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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王贾传》是一篇志怪传奇体传记,本次所见为明嘉靖甲辰(二十三年,1544)云间陆氏俨山书院刊本前7页,卷端题“说渊四十八 别传四 十八”,末题“王贾传终”。全文以王贾生平异事为主线,叙述其少而聪颖、沉静少言,年十四即预言家中三日内有恐且有大丧,后宅中火起,祖母惊惧投床而卒,诸父问之,贾称卜筮所知。其后又告诸父太行南泌河湾澳内有二龙,请同观,诸父怒其诡言,贾跪请具雨衣,至泌河渊深处入水,以鞭画水,水分而下,见大石上二龙盘绕,一白一黑,各长数丈,见人冲天;诸父大惊,贾复以鞭挥水,水合如旧,云雾昼昏,雷电且至,贾催诸父速去,未行里余,飞雨大注。年十七,王贾诣京举孝廉擢第,娶清河崔氏女,选授婺州参军。还过东都时,其母表妹死已经年,灵帐中常发人言,处置家事,儿女童妾不敢为非,每索饮食衣服,不应即加笞骂,亲戚皆怪。贾断定此必妖异,亲造姨宅吊唁,诸子初奉亡母之言,不欲令其入,贾令召老苍头,称宅内言者非主母乃妖魅,劝郎君引己入,当为除去。贾入灵前,殷勤邀魅对话,魅被其勤请,帐中言“甥比佳乎”,涕泣言语皆姨平生声。诸子号泣,令具仪坐,贾与魅对饮,醉后请见姨形,魅初以幽明道殊推辞,贾固请露面,魅乃见左手于几,宛然姨手。贾因前执其手,魅惊命诸子“外甥无礼何不举手”,诸子未进,贾遂引其手扑之于地,哀叫扑之数四即死,乃老狐也,真形既见,体裸无毛,命火焚之,灵语遂绝。此后贾至婺州,以事到东阳,令有女病魅数年,医不能愈,令邀贾到宅,置名馔而不敢言。贾知之,谓令曰闻今有女病魅当为去之,因作桃符令置所卧床前,女见符泣而焉,须臾眠熟,有大狸腰斩死于床下,疾乃止。时杜迟为婺州参军,与贾同列相得甚欢,与迟同部领使于洛阳,过钱塘江,登罗刹山观浙江潮,贾谓迟曰大禹真圣者,治水时所有金柜玉符以镇川渎,此杭州城不镇压,寻当陷矣。迟问何以知之,贾曰此石下是。相与观焉,因令迟闭目执其手令跳下,迟忽闭目已至水底,其空处如堂,有大石柜高丈余,镶之,贾手开其鑠,去其盖,引迟手登之,因同入柜中,又有金柜可高三尺,金镶之,贾曰玉符在中,然世人不合见。迟观之既已,则镶石柜,又接其手令腾出,迟才蹕跃则至岸矣。贾与迟交熟,乃告迟曰君有宰相禄,当自保爱,因示其拜官历任及于年寿,周细语之,迟后迁拜一如所说。后至吴郡,停船而女子天生五年矣,母抚之哀恸,而贾不哭。迟素重贾,各见妻子如一家,于是对其妻谓迟曰:吾第三天人也,有罪谪为世人二十五年,今已满矣,后日当行;此女亦非吾子也,所以早夭;妻崔氏亦非吾妻,即吉州别驾李乙妻也,缘时岁未到,乙未合娶,以吾既为世人,亦合有室,故司命权以妻吾;今期已尽,妻即当适李氏,李氏三品禄致仕生五子,大数已定,不知何为妄哭。妻久知其夫灵异,因辍哭请曰:吾方年盛,君何忍见舍,且暑月在途,零丁如此,请送至洛阳得免栖迟,行路之人犹合矜愍,况室家之好而忍遗弃邪。贾笑而不答,因令造棺器纳亡女手中,置之船下,又嘱迟以身后事曰:吾卒后为素棺漆其缝,将至先茔与女子皆附之于墓。是后即发至宋州,崔氏伯任宋州别驾,当恶其姪听之,至冬初李乙必凶计入京,与崔氏侦相见即伯之故人也,因求婚,崔别驾以姪妻之,事已定矣。迟然之。其妻日夜涕泣,请其少留,终不答。至日沐浴衣新衣,暮时召还相对言谈,顷而卧遂卒。迟哭之恸,为制朋友之服,如其言殓之。行及宋州,崔别驾果留其姪,迟至则如临汝厚葬及其子。其冬李乙至宋州求壻,崔别驾以妻之。后作相历中外皆如其言。全篇融合预言、除妖、观龙、水府玉符、谪仙自述、婚姻前定等母题,情节曲折,兼具志怪与传奇色彩。本次仅见前7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可作为古代志怪传奇小说文本整理与研究的材料,尤其对唐传奇母题、叙事结构及后世流传的考察有参考意义。
2. 文中涉及孝廉、婺州参军、东阳令、吉州别驾、宋州别驾、宰相禄等唐代官职地名,以及钱塘江、罗刹山、浙江潮、禹镇川渎等地理传说,有助于研究唐代职官、地理与民间信仰。
3. 明嘉靖甲辰云间陆氏俨山书院刊本,卷端存“说渊四十八 别传四 十八”编号,可资考察明代丛书、类书或小说汇编的刊刻体例及俨山书院刻书情况。
2. 文中涉及孝廉、婺州参军、东阳令、吉州别驾、宋州别驾、宰相禄等唐代官职地名,以及钱塘江、罗刹山、浙江潮、禹镇川渎等地理传说,有助于研究唐代职官、地理与民间信仰。
3. 明嘉靖甲辰云间陆氏俨山书院刊本,卷端存“说渊四十八 别传四 十八”编号,可资考察明代丛书、类书或小说汇编的刊刻体例及俨山书院刻书情况。
公版依据
P0:本刊本出版年为明嘉靖甲辰(二十三年,1544),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卒年。
适合人群
古代小说、志怪传奇、唐传奇与明代版本学研究者;民俗学、宗教文化及古籍整理爱好者。
序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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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本次前7页未见目录。卷端题“说渊四十八 别传四 十八”,正文为《王贾传》,末题“王贾传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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