道为意志倾向及行为方式,列身体及生命、家庭、财产、名誉、自由五纲利益及相应义务权利,引康德、斯宾塞、耶令、华德等理论,说明法律与直道相为终始,法律是直道的工具,直道是法律的终局。本书以简明教材体例译介英美法理学,附注脚、问题及参考书,对研究近代中国法学教育、法理学译介及庞德学说早期传播具有文献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本书为庞德《法学肄言》早期中译本,译者序说明原书为美国大学初习法律者而作,侧重英美法律研究,并交代其纲目起草于一八九九年、可视为庞德后来研究之纲领,对研究庞德法理学在中国的早期传播及近代法学教材译介具有文献价值。
2. 正文第一章节“法律科学”辨析 jurisprudence 的语源与多义用法,讨论法律作为司直工具、法律的一致与确定、五种研究方法及历史/分析/哲学/社会学诸法家,第二章节“直道”引 Paulsen、康德、斯宾塞、耶令、华德等学说,呈现20世纪初法理学基本议题与术语译名,可供研究近代法律术语形成与法理学知识引进参考。
3. 译本附注脚、问题研究及参考书,译者自述为教学之用而加注,后重加校订三易稿,郑序亦称其“以遒炼之文辞阐湛深之学理”,对考察民国时期大学法学教学法、翻译体例及商务印书馆社会科学小丛书的出版形态亦有参考价值。
2. 正文第一章节“法律科学”辨析 jurisprudence 的语源与多义用法,讨论法律作为司直工具、法律的一致与确定、五种研究方法及历史/分析/哲学/社会学诸法家,第二章节“直道”引 Paulsen、康德、斯宾塞、耶令、华德等学说,呈现20世纪初法理学基本议题与术语译名,可供研究近代法律术语形成与法理学知识引进参考。
3. 译本附注脚、问题研究及参考书,译者自述为教学之用而加注,后重加校订三易稿,郑序亦称其“以遒炼之文辞阐湛深之学理”,对考察民国时期大学法学教学法、翻译体例及商务印书馆社会科学小丛书的出版形态亦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出版于1928年,属1912年及以后出版之合作作品。贡献者包括原著者庞德(1870—1964)、译者雷沛鸿(1888—1967)、序作者郑毓秀(1891—1959)、丛书主编何炳松(1890—1946)与刘秉麟(1891—1956)。截至处理年份2026年,上述个人死亡后均已满50年。按P2规则,所有贡献者均满足条件,最终判定为“是”。
适用领域
法理学、法律史、近代法学教育史研究者;庞德学说与中美法律交流研究者;近代翻译史、出版史研究者;法学专业学生;对英美法系历史与分析、法理学基本概念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郑毓秀序,署中华民国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序于上海法政大学。序称雷宾南先生以所译美国滂恩博士《法学肄言》见示并责序;读之知其为示初学以法律基本及源流、为研究法律科学与法律哲学之先导者;叹我国出版界初学法律之书最乏佳本,或繁而无当,或简而寡要,求其纲举目张、深入显出者百不得一;此书能以遒炼文辞阐湛深学理,不特为初学者示径涂,抑且为绩学者挈纲领;宾南译此书复加注解,自云以两年时光三易稿始成,用心勤矣。
目录
第一章 基本概念
第一节 法律科学
第二节 直道
第三节 法律
第四节 法律与道德
第五节 法律的范围及研究对象
第六节 权利
第二章 英美法系的历史
第十节 诺尔曼征服前之英国法
第十一节 常法的发展
第十二节 公道的发展
第十四节 立法改良运动
第三章 英美法系的分析
第十五节 法律渊源及形式
第十六节 美国常法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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