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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刻全像海刚峯先生居官公案
| OB | 27000537 |
|---|---|
| 作者 | 李春芳编次;虚舟生镌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606 |
| 版本 | 明万历丙午万卷楼镌石渠阁藏板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子部(杂纂) |
| 详细分类 | 子部·小说家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440 页 |
| 容量 | 51.2 MB |
| 文件 MD5 | f6fbe0adb0884b37b71700e4f671e2b8 |
书籍简介
《新刻全像海刚峯先生居官公案》又名《海瑞案传》《海忠介公居官公案》等,为明代晚期书坊编刊之公案小说。卷首有《新刻海别圣先生居官公案传序》,晋人义斋李春芳撰于万历丙午岁夏月,万卷楼中。序文述海瑞直谏事甚详:肃皇帝末年斋居静摄,方士陶仲文等导以斋醮引年之术,群臣将顺莫有言其非者。海别峰先生时为比部郎,无无言责之任,乃奋然抗疏累千言,大指欲反其昔日之误,置其身于尧舜禹汤之上。肃皇帝大为感悟,日取读数过,惜未及施行,不幸宾天。穆皇帝甫继大宝,即首出先生于狱,擢为大理寺丞。先生益自感愤,理冤狱,拔出滞狱,诸所称腊肉干肺者悉以先生为归,人称神明,有阎罗包老之风。累功历官至都御史,虽其所行宁便于民而不便于循伸,诸言事者摘其过端上之,穆皇帝素知先生之为人,未尝一加罪焉。先生历事三朝,其直声在朝廷,其实患在黎庶,其清风在宇内,其公论在人心。序又称先生于濒海之外,前有丘坛山先生以文章著海内,后有海刚峰先生以直声震朝野。序末称好事者以耳目所睹记,即其历官所业为之传其颠末;余偶过金陵,虚舟生为予道其事若此,欲付诸梓而乞言于余,余亦建言得罪者,忽有感于中,因喜为之序。据此可知,本书是晚明书坊据海瑞历官断案传闻编刊之全像公案小说,以清官海瑞为主角,汇集问强奸、僧徒奸妇、奸妇失节、杀媳抵命、杀客人、决东明冤事、谒城隍遇貉、断赓金、仇嘱诬盗、决弟匿兄产、贪色去命、贪色破家、许巡检鸣览、风掀轿顶、谢德悔亲、乘间窃盗、杨纵儒释冤、以烟杀人、夫挞妇为有奸、妻妾相妒、奸愧与翁奸、七月生子、妒奸成狱、击僧除奸、一子两继、惭问猴精、玉蟾救主、谋举大事、妖娱狡妇、奸夫盗银、捉国通伸冤、谋夫命占妻、开饶春罪、判合同文约、通奸私逐杀妇、谋命夺财、通奸谋杀亲夫、匠人谋陈妇、烛尽追客布、为友伸冤、谋死亲夫、开豁江成罪、周氏为夫伸冤、开许氏罪、央何进贵、判奸友劫财、判误妻强奸、乌鸦鸣冤、黄营诉冤、白书强奸、判给家财、家业还支魂、縙捕剪络、赖人代赔贼赃等回目。题材多涉奸情、盗贼、命案、财产、家庭纠纷,情节曲折,反映晚明公案小说与清官崇拜之流行。此本明万历丙午万卷楼镌、石渠阁藏板,全像插图,对研究明代小说版刻、插图与海瑞故事流传均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主要见封面、序、目录,后续正文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本书为明代晚期海瑞题材公案小说,可据以考察海瑞清官形象在通俗文学中的形成与传播。
2. 全书以回目形式汇集大量断案故事,涉及奸情、盗贼、命案、财产、家庭纠纷等,对研究晚明公案小说类型、民间法律观念与伦理思想具有参考价值。
3. 明万历丙午万卷楼镌、石渠阁藏板,全像插图,可资考察明代坊刻小说版式、插图与出版流通。
4. 卷首序文述海瑞直谏、历官、断狱事,可与史传互证,对研究海瑞生平与晚明政治记忆亦有参考意义。
2. 全书以回目形式汇集大量断案故事,涉及奸情、盗贼、命案、财产、家庭纠纷等,对研究晚明公案小说类型、民间法律观念与伦理思想具有参考价值。
3. 明万历丙午万卷楼镌、石渠阁藏板,全像插图,可资考察明代坊刻小说版式、插图与出版流通。
4. 卷首序文述海瑞直谏、历官、断狱事,可与史传互证,对研究海瑞生平与晚明政治记忆亦有参考意义。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明万历丙午(三十四年,1606)万卷楼镌、石渠阁藏板,成书/出版年早于1911年,直接判为“是”,无需再查作者卒年。
适合人群
中国古代小说研究者、公案文学爱好者、海瑞与明史研究者、古籍版本与版画插图研究者。
序文信息
有《新刻海别圣先生居官公案传序》,晋人义斋李春芳书于万卷楼中,署万历丙午岁夏月之吉。
目录
卷之一:海忠介公全传;第一回 问强奸;第二回 僧徒奸妇;第三回 奸妇失节明节;第四回 奸妇杀媳抵命;第五回 奸妇杀客人;第六回 决东明冤事;第十一回 谒城隍遇貉;第十二回 断赓金;第十三回 奸骂求籴;第十四回 仇嘱诬盗;第十五回 决弟匿兄产;第十六回 贪色去命;第十七回 贪色破家;第十八回 许巡检鸣览。
卷之二:第十九回 风掀轿顶;第二十回 谢德悔亲;第二十一回 乘间窃盗;第二十二回 杨纵儒释冤;第二十三回 以烟杀人;第二十四回 夫挞妇为有奸;第二十五回 妻妾相妒;第二十六回 奸愧与翁奸;第二十七回 问断完见报;第二十八回 七月生子;第二十九回 妒奸成狱;第三十回 击僧除奸;第三十一回 断问奸僧;第三十二回 大主庵僧;第三十三回 一子两继;第三十四回 惭问猴精;第三十五回 玉蟾救主;第三十六回 谋举大事;第三十七回 妖娱狡妇。
卷三:第三十八回 奸夫盗银;第三十九回 捉国通伸冤;第四十回 谋夫命占妻;第四十一回 开饶春罪;第四十二回 判合同文约;第四十三回 通奸私逐杀妇;第四十四回 谋命夺财;第四十五回 通奸谋杀亲夫。
卷之四:第四十六回 匠人谋陈妇;第四十七回 烛尽追客布;第四十八回 为友伸冤;第四十九回 谋死亲夫;第五十回 开豁江成罪;第五十一回 周氏为夫伸冤。
卷之五:第五十二回 开许氏罪;第五十三回 央何进贵;第五十四回 判奸友劫财;第五十五回 判误妻强奸;第五十六回 乌鸦鸣冤;第五十七回 黄营诉冤;第五十八回 白书强奸;第五十九回 判给家财;第六十回 家业还支魂;第六十一回 縙捕剪络;第六十二回 赖人代赔贼赃。
卷之六:(目录未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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