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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经解汇函附小学汇函 第十册
古经解汇函附小学汇函 第十册
| OB | 29000320 |
|---|---|
| 作者 | (清)锺谦钧等辑 |
| 作者时代 | 清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873 |
| 版本 | 清同治十二年刊本(刻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丛书·综合 |
| 详细分类 | 丛书·综合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69 页 |
| 容量 | 16.3 MB |
| 文件 MD5 | b351bd3f310f7da92283a3da68124419 |
书籍简介
《古经解汇函附小学汇函》第十册,清锺谦钧等辑,清同治十二年刊本。本次提取前20页,主体内容为《尚书大传》卷二,卷端题“汉伏胜撰,郑康成注”,并标“周传”,属于《古经解汇函》所收经解文献之一。本册版式以传文、郑注与辑校者“案曰”相间排列,正文之下时附引书出处,如《太平御览》《周礼注疏》《礼记正义》《春秋繁露》《后汉书》等,体现出清代辑佚、汇刻经解文献的编纂特点。
从OCR可见内容看,本册《尚书大传》卷二首先列“大誓”,其下引“洛诰传曰:周书自女誓就召诰而盛于洛诰,然则今文周书首大誓也”,说明《大誓》在《尚书大传》周传中的位置。传文述“唯四月太子发上祭于毕,下至于孟津之上”,郑注以“四月”为周四月,“发”为周武王,“卒父美故称太子也”;又述告于司徒、司马、司空诸节,以及“太子发升于舟,中流白鱼入于舟,王跪取出,俟以燎,群公咸曰休哉”等武王伐纣故事,并引《太平御览》皇亲部为出处。其后“案曰”引《史记·周本纪》作“信哉才哉”,讨论“亢才”与“信哉”的古通关系,又引《尚书孔序正义》说明“八百诸侯俱至孟津,白鱼入舟”之事与《大誓》同。书中还载“武王伐纣,观兵于孟津,有火流于王屋,化为赤乌三足”,以及“周将兴之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等祥瑞传说,并引《春秋繁露》同类相劝篇;又述“武王伐纣至于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欢乐歌舞以待旦”,引《礼记·祭统》正义,讨论“武宿夜”乐名。另有“王升舟入水,鼓钟恶,观台恶,将舟恶,宗庙恶”一节,郑注以“恶”皆读为“亚”,并引《周礼·肆师》注、仪礼经传通解及贾疏,解释钟鼓、观台、将舟、宗庙的次第。其后“惟丙午王逮师,前师乃鼓鼓噪,师乃慆,前歌后舞”,郑注“慆,喜也”,并引《太平御览》人事部、乐部及《周礼·大司马》注,又有钱大昕、惠栋等关于“籖噪”“凫藻”声义关系的按语,显示本册不仅保存《尚书大传》原文与郑注,也汇聚了清人辑校考证成果。
本册后半可见“大战篇”,述“武王与纣战于牧之野,纣之卒辐分,纣之车瓦裂,纣之甲鱼鳞,下贺乎武王”;纣死之后,武王“皇皇若天下之未定”,先后问太公、召公、周公入殷之策。太公主张“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不爱人者及其冒余”,召公主张“有罪者杀,无罪者活”,周公主张“各安其宅,各田其田,毋故毋私,惟仁之亲”,武王最终“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发钜桥之粟,散鹿台之财,归倾宫之女”,并引《后汉书·申屠刚传》等相证。此后又有“洪范五行传”相关内容,围绕“貌之不恭,是谓不肃”“言之不从,是谓不艾”“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听之不聪,是谓不谋”“思心之不容,是谓不圣”“王之不极,是谓不建”等五事、皇极展开,逐条列其咎、罚、极、妖孽、祸痾、青祥及“维金沴木”“维木沴金”“维水沴火”“维火沴水”“维木金水火沴土”等灾异对应,并引《续汉书·五行志》刘昭注、《文献通考》郊社考、《礼记·月令》正义等。册末还见“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弃法律逐功臣”“治宫室饰台榭”“好攻战”“简宗庙不祷祠”等条,以及“东方之极”迎春、孟春、仲春、季春等月令式文字,内容兼具经解、政论与阴阳五行灾异之学。
本册为清同治十二年刊本,属《古经解汇函附小学汇函》第十册,所收《尚书大传》为汉伏胜撰、郑玄注,并附清人辑校按语,可为了解《尚书大传》文本面貌、郑玄注、清代经解汇刻与辑佚方法提供资料。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从OCR可见内容看,本册《尚书大传》卷二首先列“大誓”,其下引“洛诰传曰:周书自女誓就召诰而盛于洛诰,然则今文周书首大誓也”,说明《大誓》在《尚书大传》周传中的位置。传文述“唯四月太子发上祭于毕,下至于孟津之上”,郑注以“四月”为周四月,“发”为周武王,“卒父美故称太子也”;又述告于司徒、司马、司空诸节,以及“太子发升于舟,中流白鱼入于舟,王跪取出,俟以燎,群公咸曰休哉”等武王伐纣故事,并引《太平御览》皇亲部为出处。其后“案曰”引《史记·周本纪》作“信哉才哉”,讨论“亢才”与“信哉”的古通关系,又引《尚书孔序正义》说明“八百诸侯俱至孟津,白鱼入舟”之事与《大誓》同。书中还载“武王伐纣,观兵于孟津,有火流于王屋,化为赤乌三足”,以及“周将兴之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等祥瑞传说,并引《春秋繁露》同类相劝篇;又述“武王伐纣至于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欢乐歌舞以待旦”,引《礼记·祭统》正义,讨论“武宿夜”乐名。另有“王升舟入水,鼓钟恶,观台恶,将舟恶,宗庙恶”一节,郑注以“恶”皆读为“亚”,并引《周礼·肆师》注、仪礼经传通解及贾疏,解释钟鼓、观台、将舟、宗庙的次第。其后“惟丙午王逮师,前师乃鼓鼓噪,师乃慆,前歌后舞”,郑注“慆,喜也”,并引《太平御览》人事部、乐部及《周礼·大司马》注,又有钱大昕、惠栋等关于“籖噪”“凫藻”声义关系的按语,显示本册不仅保存《尚书大传》原文与郑注,也汇聚了清人辑校考证成果。
本册后半可见“大战篇”,述“武王与纣战于牧之野,纣之卒辐分,纣之车瓦裂,纣之甲鱼鳞,下贺乎武王”;纣死之后,武王“皇皇若天下之未定”,先后问太公、召公、周公入殷之策。太公主张“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不爱人者及其冒余”,召公主张“有罪者杀,无罪者活”,周公主张“各安其宅,各田其田,毋故毋私,惟仁之亲”,武王最终“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发钜桥之粟,散鹿台之财,归倾宫之女”,并引《后汉书·申屠刚传》等相证。此后又有“洪范五行传”相关内容,围绕“貌之不恭,是谓不肃”“言之不从,是谓不艾”“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听之不聪,是谓不谋”“思心之不容,是谓不圣”“王之不极,是谓不建”等五事、皇极展开,逐条列其咎、罚、极、妖孽、祸痾、青祥及“维金沴木”“维木沴金”“维水沴火”“维火沴水”“维木金水火沴土”等灾异对应,并引《续汉书·五行志》刘昭注、《文献通考》郊社考、《礼记·月令》正义等。册末还见“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弃法律逐功臣”“治宫室饰台榭”“好攻战”“简宗庙不祷祠”等条,以及“东方之极”迎春、孟春、仲春、季春等月令式文字,内容兼具经解、政论与阴阳五行灾异之学。
本册为清同治十二年刊本,属《古经解汇函附小学汇函》第十册,所收《尚书大传》为汉伏胜撰、郑玄注,并附清人辑校按语,可为了解《尚书大传》文本面貌、郑玄注、清代经解汇刻与辑佚方法提供资料。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保存《尚书大传》卷二文本及郑玄注,并附清人辑校按语,可资《尚书大传》辑佚、校勘与郑学研究参考。
2. 所收大誓、大战篇、洪范五行传等内容,涉及武王伐纣、入殷政策、五行灾异等,可供经学史、尚书学与汉代思想史研究参考。
3. 书中大量引《太平御览》《周礼注疏》《礼记正义》《春秋繁露》《后汉书》等,具有辑佚文献与引书资料汇编价值。
4. 作为清同治十二年《古经解汇函附小学汇函》本,可供清代丛书刊刻、经解汇刻与古籍版本研究参考。
2. 所收大誓、大战篇、洪范五行传等内容,涉及武王伐纣、入殷政策、五行灾异等,可供经学史、尚书学与汉代思想史研究参考。
3. 书中大量引《太平御览》《周礼注疏》《礼记正义》《春秋繁露》《后汉书》等,具有辑佚文献与引书资料汇编价值。
4. 作为清同治十二年《古经解汇函附小学汇函》本,可供清代丛书刊刻、经解汇刻与古籍版本研究参考。
公版依据
本书刊刻年为清同治十二年(1873),在1911年(含)之前,按P0规则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核查作者卒年。
适用领域
经学史与《尚书》学研究者、郑玄注与辑佚文献研究者、清代丛书与古籍版本研究者、中国古代思想史与灾异学说爱好者。
目录
本次OCR未见完整目录,仅据前20页正文可见条目列示如下:
- 尚书大传卷二(汉伏胜撰,郑康成注)
- 周传:大誓
- 大战篇
- 洪范五行传(OCR见“範五行传”)
- 篇下可见: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弃法律逐功臣、治宫室饰台榭、好攻战、简宗庙不祷祠等条
- 东方之极迎春及孟春、仲春、季春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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