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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恭公诗文集

OB28001588
作者李星沅
生卒年1797—1851
出版社—
出版年1851
版本清咸丰间刻本(待确认)
时期明清
大类集部
详细分类集部·别集
是否公版是
页数2342 页
容量258.9 MB
文件 MD509c0dcb60fd7846de89a5a5f9ec46a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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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李文恭公诗文集》为清代李星沅之诗文集。李星沅,湖南湘阴人,道光十二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历官编修、四川乡试正考官、会试同考官、广东学政、陕西汉中府知府、河南粮盐道、陕西按察使、四川按察使、江苏按察使、江西布政使、江苏布政使、陕西巡抚、江苏巡抚、云贵总督、两江总督等。咸丰元年,广西盗匪滋事,特授为钦差大臣,颁给关防,驰赴该省剿办。由柳州力疾进驻武宣,正拟亲督,闻溢逝。上谕称其由翰林历外任,叠蒙皇考简畀封圻,因剿办云南汉回穷务,恩加太子太保衔,赏戴花翎,旋令总制两江;嗣以病请假回籍,上年来京召对,朕见其精神强固,年力方盛,足资倚畀,因其母老多病,俯准所请,俾令归里侍养。冬间广西盗匪滋事,特授为钦差大臣,颁给关防,令其驰赴该省剿办,历据驰奏筹画军情均能周妥。昨由柳州力疾进驻武宣,正拟亲督,闻溢逝,披览遗疏词意忧愤,悼惜殊深,念其不遑将母,殁于王事,尤堪悯恻。李星沅著加恩照总督例赐恤,任内一切处分悉予开复,应得恤典该衙门察例具奏,并赏给银五百两经理葬事,即著湖南巡抚于藩库内支给,颁去人荐十两交骆秉章一并派员送致其家,赏给伊母俾资调养,李星沅之次子李概三子廪生李桓均著俟服阕后交吏部带领引见候朕施恩。谕赐祭文称其科第蜚声,清华养望,直銮坡而珥笔,依鳌禁以紬书,迨领麾幢,弥隆简任,旋因病体遽赋闲居,朕嗣统之初来京召对,缘亲年之已迈,令侍养而遄归,属以小丑跳梁,粤西滋扰,驰驿望搴旗之捷,须符倚荡寇之功,积劳而遂遘沦殂,览疏而尚形忧愤。谕赐碑文称其初擢词垣,屡司文柄,继膺郡守,洊任封圻,溯持节钺于滇黔,曾息干戈于回汉,荷之殊遇,遽缘抱疾而辞归,迨嗣服之方新,复命来廷而召对,不忍拂其养亲之志,用俾遂其引退之情,旋因粤匪跳梁,思得旧人秉钺,何意早经出甲,逾数月而莫报捷书,及乎再议济怜劳勩,爰锡帑以资夫葬事,更须荐以慰其孝思,谥曰文恭,易名斯称,逮于后嗣,延赏宜推。国史馆本传详细记载其仕履:道光十二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十三年四月散馆授编修,七月大考二等;十四年充四川乡试正考官;十五年三月充会试同考官,闰六月提督广东学政;十七年任满请假回籍省亲,旋以广东乡试中式举人,星沅未能先事防范,部议夺俸;十八年二月授陕西汉中府知府,六月升河南粮盐道;二十年四月擢陕西按察使,十二月调四川按察使;二十一年五月调江苏按察使,十二月升江西布政使,旋调江苏布政使;二十二年九月升陕西巡抚;二十三年以抚标拨增兵额,请将西安镇标所裁经制外委酌留四员,添设中左两营各一员,右营二员,下部议行;二十四年四月议覆仿铸当五当十普尔钱碍难行使,疏言陕西懋迁四达,概以制钱交易,回疆携归普尔钱,商民不习见,试行难,私铸、改铸、市价折收、搭放兵饷均有难;八月以磨勘需时,秋闱碍难集试入奏,谕旨展至次年二月举行;二十五年正月调江苏巡抚,四月署陕西巡抚,十二月抵苏抚任;二十六年七月偕两江总督璧昌、江苏学政张芾奏请于各州厅县城豫立总坊,标题旌表节孝字样,每岁将题准各姓氏另刊碑石树之坊侧,下部议行;八月升云贵总督,十二月兼署云南巡抚;二十七年二月遵旨议覆银钱并用章程,奏言滇省跬步皆山,不通舟楫,商贾用银而不用钱,自乾隆年间额定钱价。本次前20页主要为上谕、谕赐祭文、谕赐碑文、国史馆本传等,诗文集正文尚未见,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李星沅
1797—1851
李星沅,湖南湘阴人。道光十二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道光十三年四月散馆授编修,七月大考二等,赏缎匹。十四年充四川乡试正考官。十五年三月充会试同考官,闰六月提督广东学政。十七年任满请假回籍省亲,旋以是年广东乡试中式举人,星沅未能先事防范,部议夺俸。十八年二月授陕西汉中府知府,六月升河南粮盐道。二十年四月擢陕西按察使,十二月调四川按察使。二十一年五月调江苏按察使,十二月升江西布政使,旋调江苏布政使。二十二年九月升陕西巡抚。二十三年以抚标拨增兵额,请将西安镇标所裁经制外委酌留四员,添设中左两营各一员,右营二员,下部议行。二十四年四月议覆仿铸当五当十普尔钱碍难行使,疏言陕西懋迁四达,概以制钱交易,回疆携归普尔钱,商民不习见,试行难,私铸、改铸、市价折收、搭放兵饷均有难。八月以磨勘需时,秋闱碍难集试入奏,谕旨展至次年二月举行。二十五年正月调江苏巡抚,四月署陕西巡抚,十二月抵苏抚任。二十六年七月偕两江总督璧昌、江苏学政张芾奏请于各州厅县城豫立总坊,标题旌表节孝字样,每岁将题准各姓氏另刊碑石树之坊侧,下部议行。八月升云贵总督,十二月兼署云南巡抚。二十七年二月遵旨议覆银钱并用章程,奏言滇省跬步皆山,不通舟楫,商贾用银而不用钱,自乾隆年间额定钱价。咸丰元年,广西盗匪滋事,特授为钦差大臣,颁给关防,令其驰赴该省剿办。由柳州力疾进驻武宣,正拟亲督,闻溢逝。上谕加恩照总督例赐恤,予谥文恭,赏给银五百两经理葬事,并赏给伊母,次子李概、三子李桓均著俟服阕后交吏部带领引见。

学术价值

1. 保存李星沅生平、仕履、卒后恤典等第一手文献,可补晚清人物传记与督抚制度研究。
2. 涉及咸丰初年广西盗匪滋事及李星沅任钦差大臣剿办事,可供晚清军事史与咸同变局研究参考。
3. 国史馆本传详载道光年间陕西、江苏、云贵等地政务,包括普尔钱、银钱并用、旌表节孝等,可供清代货币金融、地方教化与行政制度研究。
4. 谕赐祭文、碑文、上谕等官方文书,可考察清代恤典制度、谥法及朝廷对殉事大臣的褒恤表达。
5. 作为李星沅诗文集的前置传记文献,可为进一步整理其诗文提供背景与编年依据。

公版依据

成书/出版在1911年(含)之前。李星沅卒于咸丰元年(1851),本书所收上谕、谕赐祭文、谕赐碑文、国史馆本传等均产生于咸丰元年或之后,仍属清代。按公版判定优先级 P0,直接判“是”,无需再查作者卒年。

适合人群

清史与晚清政治军事研究者、中国近代史研究者、清代货币金融史与地方行政制度研究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研究者、人物传记爱好者。

序文信息

有咸丰元年四月二十七日内阁奉上谕、谕赐祭文、谕赐碑文等,均系朝廷褒恤文字

目录

上谕 谕赐祭文 谕赐碑文 国史馆本传 (本次前20页仅见以上篇目,诗文集正文及后续目录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