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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本书为《本草品彙精要》卷二十三、卷二十四之前20页内容,属兽部上品、中品。卷二十三兽部上品载龙骨、麝香、熊脂、牛黄、牛角、牛乳、酥、酪、乳腐、醍醐、象牙、阿胶、白马茎、马乳、底野迦等药,并附白龙骨、齿、角、吉弔、紫稍花、牛角腮、髓、胆、心、肝、肾、齿、肉、屎、溺、牛乳、酥、乳腐、醍醐、阿胶、白马茎、眼、蹄、齿、心、肺、肉、骨、屎、溺、马乳、驴乳等。卷二十四兽部中品载鹿茸、麋脂、白胶等,并附鹿角、骨、髓、肉、肾、鹿角霜、麋角、肉、骨、茸等。每药先列《神农本经》朱字、《名医别录》黑字,次列唐本先附、宋本先附、陈藏器余等,注明出处。正文详述药物产地、形态、性味、毒性、主治、炮制、合治、禁忌等。如龙骨出晋地川谷及泰山岩水岸土穴中死龙处,今河东州郡梁邑间蜀中多有之;麝香出中台山谷及益州雍州山中,今陕西益利河东诸路山中皆有;牛黄出晋地平泽,今登莱密淄青巂戎州等处;阿胶出东平郡之东阿,以阿县城北井水煮乌驴皮成之。炮制方法如雷公云凡使龙骨先以香草煎汤浴过两度,捣研如粉,用绢袋子盛,以靥子一只壁破腹去肠,安骨末袋于靥腹内,悬于井面上一宿,至明取骨末重研万下用之。合治如麝香合乳汁调服,治蚕咬沙虱溪瘴毒;牛黄合竹沥调敷初生小儿口噤;阿胶炒令黄燥为散,每食前以粥饮调下二钱匕,疗妊娠尿血。禁忌如麝香妊娠不可服,忌大蒜,解蛇毒;牛乳与生鱼食之则作瘕,与酸物同食令人腹中结症;马心患痢人不得食,骏马肉食之不饮酒杀人等。本书体例严谨,汇集宋以前本草文献,保留朱墨分书,是研究明代本草学的重要文献。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保存明代官修本草的体例与内容,是《证类本草》之后的重要本草著作。
2. 朱墨分书保留《神农本经》与《名医别录》原文,具有辑佚和校勘价值。
3. 详细记载兽部药物的炮制、合治、禁忌,反映明代医药学知识。
2. 朱墨分书保留《神农本经》与《名医别录》原文,具有辑佚和校勘价值。
3. 详细记载兽部药物的炮制、合治、禁忌,反映明代医药学知识。
公版依据
本书成书于明弘治十八年(1505),在1911年之前,依据P0规则直接判“是”。
适合人群
中医文献研究者、本草学学者、古籍整理者、中医药爱好者。
序文信息
无
目录
卷之二十三 獸部上品
- 龍骨(白龍骨、齒、角、吉弔、紫稍花附)
- 麝香
- 熊脂(髓、膚、肉、血、膽、腦附)
- 牛黃
- 牛角(髓、膽、心、肝、腎、齒、肉、屎、溺附)
- 牛乳
- 酥
- 酪
- 乳腐
- 醍醐
- 象牙(齒、肉、睛、膽、胸骨附)
- 阿膠
- 白馬莖(眼、蹄、齒、心、肺、肉、骨、屎、溺附)
- 馬乳(驢乳附)
- 底野迦
- 五種陳藏器餘(茶苜机、海獺、土撥鼠、諸朽骨、烏氈)
卷之二十四 獸部中品
- 鹿茸(角、骨、髓、肉、腎附)
- 麋脂(角、肉、骨、茸附)
- 白膠(鹿角霜附)
- 四種陳藏器餘(犢子臍屎、靈猫、藍膽、震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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