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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律辑证 封面

汉律辑证

OB31000075
作者程树德
生卒年1877—1944
出版社—
出版年民国(具体待考)
版本民国间印本
时期民国(1912—1949)
大类社会科学
详细分类社会科学·法律
是否公版是
页数120 页
容量37.9 MB
文件 MD593a26b7717dcea8652eb922dea15d5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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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本书《汉律辑证》是辑录汉代律令佚文、考辨其源流沿革的专门著作。本次所见为卷六部分内容,页脚有“漢律輯證六”字样,正文以分类条目形式排列,每条先标律名或律文要旨,再列举汉代史事、旧注及后世律典相印证。从本次前20页可见,卷六所涉内容十分广泛,涵盖军法、职官、服饰、礼制、婚姻、丧葬、交通、宫卫等多个方面。

在军法方面,本书辑有“奔北”“迷道失期”“断盗”“鷺讙”“棨戟即爲斧鉞”“軍士逃亡考竟其妻子”“降敵者誅其身沒其家”“詐增虜獲”“乏軍興”“正亡屬將軍”“中郎將將屯上谷”“故行不行”“失士多當斬”“行而逗留畏橈者要斬”“勒兵而守曰屯”“郵行有程”等条目。每条之下广引《史记》《汉书》《后汉书》《魏志》以及如淳、服虔、张晏、孟康、颜师古等旧注,说明汉代军法对败军、失期、逗留、逃亡、诈功、乏兴等行为的严厉处罚,并常以《唐律》相关条款比较,呈现汉唐律令的继承与变迁。

在职官、礼制与日常生活方面,本次所见条目包括“關用傳出入”“吏六百石以上皆長吏”“觸諱”“治墳無過三百人畢事”“非正”“出入聞巷無吏體”“綺絲數謂之絩”“賜衣者縵表白裏”“吏死官得法賻”“列侯墳高四丈”“會稽獻鮚醬”“稻米一斗得酒一斗爲上尊”“三人以上無故羣飲罰金四兩”“亂妻妾位”“齊人與妻婢姦曰姘”“宮人出嫁不得適諸國”“棄妻畀所賚”“小筐”“會稽獻蘋一斗”“持喪葬築蓋嫁取卜數文書使民倍禮違制”“不爲親行三年服不得選舉”“人從軍屯及給事縣官者大父母死未滿三月皆勿繇令得葬送”“乘傳一馬二馬爲軺傳”“船方長爲舳艫”“使節稱漢”“吏卒不得繫馬宮門樹”“及其門首洒潛”“乘傳騎驛而使”“司馬門”“衛宮”“一人犯蹕當罰金”等。这些条目涉及官吏身份、服饰等级、饮酒禁令、婚姻妻妾秩序、服丧与选举、驿传车马、宫门宿卫、犯跸罚金等制度,反映出汉律不仅规范刑罚,也深入维护礼制秩序和官僚等级。

从编纂方法看,本书具有明显的辑佚与考证性质。作者大量引用《周礼》郑玄注、贾公彦疏、《说文解字》所引汉律,以及《汉书》颜师古注、如淳注等,将散见于经史注疏、字书、类书中的汉律佚文汇为一编,并注明出处,间附按语。书中还多次以《唐律》对照,如指出“唐律從軍征討亡在捕亡”“唐律乏軍興在擅興”“唐律私度關在衛禁”“唐律造祆書在賊盜”等,显示其试图通过唐律上溯汉律、辨别法律术语与制度源流的学术意图。卷六所辑条文,为研究汉代军法、官制、礼法关系、社会风俗及法律文献流传提供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程树德
1877—1944
程树德(1877—1944),字郁庭,福建福州人,近代法学家、法制史学家。据本书书名及常见著录,本书为其所著《汉律辑证》。其治学侧重中国法制史,尤精于汉律、唐律的辑佚与考证。本次 OCR 前20页未见作者署名及生平信息,以上据书名及学界著录补入,具体版本题署仍待后查。

学术价值

1. 本书广泛辑录散见于经史注疏、字书、类书中的汉代律令佚文,对复原汉律体系、研究汉代法制具有重要辑佚价值。
2. 书中以汉律与《唐律》比较,考辨法律术语与制度沿革,可为中古法律史、汉唐律继承关系研究提供参考。
3. 所引材料涵盖《史记》《汉书》《后汉书》《周礼》郑注贾疏、《说文》引汉律及颜师古、如淳等旧注,具有法律文献学与注释学研究价值。

公版依据

P1:本书出版年在1912年及之后,且为个人作品。作者程树德(1877—1944),卒于1944年,截至处理年份2026年,死亡后已满50年,故判定为“是”。

适合人群

中国法制史、秦汉史、历史文献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者,以及对中国古代律令制度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本次未见序文。

目录

本次所见卷六条目(部分): - 奔北 - 迷道失期 - 断盗 - 鷺讙 - 边鄙兵所臧直百钱者当坐弃市 - 棨戟即为斧钺 - 军士逃亡考竟其妻子 - 降敌者诛其身没其家 - 诈增虏获 - 乏军兴 - 正亡属将军 - 中郎将将屯上谷 - 故行不行 - 失士多当斩 - 行而逗留畏桡者要斩 - 勒兵而守曰屯 - 邮行有程 - 无干车无自后射 - 关用传出入 - 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 - 触讳 - 治坟无过三百人毕事 - 非正 - 出入闻巷无吏体 - 绮丝数谓之絩 - 赐衣者缦表白里 - 吏死官得法赙 - 列侯坟高四丈 - 会稽献鲒酱 - 稻米一斗得酒一斗为上尊 - 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 - 乱妻妾位 - 齐人与妻婢奸曰姘 - 宫人出嫁不得适诸国 - 弃妻畀所赉 - 小筐 - 会稽献蘋一斗 - 持丧葬筑盖嫁取卜数文书使民倍礼违制 - 不为亲行三年服不得选举 - 人从军屯及给事县官者大父母死未满三月皆勿繇令得葬送 - 乘传一马二马为轺传 - 船方长为舳舻 - 使节称汉 - 吏卒不得系马宫门树 - 及其门首洒潜 - 乘传骑驿而使 - 司马门 - 卫宫 - 犯跸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