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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摩诘所说经注
| OB | 27001131 |
|---|---|
| 作者 | 鸠摩罗什 译;僧肇 注 |
| 生卒年 | 344—413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632 |
| 版本 | 明崇祯五年(1632)刊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子部(杂纂) |
| 详细分类 | 子部·释道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307 页 |
| 容量 | 118.5 MB |
| 文件 MD5 | 7fb2459bbfb5dc4c7c3a7799eb7e60d5 |
书籍简介
本书题作《维摩诘所说经注》,罗马化书名标注为 Wei mo jie suo shuo jing zhu,OCR出版信息作“[China 1632]”,并带有德国巴伐利亚州立图书馆索书号“4 L.sin. C 148-1/2”及URN“urn:nbn:de:bvb:12-bsb11122630-5”,可知其为中国明代崇祯五年(1632)刊本,并已由海外机构数字化。本次提取为前20页,所见内容以卷第十、囑累品第十四为主,卷末题“維摩詰所說經註卷第十終”。经文中,佛告弥勒菩萨,将无量亿阿僧祇劫所集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付嘱于弥勒,令其于佛灭后受持读诵、广宣流布;又四天王白佛,愿于城邑聚落山林等处护持读诵解说者,令无伺求得其便。弥勒闻说后白佛言“未曾有也”,并表示当远离如斯之恶,奉持如来所集菩提法,若未来世善男子善女人求大乘者,当令手得如是等经,与其念力。注文中可见“什曰”“肇曰”等字样,如“什曰:不付阿难,以其无有神力不能广宣故不付也”“肇曰:城高则卫生,道尊则魔盛”等,保存了鸠摩罗什、僧肇早期注疏面貌。经文还述及弥勒复有二法,名新学者不能决定于甚深法;又有二法,菩萨虽信解深法犹自毁伤而不能得无生法忍;并及月盖王子从药王佛闻法、得柔顺忍、解宝衣供养佛等因缘。又论法供养于诸供养为上为最第一无比,以及依于法不依人、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等四依法内容。由于本次仅提取前20页,卷首序跋、完整目录、卷一至卷九内容及具体刊刻牌记、刻工等信息均未得见,后续内容待补。总体而言,此本对研究鸠摩罗什译经、僧肇注疏、明代佛经刊刻与海外汉籍流传具有重要文献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保存鸠摩罗什译、僧肇注《维摩诘所说经》的文本与注疏面貌,可供佛典校勘与义理研究。
2. 明崇祯五年刊本可反映明代后期佛经刊刻与流通情况,具有版本学与书籍史价值。
3. OCR所见“什曰”“肇曰”等注文,有助于考察早期维摩诘经注疏的称引体例与思想来源。
4. 该书有海外图书馆索书号及数字化URN,对海外汉籍收藏与数字化整理研究亦有参考意义。
2. 明崇祯五年刊本可反映明代后期佛经刊刻与流通情况,具有版本学与书籍史价值。
3. OCR所见“什曰”“肇曰”等注文,有助于考察早期维摩诘经注疏的称引体例与思想来源。
4. 该书有海外图书馆索书号及数字化URN,对海外汉籍收藏与数字化整理研究亦有参考意义。
公版依据
P0:该书出版年为明崇祯五年(1632),在1911年(含)之前,按手册规则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译者、注者卒年。
适合人群
佛学研究者、中国佛教史研究者、古籍版本学者、明代出版史研究者、鸠摩罗什与僧肇研究者、海外汉籍数字化整理人员及传统文化爱好者。
目录
- 囑累品第十四
- 維摩詰所說經註卷第十終
- 其余卷次及品目因仅见前20页,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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