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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识十二卷 第二册
读书杂识十二卷 第二册
| OB | 27002237 |
|---|---|
| 作者 | 劳格撰;丁宝书述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878 |
| 版本 | 清光绪四年刊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子部(杂纂) |
| 详细分类 | 子部·杂纂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51 页 |
| 容量 | 15.4 MB |
| 文件 MD5 | 9325d91fc349efd3e0516418e6e60da4 |
书籍简介
本册为《读书杂识》十二卷之第二册,清劳格撰、丁宝书述,清光绪四年刊本。OCR卷端题“讀書雜識卷第三”“晉書校勘記上”,署“和勞格著”“歸安丁寶書述”,版心见“河精舍叢鈔”字样。可知本册所收为卷三《晋书校勘记上》,系对《晋书》天文志、地理志、律历志的校勘札记。
天文志部分,作者以《宋书·天文志》及长历(长麻)等为参照,逐条校订《晋书·天文志》所载日食、月食、星变、行星运行等记录的年月日干支。如“帝正始四年五月丁丑朔日有蚀之”条,指出《三国志·齐王纪》失载,而《宋志》无此食,以长历考之是年四月壬辰朔、五月壬戌朔,丁丑为五月十六日,不当食;“八年四月壬子朔日有蚀之”条,指出《齐王纪》无此食,四月辛亥朔非壬子;又如“元帝景元三年十一月己亥朔日有蚀之”条,指出《宋志》作三月,以长历考之则《宋志》误;“太始七年十月丁丑朔日有食之”条,指出《宋志》无此食而有五月庚辰日食;“惠帝元康九年十一月甲子朔日有蚀之”条,指出《宋志》作十月误;“成帝咸和六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条,指出《宋志》无此食;“九年十月乙未朔日有食之”条,指出是年十月辛丑朔非乙未朔,并引卢文弨说,谓因下咸康元年十月乙未朔误衍,且“是时已下二十字当移于下条”;“义熙十年九月丁巳朔日有食之”条,指出《宋志》作己巳误;“十一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条,指出《宋志》脱“十一年”三字。此外,对日晕、日中黑子、白虹贯日、月犯星、太白入月、荧惑犯岁星、辰星入月、星孛、流星、赤气等记录,亦逐条以长历及《宋志》校其干支、月份、年份之误,并间引卢文弨校本、毕沅《晋书地理志补正》等前人成果。地理志部分,作者参校《宋书·州郡志》《魏书·地形志》《通典》《元和郡县县志》及毕沅《晋书地理志补正》,考订魏晋郡县沿革、省置、统属及县名讹误。如论魏武所省七郡,指出《三国志·明纪》青龙三年正月复置朔方郡,是魏后复置朔方;景初二年省渔阳狐奴县复置安乐县,安乐属燕国;引刘靖碑、《水经注》及《魏书·地形志》,论证渔阳郡魏后复置、晋始并入燕国,石勒载记赵国有渔阳郡,则渔阳不久复立;又考定襄郡、庐江郡魏未尝省,志云魏省恐误。河南郡条,考东垣县即汉垣县,晋名东垣,太康地志属河南,非别有东垣县;荥阳郡条,据《水经注》及《魏略》李胜传,谓郡非晋置,疑魏后废而晋复立,并指出“荥”字从水作“荥”误,当从火作“荥”;陈留国条,据州郡志及地形志,谓陈留所统非仅十县,又有扶沟等县;濮阳国条,考燕县晋志失载,引杜预《春秋土地名》、《水经注》、潘岳传弟燕令豹等为证,并论东燕郡置于惠帝时;济阳郡条,指出汉无济阳郡,盖济阴之误,引卞壸传、州郡志及杜预左氏集解为证;高平国条,指出晋武改山阳为高平,非分山阳置高平;泰山郡新泰县条,引《水经注》《元和郡县县志》及吴兰庭说,考新泰改名年代;汝南郡南顿县条,据梁王彤传,谓南顿尝属梁国而志失载;汝阳郡条,据汝阳王熙传,谓汝阳置郡当在惠帝时,沈志云江左分立未详所据;襄城郡、汝阴郡条,亦各考其置郡年代。律历志部分,则校订《晋书·律历志》所载律名、历法数据、干支及推算之误,如“故待诏严嵩”条指出《续汉志》作严崇,“命十二律其二中不失一”条谓“其二申”三字衍,又逐条校正黄初、乾象等历法所载日辰干支及伏见日期之误,并指出“律麻初”之“律”字衍、“纪岁中十二”一本“纪”下有“日”字等。全书以札记形式条列校勘,援据广博,兼及正史、政书、地理总志、金石碑刻及前人校本,体现清代考据学的治学方法。清光绪四年刊本距劳格时代较近,属晚清学者著作之刊本;本册仅第二册,卷三之前后内容、全书总目及序跋均未见。该书可资研究《晋书》校勘、清代考据学及正史文本流传。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天文志部分,作者以《宋书·天文志》及长历(长麻)等为参照,逐条校订《晋书·天文志》所载日食、月食、星变、行星运行等记录的年月日干支。如“帝正始四年五月丁丑朔日有蚀之”条,指出《三国志·齐王纪》失载,而《宋志》无此食,以长历考之是年四月壬辰朔、五月壬戌朔,丁丑为五月十六日,不当食;“八年四月壬子朔日有蚀之”条,指出《齐王纪》无此食,四月辛亥朔非壬子;又如“元帝景元三年十一月己亥朔日有蚀之”条,指出《宋志》作三月,以长历考之则《宋志》误;“太始七年十月丁丑朔日有食之”条,指出《宋志》无此食而有五月庚辰日食;“惠帝元康九年十一月甲子朔日有蚀之”条,指出《宋志》作十月误;“成帝咸和六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条,指出《宋志》无此食;“九年十月乙未朔日有食之”条,指出是年十月辛丑朔非乙未朔,并引卢文弨说,谓因下咸康元年十月乙未朔误衍,且“是时已下二十字当移于下条”;“义熙十年九月丁巳朔日有食之”条,指出《宋志》作己巳误;“十一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条,指出《宋志》脱“十一年”三字。此外,对日晕、日中黑子、白虹贯日、月犯星、太白入月、荧惑犯岁星、辰星入月、星孛、流星、赤气等记录,亦逐条以长历及《宋志》校其干支、月份、年份之误,并间引卢文弨校本、毕沅《晋书地理志补正》等前人成果。地理志部分,作者参校《宋书·州郡志》《魏书·地形志》《通典》《元和郡县县志》及毕沅《晋书地理志补正》,考订魏晋郡县沿革、省置、统属及县名讹误。如论魏武所省七郡,指出《三国志·明纪》青龙三年正月复置朔方郡,是魏后复置朔方;景初二年省渔阳狐奴县复置安乐县,安乐属燕国;引刘靖碑、《水经注》及《魏书·地形志》,论证渔阳郡魏后复置、晋始并入燕国,石勒载记赵国有渔阳郡,则渔阳不久复立;又考定襄郡、庐江郡魏未尝省,志云魏省恐误。河南郡条,考东垣县即汉垣县,晋名东垣,太康地志属河南,非别有东垣县;荥阳郡条,据《水经注》及《魏略》李胜传,谓郡非晋置,疑魏后废而晋复立,并指出“荥”字从水作“荥”误,当从火作“荥”;陈留国条,据州郡志及地形志,谓陈留所统非仅十县,又有扶沟等县;濮阳国条,考燕县晋志失载,引杜预《春秋土地名》、《水经注》、潘岳传弟燕令豹等为证,并论东燕郡置于惠帝时;济阳郡条,指出汉无济阳郡,盖济阴之误,引卞壸传、州郡志及杜预左氏集解为证;高平国条,指出晋武改山阳为高平,非分山阳置高平;泰山郡新泰县条,引《水经注》《元和郡县县志》及吴兰庭说,考新泰改名年代;汝南郡南顿县条,据梁王彤传,谓南顿尝属梁国而志失载;汝阳郡条,据汝阳王熙传,谓汝阳置郡当在惠帝时,沈志云江左分立未详所据;襄城郡、汝阴郡条,亦各考其置郡年代。律历志部分,则校订《晋书·律历志》所载律名、历法数据、干支及推算之误,如“故待诏严嵩”条指出《续汉志》作严崇,“命十二律其二中不失一”条谓“其二申”三字衍,又逐条校正黄初、乾象等历法所载日辰干支及伏见日期之误,并指出“律麻初”之“律”字衍、“纪岁中十二”一本“纪”下有“日”字等。全书以札记形式条列校勘,援据广博,兼及正史、政书、地理总志、金石碑刻及前人校本,体现清代考据学的治学方法。清光绪四年刊本距劳格时代较近,属晚清学者著作之刊本;本册仅第二册,卷三之前后内容、全书总目及序跋均未见。该书可资研究《晋书》校勘、清代考据学及正史文本流传。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本册为《读书杂识》卷三《晋书校勘记上》,以《宋书·天文志》、长历及前人校本校订《晋书》天文、地理、律历三志的干支、年月、郡县沿革及数据讹误,可资研究《晋书》文本校勘与清代考据学方法。
2. OCR所见保存大量以长历推校日食月食、星变记录的具体案例,以及魏晋郡县省置沿革的考证,对研究正史天文志、地理志的史料来源与文本流传具有参考价值。
3. 清光绪四年刊本,劳格撰、丁宝书述,对考察《读书杂识》的成书、述录与晚清刊刻具有版本目录价值。
2. OCR所见保存大量以长历推校日食月食、星变记录的具体案例,以及魏晋郡县省置沿革的考证,对研究正史天文志、地理志的史料来源与文本流传具有参考价值。
3. 清光绪四年刊本,劳格撰、丁宝书述,对考察《读书杂识》的成书、述录与晚清刊刻具有版本目录价值。
公版依据
P0:清光绪四年(1878)刊本,出版年在1911年之前,直接判“是”,无需再核作者及述者卒年。
适用领域
清代考据学与校勘学研究者、《晋书》与正史文本研究者、历史地理与天文历法史研究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目录学研究者,以及关注清代学术札记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本次OCR未见序文
目录
本次OCR仅见卷三《晋书校勘记上》部分条目,无全书总目。所见包括:
- 天文志中:正始四年五月丁丑朔日食、八年四月壬子朔日食、十月戊申朔日食、景元三年十一月己亥朔日食、太始七年十月丁丑朔日食、元康九年十一月甲子朔日食、咸和六年三月壬戌朔日食、九年十月乙未朔日食、义熙十年九月丁巳朔日食、十一年七月辛亥晦日食、太兴四年二月癸亥日斗、太宁元年正月己卯朔日晕、咸和九年七月白虹贯日、升平三年十月景午日中黑子、太和六年三月辛未白虹贯日、咸安二年十一月丁丑日中黑子、义熙元年五月庚午日有彩珥、永嘉五年三月壬申月食、青龙二年十月己丑月犯填星、咸康六年四月甲午月犯太白、太安三年正月己卯月犯太白、太兴二年十一月辛巳月犯荧惑、咸康元年二月乙未太白入月、兴宁二年正月乙卯月掩岁星、太元十七年十二月癸酉填星去、义熙三年二月癸亥荧惑填星太白辰星聚于奎娄、十四年十月癸巳荧惑入太微等
- 天文志下:黄初五年十月乙卯太白昼见、青龙三年三月辛卯月犯舆鬼、景初二年五月乙亥月犯心距星、正始三年二月太尉满宠薨、五年二月曹爽征蜀、甘露元年七月乙卯荧惑犯东井、咸康元年八月戊戌荧惑入东井、四年五月戊戌荧惑犯右执法、六年三月甲辰荧惑犯太微上将星、四月景午太白犯毕距星、六月乙卯太白犯轩辕大星、七年八月辛丑月犯舆鬼、建元二年正月壬午太白入昴、永和二年四月景戌月犯房上星、八月壬申太白犯左执法、四年十月甲辰月犯亢、八年八月戊戌荧惑入舆鬼、景辰太白入南斗、十年正月己卯月食昴星、升平二年十二月辛卯填星犯轩辕大星、五年九月乙酉月奄毕、十月丁未月犯毕大星、太元十五年九月癸未荧惑入太微、十七年七月丁丑太白昼见、二十一年四月壬午太白入天困、隆安二年六月郗恢遣邓启方等伐慕容宝、五年十月甲子月犯东次相、元兴元年三月戊子太白犯五诸侯、升平元年冬魏破姚兴军、二年正月戊戌荧惑逆行犯太微西上相、五月壬申月奄斗第一星、义熙元年九月甲子荧惑犯少微、三年二月庚申月奄心后星、四年六月乙卯犯左执法、五年闰月己巳月奄心大星、六年七月己亥月犯舆鬼、七年十一月景子太白犯哭星、八年七月癸亥月奄房北第二星、十一月丁丑填星犯东井、九年诛刘蕃谢混讨灭刘毅、十一年三月丁巳月入毕、十一月癸亥月入毕、十四年三月癸巳太白犯五诸侯、十月癸巳荧惑入太微、元熙元年正月乙卯辰星犯轩辕、七月己卯月犯太微、十二月丁巳月入太白俱入羽林、嘉平三年十一月癸亥星孛于营室、景元三年十一月壬寅彗星见亢、太元十五年七月壬申星孛于北河、义熙十四年五月庚子星孛于北斗魁中、永嘉元年九月辛卯大星如日流于东北、四年十月庚子大星北坠有声、太宁二年王敦杀谯王承及甘阜、永昌元年七月甲午流星大如瓮、升平二年十一月枉矢自东南流于西北、永兴元年十二月壬寅夜赤气亘天等
- 地理志上:魏武所省七郡、河南郡统县十二、荥阳郡泰始二年置、陈留国统县十、濮阳国统县四、济阳郡汉置统县九、高平国故属梁国、济北国东阿县、泰山郡新泰县、汝南郡南顿县、汝阳县、襄城郡泰始二年置、汝阴郡泰始二年复置、梁国统县十二等
- 律历志上:律历数据、干支推算及伏见日期校订等
- 律历志下:律名、历法数据及纪岁等校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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