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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香斋鍳赏袖珍春明梦余录七十卷 第十九
古香斋鍳赏袖珍春明梦余录七十卷 第十九
| OB | 27002320 |
|---|---|
| 作者 | (清)孙承泽 |
| 作者时代 | 清 |
| 生卒年 | 1593—1676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883 |
| 版本 | 清光绪九年刊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子部(杂纂) |
| 详细分类 | 子部·杂纂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78 页 |
| 容量 | 6.8 MB |
| 文件 MD5 | 02db080eb8780d04b9a9f44f02e603bd |
书籍简介
本册为《古香斋鍳赏袖珍春明梦余录》七十卷本第十九,清光绪九年刊本,本次OCR所见前20页为都察院部分。正文先述都察院在皇城之西,洪武十三年改文台,设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等官,与刑部、大理寺并列称三法司,为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百官畏葸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成宪布进用者劾,凡朝会科仪祭祀监礼、政事得失军民利病得直言。继而详考御史制度沿革,谓六典治邦国、八则治都鄙、八统治万民,治出于令而赞之以书者御史也;内史出王命,外史书令,御史为之属,赞二官之书以百官班籍系焉。战国时御史记事,秦赵渑池之会各命书其事,淳于髡谓齐王“御史在前”,皆记事之职;秦汉始为纠察之任,所居之署汉谓之御史府,亦谓之御史大夫寺,亦谓之宪台,后汉以来谓之御史台,亦谓之兰台寺,梁及后魏北齐或谓之南台,唐龙朔改御史台曰宪台,咸亨复旧,门北辟主阴杀也,御史为风霜之任。汉故事选郡守相高第为御史大夫,任职者为丞相;唐制御史大夫一人、中丞二人,其属有三院:台院试御史隶焉,殿阁殿中侍御史隶焉,察院监察御史隶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凡有弹劾御史以白大夫,大事以方幅,小事署名而已。宋初沿唐制,太平兴国中以张巽为监察御史正名举职自此始,元丰中以御史专领六察,其后以中丞为台长、知杂御史为侍御史、言事官为殿中侍御史、六察官为监察御史。西汉直指使者得擅诛刺史二千石以下,东汉遣八使巡行二千石有罪者驿马上之,墨绶以下便辄收举,其权任之重如此。又引元上都御史台殿中司记,述汉御史大夫有两丞,其一曰中丞居殿中兰台,外督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亦谓之中执法;魏以二御史居殿中察非法,大朝会则簪白笔侧陛而坐,乃殿中设侍御史之始;唐则兼知库藏出纳宫门内事、京畿诸州诸卫兵禁;宋则三院并得言事兼察事;元世祖至元五年肇建御史台,置殿中侍御史二员,而以殿中别为一司,正名举职,纠察韵仪,外廷称庆则对立于龙墀之下而不与庶僚序列,大驾行幸则毕从于豹尾之中,委任既专,地位复密,臣僚有所敷奏无不与闻。后文载又十五年四月谕,谓朝廷听言纳谏必须言路得人,欲得人必严考选,公谘慎核,辨言试功,抑竞奖恬,留真去赝,着部院悉心详议条列良法具奏;又旧制试御史必先试以小差,果能称职历事经年方准实授,近因缺员一概差往巡方,及至回道又未见严加考核,殊失慎重风宪之意,着该院堂上官执法综稽,申明旧制,试御史必须分别去留,不得循资推数概题授差,致有不堪贻误地方。内阁张孚敬疏引唐韦思谦为御史大夫见王公未尝屈,尝曰“耳目官固当特立,鹏鹗鹰鹯岂众禽之偶乎”;宋杜衍为御史中丞,宰相而下畏之,曰“不肯以恩意假人者也”;国朝顾佐为都御史,在朝大臣有贪墨者辄劾去。又有劾崔呈秀贪腐内容,述袁化中始以所考核呈秀者至,化中有难于言者;臣于去年奉差而出今年复命而入,往来淮扬间所见淮扬士民无不谓自来巡方御史未尝有卯呈秀之贪污者,强盗地方大害也每名得贿三千金辄放,访犯地方大害也得贿千金辄放,不肖有司应劾者反以贿得荐,应荐者多以不贿止;各御史出巡每有节省公审助国用者,呈秀到处透支至一万四千两,各县赔补不胜其苦;两淮运司同知谭天相为呈秀所荐,霍邱知县郑延祚亦为呈秀所荐,更科都给事中魏大中且发其馈遗,圣旨提问;臣闻其知谭天相之贪欲论劾也,天相稔其易与,奉之以千金求免劾而卒免,又奉之千金求荐而卒荐。又载都御史李宾推举御史疏,谓御史缺员数多,请敕天下巡按御史司正官选推官知县中廉能名著历练、年三十以上五十以下进士举人出身者,不限旌异与否,举送吏部核实分送两京各道问刑半年照例实授,其有知而不举、举而不公者罪之。本册对明代都察院建制、御史制度沿革、御史选拔与考核、巡按御史贪腐案例等记载颇详,是研究明代监察制度与政治史的重要资料。版本为清光绪九年刊本,袖珍本式。前20页有钤印图像而未识读。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本册系统记载明代都察院建制、三法司关系、都御史与副佥都御史职掌,以及御史“风纪之司”的职能定位,是研究明代监察制度的核心史料。
2. 详考御史制度自战国至元的沿革,涉及御史府、宪台、兰台、南台、三院(台院、殿阁、察院)及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设置变迁,可与《通典》《文献通考》等政书互证。
3. 所载嘉靖年间考选御史敕谕、张孚敬疏、李宾推举御史疏及天启年间劾崔呈秀贪腐案,涉及御史选拔标准、试御史实授制度、巡按御史贪贿弊端等,对研究明代中后期政治史与监察制度实际运作具有重要价值。
2. 详考御史制度自战国至元的沿革,涉及御史府、宪台、兰台、南台、三院(台院、殿阁、察院)及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设置变迁,可与《通典》《文献通考》等政书互证。
3. 所载嘉靖年间考选御史敕谕、张孚敬疏、李宾推举御史疏及天启年间劾崔呈秀贪腐案,涉及御史选拔标准、试御史实授制度、巡按御史贪贿弊端等,对研究明代中后期政治史与监察制度实际运作具有重要价值。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光绪九年(1883)刊本,成书/刊刻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公版。
适用领域
明史、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政治制度史、法制史研究者及古籍版本、典章制度爱好者。
序文信息
本次前20页未见序文
目录
- 都察院
- 御史制度沿革考(战国至元)
- 元上都御史台殿中司记
- 又十五年四月谕(考选御史、试御史实授之制)
- 内阁张孚敬疏(论御史特立之风)
- 劾崔呈秀贪腐事
- 都御史李宾推举御史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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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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