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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香斋鍳赏袖珍春明梦余录七十卷 第四册
古香斋鍳赏袖珍春明梦余录七十卷 第四册
| OB | 27002322 |
|---|---|
| 作者 | 孙承泽 |
| 作者时代 | 清 |
| 生卒年 | 1592—1676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883 |
| 版本 | 清光绪九年刊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子部(杂纂) |
| 详细分类 | 子部·杂家(杂纂)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84 页 |
| 容量 | 7.4 MB |
| 文件 MD5 | 0568f5f16df9cb39d21c212a3f87babf |
书籍简介
《古香斋鍳赏袖珍春明梦余录七十卷 第四册》为清孙承泽所撰《春明梦余录》七十卷本中的第四册,清光绪九年刊本,属古香斋鉴赏袖珍本系统。本次OCR仅提取前20页,可见卷十三至卷十四部分内容,主要围绕明代及前代史馆制度、实录编纂、修史义例、辽金元三史正统之辨以及明末“三朝要典”等朝章故实与史学议论展开,后续内容待补。
从OCR可见,本册卷端题“书籍”“皇史宬”(OCR首行作“皇史版”,据文义及明代制度当作“皇史宬”)、“平孙承泽著”等字样。卷十三涉及史官、史馆、修史旧例等。文中论“史贵世官,官废则贵世才”,列举司马谈之子迁、刘向之子歆、班彪之子固,以及王铨之子隐、姚察之子简、李太师之子延寿、刘知几之子鍊等,感叹“以后更无闻矣”;又谓“史之职坏于宋之李昉、宋琪,建议复时政记自送史馆,先进御而后付有司,史遂不敢有直笔”。又载“唐修史例”,引后唐同光二年四月敕史馆司本朝旧例,中书并起居院诸司及诸道州府合录事件报馆,包括时政记、起居注、两省转对、入阁待制、刑曹法官文武两班上封章者各录一本送馆,天文祥变占候征验司天台逐月录报并每月供送历日一本,祥瑞礼节逐季录报,诸道合画图申送,蕃客朝贡使至鸿胪寺勘风俗衣服贡献物色道里远近并具本国土名录报,四夷入寇来降表状中书录报,露布兵部录报,军还日并主将姓名具攻陷虏杀级数并所因繇录报,变改音律及新造调曲太常寺具录所因,法令变革断狱新议赦书德音刑部具录,刑狱昭雪宽滥大理寺逐季牒报,州旌表门闾者户部录报,封建天下祠封邑号祠封司录报,京吏部录报,公主百官定谥考功录行状并谥议逐月具有无牒报,宗室任官课绩并公主出降仪制宗正寺录报,刺史县令有灼然政绩者本州官录申奏仍具牒报,武官兵部录报,诸色宣敕门下中书省逐月录报,应颁德殊能高人逸士久在山野著述文章者本州县各以官秩勘问的实申奏仍具录报,应中外官薨已请谥许本家各录行状一本申送。文中称“此唐故事也,后之史馆但取辨于升退之后,遗漏纰谬已多,此当条明典章以补不逮”。
卷十三又论宋、辽、金三史正统之辨,称“元命脱脱修三朝史,山阴杨维祯上正统辨,谓今日之修三史,宜莫严于正统与大统一之辨矣”,并追溯契丹有国自灰牛氏部落始广,八部之雄至于阿保机披其党而自尊,迎耶律光而其势浸盛,契丹之号立于梁贞明之初,大辽之号复改于汉天福之日,自阿保机讫于天祚凡七主历二百一十有五年,谓“辽固唐之边夷也,乘唐之衰草窃而起,石晋氏通之且割幽燕以与之,遂得窥衅中夏,而石晋氏不得不亡矣,而议者以辽承晋统,吾不知其何统也”。又载元好问金亡后隐居筑野史亭,以载金事,元人修史多采之,“金史不亡,二人之力也”。又引欧阳元曰明宗皇帝诏修辽金史,掲傒斯与其逊人问修史之道何先,公曰“收书用人”,又问用人何先,曰“用人先论心术,心术者修史之本也,心术不正,其他虽长不可用”。又记洪武元年上命起居注宋濂、漳州府通判王袆为总裁,修元史,开馆至秋书成,纪三十七卷、志五十三卷、表六卷、传六十二卷,丞相宣国公李善长率同列表上;后又诏遣使行天下,涉于史事者令郡国上之,再开馆成书,以卷计者纪十、表二、传三十有六,“凡前书有所未备,颇补完之”。
卷十四涉及明代实录、宝训及“三朝要典”等。文中载嘉靖初纂修《武宗实录》差进生访求事实,苏州府聘杨循吉主之,其所修有《吴郡纂修实录册》,凡例可观;及隆庆以后改行提学行邑行学,学官令礼生秀才抄录一二大臣墓志塞责,“于是史无所取材”。又论监修实录惟用元勋一人非定制,考英宗修《仁宗实录》以英国公张辅、成山侯王通、少师蹇义、少保夏原吉为监修官,“则文武并用,官不必尽词林,元勋亦不止用一人,此可为修史例”。又引《石民集》云列朝皆有宝训,如穆宗于隆庆六年正月下旬不豫,二月十二忽出视朝,诸相趋而往,则已下金台,怒而欲出,执高文襄拱手语不甚了了,文襄固请其所以怒,曰“甚事不是内官坏了”,此言明切,可以式子孙戒后世,而宝训乃不载。又载天启初议作《神宗实录》,御史郭增光疏请就往日辅臣中功罪较然在人耳目者略陈大概,涉及高拱等。又载崇祯元年侍读倪元璐上言,论“主挺击者力护东宫,争挺击者计安神祖;主红丸者仗义之言,争红丸者原情之论;主移宫者弭变几先,争移宫者持平事后”,谓“六者各有其是,不可偏非”,而魏忠贤杀人则借三案,群小求富贵则借三案,故“三案者天下之共议,要典者魏氏之私书”,请毁《三朝要典》。是年五月毁《三朝要典》,谕称“皇祖皇考洎于熹皇,止慈止孝,炳若日星,载之实录自足光昭盛美,乃复增《三朝要典》一书,原不能于已明之纲常复加扬阐,徒尔刻深傅会,偏驳不伦,朕无取焉”,命将皇史宬内原藏部取出毁之,仍传示天下各处官府学宫所有书板尽毁不存,“自今而后,官方不以此书定臧否,人材不以此书定进退”。
本册所记多涉史馆制度、实录编纂、修史义例、正统之辨及明末党争与三案要典,是研究明代史学制度、政治史与文献编纂史的重要资料。孙承泽身为明末清初人,所记多亲历见闻与朝章典故,虽不免有个人立场,但保存了大量诏谕、奏疏、修史旧例及廷议记录,文献价值较高。版本方面,本册为清光绪九年刊本,古香斋鉴赏袖珍本,版式小巧,OCR中多处钤印图像未能辨识。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从OCR可见,本册卷端题“书籍”“皇史宬”(OCR首行作“皇史版”,据文义及明代制度当作“皇史宬”)、“平孙承泽著”等字样。卷十三涉及史官、史馆、修史旧例等。文中论“史贵世官,官废则贵世才”,列举司马谈之子迁、刘向之子歆、班彪之子固,以及王铨之子隐、姚察之子简、李太师之子延寿、刘知几之子鍊等,感叹“以后更无闻矣”;又谓“史之职坏于宋之李昉、宋琪,建议复时政记自送史馆,先进御而后付有司,史遂不敢有直笔”。又载“唐修史例”,引后唐同光二年四月敕史馆司本朝旧例,中书并起居院诸司及诸道州府合录事件报馆,包括时政记、起居注、两省转对、入阁待制、刑曹法官文武两班上封章者各录一本送馆,天文祥变占候征验司天台逐月录报并每月供送历日一本,祥瑞礼节逐季录报,诸道合画图申送,蕃客朝贡使至鸿胪寺勘风俗衣服贡献物色道里远近并具本国土名录报,四夷入寇来降表状中书录报,露布兵部录报,军还日并主将姓名具攻陷虏杀级数并所因繇录报,变改音律及新造调曲太常寺具录所因,法令变革断狱新议赦书德音刑部具录,刑狱昭雪宽滥大理寺逐季牒报,州旌表门闾者户部录报,封建天下祠封邑号祠封司录报,京吏部录报,公主百官定谥考功录行状并谥议逐月具有无牒报,宗室任官课绩并公主出降仪制宗正寺录报,刺史县令有灼然政绩者本州官录申奏仍具牒报,武官兵部录报,诸色宣敕门下中书省逐月录报,应颁德殊能高人逸士久在山野著述文章者本州县各以官秩勘问的实申奏仍具录报,应中外官薨已请谥许本家各录行状一本申送。文中称“此唐故事也,后之史馆但取辨于升退之后,遗漏纰谬已多,此当条明典章以补不逮”。
卷十三又论宋、辽、金三史正统之辨,称“元命脱脱修三朝史,山阴杨维祯上正统辨,谓今日之修三史,宜莫严于正统与大统一之辨矣”,并追溯契丹有国自灰牛氏部落始广,八部之雄至于阿保机披其党而自尊,迎耶律光而其势浸盛,契丹之号立于梁贞明之初,大辽之号复改于汉天福之日,自阿保机讫于天祚凡七主历二百一十有五年,谓“辽固唐之边夷也,乘唐之衰草窃而起,石晋氏通之且割幽燕以与之,遂得窥衅中夏,而石晋氏不得不亡矣,而议者以辽承晋统,吾不知其何统也”。又载元好问金亡后隐居筑野史亭,以载金事,元人修史多采之,“金史不亡,二人之力也”。又引欧阳元曰明宗皇帝诏修辽金史,掲傒斯与其逊人问修史之道何先,公曰“收书用人”,又问用人何先,曰“用人先论心术,心术者修史之本也,心术不正,其他虽长不可用”。又记洪武元年上命起居注宋濂、漳州府通判王袆为总裁,修元史,开馆至秋书成,纪三十七卷、志五十三卷、表六卷、传六十二卷,丞相宣国公李善长率同列表上;后又诏遣使行天下,涉于史事者令郡国上之,再开馆成书,以卷计者纪十、表二、传三十有六,“凡前书有所未备,颇补完之”。
卷十四涉及明代实录、宝训及“三朝要典”等。文中载嘉靖初纂修《武宗实录》差进生访求事实,苏州府聘杨循吉主之,其所修有《吴郡纂修实录册》,凡例可观;及隆庆以后改行提学行邑行学,学官令礼生秀才抄录一二大臣墓志塞责,“于是史无所取材”。又论监修实录惟用元勋一人非定制,考英宗修《仁宗实录》以英国公张辅、成山侯王通、少师蹇义、少保夏原吉为监修官,“则文武并用,官不必尽词林,元勋亦不止用一人,此可为修史例”。又引《石民集》云列朝皆有宝训,如穆宗于隆庆六年正月下旬不豫,二月十二忽出视朝,诸相趋而往,则已下金台,怒而欲出,执高文襄拱手语不甚了了,文襄固请其所以怒,曰“甚事不是内官坏了”,此言明切,可以式子孙戒后世,而宝训乃不载。又载天启初议作《神宗实录》,御史郭增光疏请就往日辅臣中功罪较然在人耳目者略陈大概,涉及高拱等。又载崇祯元年侍读倪元璐上言,论“主挺击者力护东宫,争挺击者计安神祖;主红丸者仗义之言,争红丸者原情之论;主移宫者弭变几先,争移宫者持平事后”,谓“六者各有其是,不可偏非”,而魏忠贤杀人则借三案,群小求富贵则借三案,故“三案者天下之共议,要典者魏氏之私书”,请毁《三朝要典》。是年五月毁《三朝要典》,谕称“皇祖皇考洎于熹皇,止慈止孝,炳若日星,载之实录自足光昭盛美,乃复增《三朝要典》一书,原不能于已明之纲常复加扬阐,徒尔刻深傅会,偏驳不伦,朕无取焉”,命将皇史宬内原藏部取出毁之,仍传示天下各处官府学宫所有书板尽毁不存,“自今而后,官方不以此书定臧否,人材不以此书定进退”。
本册所记多涉史馆制度、实录编纂、修史义例、正统之辨及明末党争与三案要典,是研究明代史学制度、政治史与文献编纂史的重要资料。孙承泽身为明末清初人,所记多亲历见闻与朝章典故,虽不免有个人立场,但保存了大量诏谕、奏疏、修史旧例及廷议记录,文献价值较高。版本方面,本册为清光绪九年刊本,古香斋鉴赏袖珍本,版式小巧,OCR中多处钤印图像未能辨识。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本册保存唐、宋、辽、金、元及明代史馆制度、实录编纂、修史旧例等记载,对研究中国古代史学制度与官方修史运作具有史料价值。
2. 所载辽金元三史正统之辨、元好问野史亭、宋濂王袆修元史等,可为了解元明之际史学观念与修史实践提供具体文本。
3. 卷十四关于《三朝要典》的编纂与销毁、明末三案争议等记载,对研究晚明政治史与党争具有参考价值;清光绪九年古香斋鉴赏袖珍本,亦可作为《春明梦余录》版本流传研究之依据。
2. 所载辽金元三史正统之辨、元好问野史亭、宋濂王袆修元史等,可为了解元明之际史学观念与修史实践提供具体文本。
3. 卷十四关于《三朝要典》的编纂与销毁、明末三案争议等记载,对研究晚明政治史与党争具有参考价值;清光绪九年古香斋鉴赏袖珍本,亦可作为《春明梦余录》版本流传研究之依据。
公版依据
本书为清光绪九年(1883)刊本,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依据P0规则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作者卒年。
适用领域
明清史与史学史研究者、明代政治制度与党争研究爱好者、古籍版本目录学工作者、中国古代修史制度与文献编纂史阅读者。
序文信息
本次OCR未见序文
目录
据OCR可见本册卷十三至卷十四部分条目如下:
卷十三:书籍;皇史宬(OCR作“皇史版”);史贵世官;唐修史例;宋辽金二史;元史。
卷十四:书籍;皇史宬;修史例;宝训;神宗实录;三朝要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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