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目

孟子正义 第四册
书籍简介
本书为《国学基本丛书简编》之一,题《孟子正义》,焦循著,商务印书馆发行,民国二十七年(1938)六月四版,本册为第四册。封面及版权页可见“国学基本丛书简编”“孟子正义 四册”“每部实价国币”“外埠酌加运费汇费”“著作者焦循”“印刷所商務印書館”“發行所商務印書館”等信息,说明其为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所印国学普及丛书之一种。正文可见《孟子正义》卷十一《告子章句下》及卷十二《告子章句下》部分内容,采用赵岐注、焦循疏的体例,逐章疏解《孟子》原文。本次所见从“任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孰重”章开始,疏文引阎若璩《释地》、翟灏《考异》等考订任国、屋庐子、礼食、亲迎等名物礼制;又释“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等句,引《方言》《说文》《广雅疏证》及王氏念孙、阮元、段玉裁诸说,辨析“揣”“岑楼”“钩金”“奚翅”等字义词义;又及“曹交问曰人皆可以为尧舜”章,疏引王应麟《困学纪闻》、惠士奇《春秋说》、阎若璩《释地续》、毛奇龄《经问》、江永《群经补义》等,辨曹交身份及曹国存亡问题;又及“小弁小人之诗”章,疏引《毛诗序》《琴操》《韩诗》等,讨论高子、小弁、凯风及舜五十而慕等诗义与孝道问题。可见焦循疏解博引清儒考据成果,兼重名物制度、字词训诂与义理阐发,体现清代《孟子》学注重实证与汇通的特点。本书作为《国学基本丛书简编》本,版式便于一般读者研读,既保存赵岐注与焦循疏的基本面貌,也反映民国时期古籍整理与国学普及的出版形态。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焦循《孟子正义》为清代《孟子》注疏的集大成之作,本册保存其卷十一、卷十二告子章句下的疏解文本,可供《孟子》学与清代经学研究。
2. 疏文博引阎若璩、翟灏、王念孙、阮元、段玉裁、毛奇龄、江永等清儒考据成果,对名物制度、字词训诂辨析细密,具有清代学术史与训诂学史料价值。
3. 商务印书馆《国学基本丛书简编》本反映民国时期古籍普及出版形态,可供民国出版史、国学教育史研究参考。
4. 对《孟子·告子》篇礼食、亲迎、曹交、小弁、凯风等章句的疏解,可供经学诠释与儒家伦理思想研究参考。
2. 疏文博引阎若璩、翟灏、王念孙、阮元、段玉裁、毛奇龄、江永等清儒考据成果,对名物制度、字词训诂辨析细密,具有清代学术史与训诂学史料价值。
3. 商务印书馆《国学基本丛书简编》本反映民国时期古籍普及出版形态,可供民国出版史、国学教育史研究参考。
4. 对《孟子·告子》篇礼食、亲迎、曹交、小弁、凯风等章句的疏解,可供经学诠释与儒家伦理思想研究参考。
公版依据
本书出版年为1938年,在1912年之后,不适用P0直接判定。本书署焦循著,为个人作品。焦循卒于1820年,截至处理年份2026年,死亡后已满50年,符合P1个人作品公版条件,故判定为“是”。
适用领域
《孟子》研究者、清代经学与乾嘉考据学研究者、中国哲学史与儒家经典诠释研究者、民国古籍整理与出版史研究者,以及需要研读《孟子》注疏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本次前20页未见序跋
目录
本次OCR未见总目;正文可见:
卷十一 告子章句下(凡十六章)
卷十二 告子章句下(部分)
版权投诉
如您认为本页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 24 小时内核实并下线处理。投诉邮箱:copyright@openbook.ren。
整理说明
本页书目信息与书籍简介由站长方整理自公版文献,OB 号 30000163。文字识别与元数据如有错漏,欢迎指正(hi@openbook.ren)。
免责声明
内容整理自公版文献,仅供个人学习、研究参考,不对文献内容作任何担保,亦不因此产生商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