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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棘听草》为清初李之芳所著判牍案牍集,卷端题“濟南李鄴園先生著”,又题“附賦役詳藁”,原刻于顺治甲午,康熙壬午由其五男李钟麟重刻。本书是李之芳理刑金华府及摄理郡幕、睦理、婺邑等任内所积谳稿的汇编。自序述成书缘起:李之芳捧檄来婺,沉首案牍中,祗祗畏畏,六历岁支,与刑名家言寝餐互对,用以持己律人,不啻尊经宝训。后量移西曹,行将启路,惟图书数卷伴余往还,于是细检架头,有尘笺煤败者,则谳稿几百番,虽参差而喜未零阙,矍然曰:“此即余婺中数年功课也,安忍弃之?”遂手自汇次,颜为《棘听草》,以授剞劂,并缀数言见志。书名取义于古代听讼“听于棘木之下”,犹参听三又,诚重之。自序又论听讼之难:未成狱之先,必原情立义以权之,意论慎测以别之,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越俗喜嚚讼,东婺之民尤健斗,若不持之平如毁衡,不矢之直如去鹄,不待之虚如塞钟,不示之明如灭烛,则民皆瞽聩,无所从,且狂走哗哄于市。为衡、为鹄、为钟、为烛者,一成之法;而持之、矢之、待之、示之者,则吾之心志。李之芳自谓凡所承断,心凛若一秉大公,书牍沓来,环置案前,高过于顶,虽浓寒严暑,引与对簿,曾无辍时;要使讷者尽言,寿者献诈,而悬河辩者自缩其舌,反复推勘,务求得情而止。其慎刑恤民、求情明允之志,贯穿全书。总目列十二卷,分谳词人命、盗情、衙蠹、科诈、粮课、产业、诬妄、婚嫁、奸淫、诈伪、疏逸、录囚等类,旧本原分二十卷,外附赋役详稿一卷;重刻时各依类附之,省为十二卷,而赋役各条陈勘覆亦附于赋役详稿后,仍另为册。卷一“谳词人命”载有“司道奉两院一件为律典谋杀事”,审得叶天瑞与邵思炳谋死邵希周,因争产成仇,设计诱以麴糵,勒以搭包,尸投烈焰,骨洒清流,里湖渺渺,冤魂夜号;叶天瑞绞,邵思炳以尊长减等从徒。覆审又涉汪典史夜静起尸、包显生疑为绿林暮聚群起追抢等情。又有“可道奉两院一件为父命事”,审得郭福之与杜同杰因争佃相殴,郭福击之扁担、石块,发际与右足屡检无异,郭钟佐未加功,杜同勋等劫抢钟仪家财等。全书保存大量供词、判语、驳审、覆审文字,反映清初金华、严州一带社会矛盾、司法实践与文书格式。重刻纪事又述旧板字画模糊、木板剥落开裂,亥豕鱼鲁不一而足,可见其版本流传之曲折。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案牍、赋役详稿及重刻全貌待补。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本书为清初地方判牍集,保存大量谳词、供词、判语、覆审文字,是研究清初法制史、司法实践与法律文书的重要史料。
2. 内容涉及人命、盗情、衙蠹、科诈、粮课、产业、诬妄、婚嫁、奸淫、诈伪、疏逸、录囚等,可反映清初金华、严州一带社会矛盾、地方治理与民生状况。
3. 附《赋役详稿》及重刻纪事所述赋役各条,对研究明末清初赋役制度、地方财政与两浙民生具有参考价值。
4. 原刻顺治甲午、重刻康熙壬午,且重刻纪事详述板片剥落、校订省并卷数之经过,可供古籍版本学、出版史与文献流传研究。
2. 内容涉及人命、盗情、衙蠹、科诈、粮课、产业、诬妄、婚嫁、奸淫、诈伪、疏逸、录囚等,可反映清初金华、严州一带社会矛盾、地方治理与民生状况。
3. 附《赋役详稿》及重刻纪事所述赋役各条,对研究明末清初赋役制度、地方财政与两浙民生具有参考价值。
4. 原刻顺治甲午、重刻康熙壬午,且重刻纪事详述板片剥落、校订省并卷数之经过,可供古籍版本学、出版史与文献流传研究。
公版依据
本书原刻于清顺治甲午(1654),重刻于康熙壬午(1702),成书、刊刻均在1911年以前,按P0规则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作者卒年。
适合人群
清史、法制史、法律文献、地方行政与社会史、古籍版本学研究者,以及对中国古代判牍、司法文书和清初地方治理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顺治岁在甲午相月济南李之芳题于素心斋中
目录
卷首:叙、棘听草总目、重刻棘听草纪事
卷一 谳词人命
卷二 谳词盗情(附摄郡八条、睦理一条、婺邑三条)
卷三 谳词衙蠹、安插投诚(附摄郡五条、睦理一条、婺邑二条)
卷四 谳词科诈(附摄睦理六条)
卷五 计四十条(附摄郡八条、摄捕三条、摄粮二条、睦理一条、婺邑三条)
卷六 谳词粮课、谳词产业
卷七 谳词诬妄(附摄郡七条、摄粮二条、睦理三条、婺邑十三条)
卷八 谳词婚嫁(附摄郡五条、摄捕三条、睦理三条、婺邑六条)
卷九 谳词奸淫(附婺邑四条)
卷十 谳词诈伪(附摄郡四条、婺邑二条、摄睦理一条)
卷十一 谳词疏逸(附摄郡二条)
卷十二 录囚(附摄睦理六条)
附:赋役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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