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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东先生文集十卷 第十一册
| OB | 28002330 |
|---|---|
| 作者 | 郭维藩撰;蔡汝楠校刻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562 |
| 版本 | 明嘉靖四十一年赵希夔刻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集部 |
| 详细分类 | 集部·别集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45 页 |
| 容量 | 184.9 MB |
| 文件 MD5 | 37261711995197a5bb13b019d8031f9d |
书籍简介
本册为《杏东先生文集》第十一册,OCR所见为卷之十。卷端题“杏东先生文集卷之十”,署“明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学士仪封郭维藩撰”,又署“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门人德清蔡汝楠校刻”。全卷按文体编次,依次为墓志四篇、行状二篇、祭文十八篇。墓志部分包括《先子程番府君壙誌》《先妣恭人合葬壙誌》《故季父处士府君季母张氏合葬墓誌銘》《故叔父处士府君叔母朱氏合葬墓誌銘》。其中《先子程番府君壙誌》记郭维藩之父郭廷珪,字邦器,别号易庵,先世凤阳人,高祖德元季避乱来仪封。郭廷珪成化庚子举于乡,丁未举礼部,历官南京户部主事、员外郎、郎中、胶州知州、荆州府同知、程番府知府,文中详载其榷舟扬州、拒中贵索钞、审范和命案、陈鎡讼案、胶州劝农缓税、遭逆瑾侦卒等事,并记其卒于嘉靖六年,享年七十八。《先妣恭人合葬壙誌》记其母贾氏,仪封处士贾铭之女,十九归郭,孝事舅姑,勤于纺绩,教子甚严,卒嘉靖七年,享年八十。《故季父处士府君季母张氏合葬墓誌銘》记季父郭廷献,负气有风岸,以勤、俭、介、直致富,卒年五十六。《故叔父处士府君叔母朱氏合葬墓誌銘》记叔父郭廷玠,豪于里中,好酒,卒年四十九,并述郭氏析产、送维藩赴省试等家族旧事。行状二篇为《南京户部尚书谥文庄王公行状》《赠征仕郎兵科给事中田公行状》。前者记王鸿儒,字懋学,别号凝斋,南阳人,成化癸卯河南乡试第一,丁未进士,历南京户部主事、员外郎、山西按察佥事、副使、国子监祭酒、南京户部右侍郎、吏部右侍郎、南京户部尚书,卒年六十一,谥文庄,著有《五朝都俞录》《金石录》《通今录》《凝斋诗话》《文集》等。后者记田垕,字宗坤,先世保定蠡县人,四世祖大本谪戍古浪,遂为兰人,事亲孝,教子严,好施与,卒年六十七。祭文部分所见有《南京翰林院土地祠剏建成遷主告文》《祭南京户部尚书文庄王公文》《祭金员外治卿文》等,祭文十八篇之目未全见于前二十页。全卷文体多样,叙事详赡,涉及明代中期官场、司法、盐政、学政、家族伦理、女性事迹与地方社会,具有较高史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保存明代中期郭维藩家族墓志及行状、祭文,可补郭氏家族世系、婚姻、仕履及仪封地方史。
2. 王鸿儒行状详记其科举、学政、铨选、著述,可与《明史》及明人文集互证,具有人物传记与政治制度史料价值。
3. 墓志中涉及司法案件、赋税征收、州郡治理、家族析产、女性持家等内容,可供明代法制史、社会经济史、女性史与家族史研究参考。
2. 王鸿儒行状详记其科举、学政、铨选、著述,可与《明史》及明人文集互证,具有人物传记与政治制度史料价值。
3. 墓志中涉及司法案件、赋税征收、州郡治理、家族析产、女性持家等内容,可供明代法制史、社会经济史、女性史与家族史研究参考。
公版依据
P0:本书刊刻于明嘉靖四十一年(壬戌,1562),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作者及校刻者卒年后满50年条件。
适合人群
明代文学与历史研究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目录学工作者、明代科举与官制研究者、家族史与地方文献研究者,以及古典传记文学爱好者。
序文信息
本册未见序文;据前册,嘉靖壬戌孟夏门人蔡汝楠撰《杏东先生文集序》
目录
卷之十
- 墓誌四篇
- 先子程番府君壙誌
- 先妣恭人合葬壙誌
- 故季父處士府君季母張氏合葬墓誌銘
- 故叔父處士府君叔母朱氏合葬墓誌銘
- 行狀二篇
- 南京戶部尚書謚文莊王公行狀
- 贈徵仕郎兵科給事中田公行狀
- 祭文十八篇
- 南京翰林院土地祠剏建成遷主告文
- 祭南京戶部尚書文莊王公文
- 祭金員外治卿文
- 以下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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