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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金忠节公文集》为明末金声之文集。本次所见前20页,主要为金声所上《见题参后据参陈辩疏》一类文字,内容围绕督臣马士英参劾“徽祁乡官有司”一事展开。文中金声自称“臣”,反复言及“督臣马士英参臣徽祁乡官有司一疏”,并称“今督臣疏稿方传佈,事虽在臣一郡,而关江东及天下利害,臣不敢不据实明辨”。可见此疏并非一般应酬文字,而是明末徽州地方官绅与督臣之间政治、军事冲突的直接产物。
据 OCR 文本,当时徽州、祁门、婺源、休宁、乐平一带兵贼混淆,局势危疑。文中提到姜、刘、谢、李四游击将军领兵自婺源、乐平等处将入徽州,飞票公行;又提到乐平居民因兵丁淫杀焚掳而激变,二十六日愤杀黔兵殆尽,谢上用不知下落,刘玿珽、李华玉、姜美等现禁乐平狱。督臣马士英方面则称徽人杀兵,并据此参劾徽祁乡官有司。金声此疏即针对此类指控,逐层辩明杀者本为扰民之兵、失律之兵,或为贼众伪冒官兵,不能一概归罪于徽州官绅百姓。
疏中涉及人物颇多,如本府知府唐良懿、祁门知县赵文光、推官吴翔凤、监纪李章玉、万民安、郑天卿等;又提及黄应凤等地方无赖为乱兵向导。金声批评督臣偏听监纪细人诞语,宽纵私人失律之兵,却对捍患固圉、有劳无罪之民加以诬陷。他强调祁门、婺源、休宁、徽州各乡曾相约共守,“各乡各守其处”,百姓持梃荷锸,父子兄弟自相救死,原非杀兵,而是杀贼自卫。文中还举献贼临楚时,城乡民奋勇格杀缚贼报官,却因官谕“恐系官兵,不得轻杀”而奔溃,最终省城随陷,以说明民心不固、闻贼即走之害。
从文献角度看,本集前20页集中反映了明末南都之际徽州地区的军事秩序崩坏、兵贼难辨、乡勇组织与地方官绅应对,以及马士英与徽州官绅之间的尖锐矛盾。其文字兼具奏疏、辩状与地方纪事性质,对研究明末徽州社会、南明政治、兵祸与地方自卫、乡绅网络及奏疏文体均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未见序跋、目录、牌记,刊刻源流与全书结构尚待后续内容补充。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据 OCR 文本,当时徽州、祁门、婺源、休宁、乐平一带兵贼混淆,局势危疑。文中提到姜、刘、谢、李四游击将军领兵自婺源、乐平等处将入徽州,飞票公行;又提到乐平居民因兵丁淫杀焚掳而激变,二十六日愤杀黔兵殆尽,谢上用不知下落,刘玿珽、李华玉、姜美等现禁乐平狱。督臣马士英方面则称徽人杀兵,并据此参劾徽祁乡官有司。金声此疏即针对此类指控,逐层辩明杀者本为扰民之兵、失律之兵,或为贼众伪冒官兵,不能一概归罪于徽州官绅百姓。
疏中涉及人物颇多,如本府知府唐良懿、祁门知县赵文光、推官吴翔凤、监纪李章玉、万民安、郑天卿等;又提及黄应凤等地方无赖为乱兵向导。金声批评督臣偏听监纪细人诞语,宽纵私人失律之兵,却对捍患固圉、有劳无罪之民加以诬陷。他强调祁门、婺源、休宁、徽州各乡曾相约共守,“各乡各守其处”,百姓持梃荷锸,父子兄弟自相救死,原非杀兵,而是杀贼自卫。文中还举献贼临楚时,城乡民奋勇格杀缚贼报官,却因官谕“恐系官兵,不得轻杀”而奔溃,最终省城随陷,以说明民心不固、闻贼即走之害。
从文献角度看,本集前20页集中反映了明末南都之际徽州地区的军事秩序崩坏、兵贼难辨、乡勇组织与地方官绅应对,以及马士英与徽州官绅之间的尖锐矛盾。其文字兼具奏疏、辩状与地方纪事性质,对研究明末徽州社会、南明政治、兵祸与地方自卫、乡绅网络及奏疏文体均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未见序跋、目录、牌记,刊刻源流与全书结构尚待后续内容补充。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保存明末徽州地区兵贼混淆、乡勇守御、官绅辩诬的第一手奏疏材料,可补南明政治史与徽州地方史之细节。
2. 反映督臣马士英与徽州官绅之间的冲突,有助于理解明末南都政局、地方军事化及督抚体系运作。
3. 文本涉及乐平、祁门、婺源、休宁等地事件,对研究明末区域社会、民众自卫与兵祸记忆具有文献价值。
2. 反映督臣马士英与徽州官绅之间的冲突,有助于理解明末南都政局、地方军事化及督抚体系运作。
3. 文本涉及乐平、祁门、婺源、休宁等地事件,对研究明末区域社会、民众自卫与兵祸记忆具有文献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内容为明末奏疏,成书时间在1911年之前,属优先级P0,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作者卒年及贡献者卒年。
适合人群
明末清初史、南明史、徽学、历史文献学研究者,以及关注明末奏疏、地方社会与军事史的古籍爱好者。
序文信息
本次未见序文
目录
本次仅见前20页,未见目录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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