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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组织须知
书籍简介
本书为《社会团体组织须知》,社会部组织训练司编印,民国三十一年(1942)十二月出版,属“组训丛书之三”。从卷首及正文可见,全书围绕社会团体的组织程序、改选改组及整理、经费及业务等内容展开,具有法规汇编与工作手册的性质。正文首先说明社会团体系以同一目的自由结合之组织,凡发起组织社会团体,依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第十一条之规定,中央直辖之组织须具有发起人二十人以上之连署,具呈附其组织缘起及发起人略历册,迳向社会部申请;省或院辖市之组织须具有发起人三十人以上之连署,分别向省社会处或省民政厅及市社会局申请;县级之组织应具有发起人十五人以上之连署,迳向县政府申请。书中附有申请组织文示例,如发起组织粮政协进会,须检同组织缘起及发起人略历册各一份,呈请鉴核准予组织并派员指导;并附人民团体发起人略历册格式,列姓名、性别、年龄、学历、经历、现在职务、曾否参加何种政治组织、通讯处等项。社会团体经主管机关核准组织并派定组织指导员后,发起人即应召集发起人会议,函请组织指导员出席,推员组织筹备会,呈报主管官署备案。筹备会任务包括呈报成立、参照章程准则拟定章程草案、征求会员并核发会员章、将筹备经过连同章程草案呈报主管官署并请派员、举行成立大会等。书中列有章程准则,分总则、任务、会员、组织、职权、会议、经费、附则等章,规定团体名称、宗旨、会址、分支会设立、任务、会员入会介绍与理事会通过、会员权利与义务、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理事会监事会及常务理事常务监事之设置与任期、理监事为义务职、各种委员会之设置、会员大会及理事会监事会常务理事会之会议次数、经费来源如入会费常年会费补助费自由捐基金孳息等。书中还附会员入会申请表、呈报成立日期文示例、选举票式、开会秩序等。开会秩序列开会、全体肃立、唱国歌、向党国旗及国父遗像行三鞠躬礼、恭读国父遗嘱、主席报告、筹备会报告筹备经过、主管官署代表致训词、各机关代表致词、来宾致词、讨论提案、选举、临时动议、散会等项。书中并载人民团体集会须知,注明民国三十一年五月三十日社会部公布,规定人民团体集会除遵照民权初步及法令外悉照本须知办理;集会指人民团体成立大会、常年大会及其他全体会员代表代表大会;应于会期一星期以前通知,并呈报社会行政主管官署及目的事业主管官署并请派员出席;集会应着重会务讨论与进行,联欢时间节目应尽量减少;应事前拟定秩序单、布置会场及准备其他必要事项;应绝对遵守时间,每次集会以不超过三小时为原则;得柬请当地有关机关及团体派代表参加,必要时应请致词,但以三人为限,每人致词时间不得逾十分钟;应成会议纪录并于会后呈送主管官署备核。书中还载呈报成立经过恳准立案并颁发立案证书及图记文示例,要求缮具章程、会员名册及职员略历册,连同成立大会纪录各一份呈请鉴核,准予立案并颁发立案证书及图记。此外载人民团体职员选举通则,规定选举须由当地主管官署派员出席监选及指导,职员应由会员或会员代表以记名连记法选出,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以曾经登记取得会员资格者为限,选举须于十日前通知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并呈报主管官署,得票较多者为当选、次多者为候补,票数相同用抽签法决定,并列举选举票一部无效、全部无效之情形。关于社会团体之改选改组及整理,书中规定社会团体应依据会章按期举行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改选职员,呈请主管官署派员监选并分别通知官员出席;会员分散各地不易集中者得举行通讯选举,但须先订办法呈准主管官署;改选完毕应将职员名册、职员略历册等报请主管官署备案,修改章程应一并呈报。社会团体在本主管官署新法令后应遵照新法令改组,特殊情形应呈由主管机关办理;其令改组者应由主管官署派员依照社会部公布之指导人民团体改组办法各条进行改编,改组完竣后将改组经过、章程、会员名册、职员略历册等呈报主管官署备案。书中并载指导人民团体改组办法,注明三十一年三月二十日社会部公布,规定主管官署于所属人民团体新法颁布后即须一律令改组,改组应由主管官署派员指导,指导人员得按人民团体组织指导员任用规则任用,改组除法令另有规定外应先完成基本组织然后逐级改组上级团体等。本书集中反映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社会部对人民团体组织、立案、选举、集会、改选改组及整理的程序规定与文书格式,对研究民国时期社会团体管理法规、社会行政实务、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实施及近代公文格式具有资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机构简介
社会部组织训练司为国民政府社会部所属机构,编印有“组训丛书”,本书即该丛书之三,民国三十一年十二月编印。其机构沿革、成立年份及具体职掌OCR未载,待查。
学术价值
1. 本书为民国三十一年社会部组织训练司编印的“组训丛书之三”,汇集社会团体组织程序、章程准则、选举通则、集会须知及改选改组办法等法规与文书格式,可供研究民国时期社会团体管理与社会行政参考。
2. 书中保存申请组织文、发起人略历册、会员入会申请表、选举票式、开会秩序、呈报立案文等实务文书格式,对研究近代公文史、社团实务及社会部组织训练工作具有资料价值。
3. 本书反映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在社会团体发起、筹备、成立、立案、选举、集会、改组等环节的实施细节,对考察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社会控制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具有参考意义。
2. 书中保存申请组织文、发起人略历册、会员入会申请表、选举票式、开会秩序、呈报立案文等实务文书格式,对研究近代公文史、社团实务及社会部组织训练工作具有资料价值。
3. 本书反映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在社会团体发起、筹备、成立、立案、选举、集会、改组等环节的实施细节,对考察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社会控制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具有参考意义。
公版依据
本书出版于1942年,属1912年之后出版物。作者为社会部组织训练司,系机构署名、无个人署名,适用法人作品规则;出版后至处理年份2026年已满50年,故判定为“是”。
适用领域
民国社会史、政治制度史、社会行政与社团管理研究者,近代公文史研究者,以及关注抗战时期人民团体管理法规的读者。
序文信息
无单独序跋;卷首标“组训丛书之三”,版权页题“社会部组织训练司编印 民国三十一年十二月”。
目录
社会团体的组织程序
社会团体改选改组及整理
社会团体经费及其业务
(目录据OCR前20页整理,后续内容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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