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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事统纪
| OB | 26000879 |
|---|---|
| 作者 | 崔应榴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清(具体年不详) |
| 版本 | 稿本(卷首可见“第肆次清本”等字样)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子部(科技艺术) |
| 详细分类 | 子部·农家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295 页 |
| 容量 | 61.3 MB |
| 文件 MD5 | 379999dd6ad3b0fb586080ae0fddad02 |
书籍简介
《蚕事统纪》为清代海盐崔应榴编次之蚕桑农书,版本为稿本。卷首可见“蠶事統紀卷 海鹽崔應榴編次”“歷代重本”等题识,另见“替從事統記第肆次清本”等字样,疑为“蚕事统纪第肆次清本”之讹或稿本誊清标记,说明此本可能经过多次清稿誊录。本次OCR提取前20页,正文已见“歷代重本”与“歷代祀先蠶禮親蠶禮”两部分内容,前者辑录历代劝课农桑、蚕桑诏令,后者辑录历代先蚕祭祀与亲蚕礼仪,体例以辑录文献、间附案语为主。
“歷代重本”部分上溯杜佑《通典》、《汉书·食货志》、《周官》、《礼记·月令》等,下及汉、魏、晋、宋、南齐、陈、北魏、北齐、后周、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历代诏令与政典。可见内容包括:周制后妃享先蚕而躬桑,以示率先天下;《汉书·食货志》称周制还庐树桑,女修蚕织;《周官》地官闾师“凡庶民不蚕者不帛”;《管子》民之通于蚕桑、使蚕不疾病者置黄金一斤等。又列汉文帝承兵革之后务劝农桑、景帝三年诏郡国务劝农桑、成帝阳朔四年诏二千石勉劝农桑、昭帝元平元年诏以农桑为本;后汉明帝、章帝、和帝诸诏;三国吴孙权、孙休劝农桑之令;南朝宋文帝元嘉八年、二十年、二十一年诏;南齐武帝永明三年、明帝建武二年诏;陈文帝天嘉元年诏;北魏世祖太平真君四年、高祖承明元年、太和元年、太和八年、太和二十年、世宗景明三年诸诏;北齐武成帝河清三年令;隋书食货志所载;唐玄宗开元十七年、肃宗上元二年、贞元二十年诏;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四年、后周太祖广顺元年勅;宋史陶穀传、食货志所载太祖建隆以来、仁宗宝元初、英宗治平四年、神宗熙宁五年、孝宗淳熙六年及八年、理宗宝庆三年及端平三年等劝农桑诏;辽太宗会同元年、道宗清宁二年诏;金史食货志章宗明昌五年谕旨;元史食货志世祖中统元年、中统二年、至元六年、至元二十三年、至元二十八年及成宗、武宗、仁宗、英宗、泰定帝、顺帝诸诏;明太祖洪武八年、十三年、十八年,成祖永乐五年,景泰四年,世宗嘉靖九年,神宗万历十年等谕令。内容系统排比历代农桑政令,可见编者关注蚕桑与农本之政。
“歷代祀先蠶禮親蠶禮”部分,引《南轩订正通鉴前编》黄帝有熊氏纪、《外纪》西陵氏之女嫘祖始教民育蚕治丝茧以供衣服,后世祀为先蚕;又引《周官》内宰中春诏后率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以为祭服,郑注蚕于北郊,杜佑《通典》后妃斋戒享先蚕而躬桑;《礼记·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后妃斋戒亲东乡躬桑;《祭义》《祭统》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王后蚕于北郊以共纯服;《公羊传》《谷梁传》《亢仓子》《吕氏春秋》《白虎通》等亲耕亲蚕之义。又列后汉书志引汉旧仪、汉书元后传、后汉礼仪志、舆服志、马皇后纪,以及晋书礼志、魏书礼志、南齐书礼志、隋书礼仪志、北齐、后周等历代亲蚕礼制,涉及先蚕坛制、皇后蚕服、采桑条数、助蚕命妇、蚕宫令丞等仪节。
本书以“蚕事”为纲,统纪历代农桑政令与先蚕亲蚕礼制,兼有农书与礼制文献性质。稿本形态及“第肆次清本”标记,可为了解清代私人编纂农书、辑录礼制文献的过程提供线索。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歷代重本”部分上溯杜佑《通典》、《汉书·食货志》、《周官》、《礼记·月令》等,下及汉、魏、晋、宋、南齐、陈、北魏、北齐、后周、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历代诏令与政典。可见内容包括:周制后妃享先蚕而躬桑,以示率先天下;《汉书·食货志》称周制还庐树桑,女修蚕织;《周官》地官闾师“凡庶民不蚕者不帛”;《管子》民之通于蚕桑、使蚕不疾病者置黄金一斤等。又列汉文帝承兵革之后务劝农桑、景帝三年诏郡国务劝农桑、成帝阳朔四年诏二千石勉劝农桑、昭帝元平元年诏以农桑为本;后汉明帝、章帝、和帝诸诏;三国吴孙权、孙休劝农桑之令;南朝宋文帝元嘉八年、二十年、二十一年诏;南齐武帝永明三年、明帝建武二年诏;陈文帝天嘉元年诏;北魏世祖太平真君四年、高祖承明元年、太和元年、太和八年、太和二十年、世宗景明三年诸诏;北齐武成帝河清三年令;隋书食货志所载;唐玄宗开元十七年、肃宗上元二年、贞元二十年诏;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四年、后周太祖广顺元年勅;宋史陶穀传、食货志所载太祖建隆以来、仁宗宝元初、英宗治平四年、神宗熙宁五年、孝宗淳熙六年及八年、理宗宝庆三年及端平三年等劝农桑诏;辽太宗会同元年、道宗清宁二年诏;金史食货志章宗明昌五年谕旨;元史食货志世祖中统元年、中统二年、至元六年、至元二十三年、至元二十八年及成宗、武宗、仁宗、英宗、泰定帝、顺帝诸诏;明太祖洪武八年、十三年、十八年,成祖永乐五年,景泰四年,世宗嘉靖九年,神宗万历十年等谕令。内容系统排比历代农桑政令,可见编者关注蚕桑与农本之政。
“歷代祀先蠶禮親蠶禮”部分,引《南轩订正通鉴前编》黄帝有熊氏纪、《外纪》西陵氏之女嫘祖始教民育蚕治丝茧以供衣服,后世祀为先蚕;又引《周官》内宰中春诏后率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以为祭服,郑注蚕于北郊,杜佑《通典》后妃斋戒享先蚕而躬桑;《礼记·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后妃斋戒亲东乡躬桑;《祭义》《祭统》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王后蚕于北郊以共纯服;《公羊传》《谷梁传》《亢仓子》《吕氏春秋》《白虎通》等亲耕亲蚕之义。又列后汉书志引汉旧仪、汉书元后传、后汉礼仪志、舆服志、马皇后纪,以及晋书礼志、魏书礼志、南齐书礼志、隋书礼仪志、北齐、后周等历代亲蚕礼制,涉及先蚕坛制、皇后蚕服、采桑条数、助蚕命妇、蚕宫令丞等仪节。
本书以“蚕事”为纲,统纪历代农桑政令与先蚕亲蚕礼制,兼有农书与礼制文献性质。稿本形态及“第肆次清本”标记,可为了解清代私人编纂农书、辑录礼制文献的过程提供线索。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本书系统辑录历代劝课农桑、蚕桑诏令,可供中国古代农本政策、蚕桑经济史研究参考。
2. 书中汇集历代先蚕祭祀与亲蚕礼仪,对礼制史、女性礼仪史及国家祭祀研究具有文献价值。
3. 所引文献上起周秦,下至明清,涉及《通典》《汉书》《周官》《礼记》《晋书》《魏书》《隋书》等,可供辑佚、校勘与史料溯源。
4. 稿本形态及“第肆次清本”标记,对研究清代私人农书编纂、稿本流传与誊清过程具有版本学意义。
2. 书中汇集历代先蚕祭祀与亲蚕礼仪,对礼制史、女性礼仪史及国家祭祀研究具有文献价值。
3. 所引文献上起周秦,下至明清,涉及《通典》《汉书》《周官》《礼记》《晋书》《魏书》《隋书》等,可供辑佚、校勘与史料溯源。
4. 稿本形态及“第肆次清本”标记,对研究清代私人农书编纂、稿本流传与誊清过程具有版本学意义。
公版依据
P0:作者为清人,书为稿本,成书于清代,在1911年(含)之前。具体成书年不详,按作者朝代及稿本形态判定为公版。
适合人群
农学史研究者、经济史研究者、礼制史研究者、蚕桑文化研究者、古籍版本与稿本研究者、清代文献整理者及传统文化爱好者。
序文信息
本次OCR未见序文
目录
本次OCR未见完整目录。据正文可见:
- 历代重本(辑历代劝课农桑、蚕桑诏令)
- 历代祀先蚕礼亲蚕礼(辑先蚕、亲蚕礼制)
后续目录及正文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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