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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总则 法政讲义 第一集 第二十五册
书籍简介
本书为《商法总则》,属“法政讲义第一集第二十五册”,由陈汉第编辑,丙午社出版,群益书社印刷、发行,光绪三十四年九月二十二日初版,宣统三年三月十五日再版,定价大洋四角。封面题“法政諱義第一集第二十五冊”“商法總則”“編輯者陳漢第”“定價大洋四角”“出版者丙午社”,版权页并载总发行所上海棋盘街群益书社、印刷所群益书社、分发行所长沙府正街群益图书公司。卷首有编辑者识,说明本书的编纂依据与体例:本书以日本法学博士志田钾太郎之著书,更以氏之口授讲义参酌之,编纂商法;列举欧美各国编纂商法年月及其法典大要,以备参考;书中不表明为何国者,概属日本法令;所用名词概仍日本所译出者,编者学识谫陋,不敢擅改。由此可知,本书是清末法政讲义体系中以日本商法学为蓝本编译的商法总则教材,具有明显的译述与教学讲义性质。目次显示,全书先设总论性质的三章:第一章“商”,包括商之发达、商之意义、商之种类;第二章“商事”;第三章“商法”,包括商法之意义、商法之沿革(地理的沿革、实质的沿革、体裁的沿革、时代的沿革)、商法之系统(列埃及、亚儿原奈、白耳义、朴利比亚、巴西、哥伦比亚、考太利加、独逸、英吉利、佛兰西、希腊、华德马那、翁求拉司、伊太利、尼加拉、荷兰、澳太利、秘鲁、葡萄牙、罗马尼、露西亚、惠德儿、奇奈比、丹麦、瑞典、那威、瑞西、塞尔维、西班牙、土耳其、匈牙利等商法)、日本商法之编纂、商法之效力、商法之渊源(商事成文法、商事不文法、民法)。其下为第一编“商业”,包括商业之种类、商业之主体(商人之意义、商人之种类,及未成年者、禁治产者、准禁治产者、妻、法人等)、商业之补助(商业使用人、支配人、非支配人之商业使用人、代理商)、商业之监督及保护(登记事项、登记当事人、登记所及登记官吏、登记册簿、登记手续、登记公告、登记证明、登记效力、不为登记之结果;商号沿革、商号实质;商业帐簿之设备种类、方式、场所及记载事项、记载方式)、商业之开始及废止。正文总论第一章“商”从有人民则有衣食住之求、交换分业渐兴、货币与信用制度成立谈起,说明商之现象由萌芽而发达;又列关于商之意义的学说,包括主体主义、目的主义(主观主义)、客体主义(客观主义)、折衷主义,并讨论旧商法与新商法对商行为定义及商意义归纳的差异;又分商为固有商及补助商、陆商及海商、内国商及外国商、为己行商及为他人行商。正文还讨论“商事”一语在旧商法、德国商法及日本新商法中的使用,商法之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商事公法(商事国法、商事刑法、商事诉讼法)、商事私法及国际商法等。版本方面,本书为清末“法政讲义”丛书之一种,初版于光绪三十四年,再版于宣统三年,保留丙午社、群益书社及长沙分发行所等信息,定价大洋四角,具有清末法政教育讲义、日本商法学译介与近代法律教材出版的显著版本特征。文献价值上,本书可为了解清末商法总则教学体系、日本商法学说在中国的译介、商法概念与商法沿革及各国商法编纂参考、清末法政讲义出版传播等提供一手材料。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本书为清末“法政讲义”中的商法总则教材,以日本法学博士志田钾太郎著书及口授讲义为蓝本编译,可供研究清末商法学译介、法政教育课程与近代商法知识体系形成参考。
2. 本书目次保存商法意义、商法沿革、各国商法系统、日本商法编纂、商法效力与渊源、商业主体及商业监督保护等内容,对研究清末商法总则教材结构、日本商法学说传播及群益书社法律讲义出版具有史料价值。
2. 本书目次保存商法意义、商法沿革、各国商法系统、日本商法编纂、商法效力与渊源、商业主体及商业监督保护等内容,对研究清末商法总则教材结构、日本商法学说传播及群益书社法律讲义出版具有史料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初版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再版于宣统三年(1911),成书及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按P0规则直接判“是”,无需再查作者卒年。
适用领域
中国法律史、商法史、清末法政教育史与法律翻译史研究者;近代法律教材与出版史研究者;对清末商法总则及日本商法学译介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有编辑者识,述本书以日本法学博士志田钾太郎之著书并参酌其口授讲义编纂商法、参考欧美各国编纂商法年月及法典大要、书中未标明国别者概属日本法令、所用名词仍日本译名等
目录
第一章 商
- 第一节 商之发达
- 第二节 商之意义
- 第三节 商之种类
第二章 商事
第三章 商法
- 第一节 商法之意义
- 第二节 商法之沿革(地理的沿革、实质的沿革、体裁的沿革、时代的沿革)
- 第三节 商法之系统(埃及、亚儿原奈、白耳义、朴利比亚、巴西、哥伦比亚、考太利加、独逸、英吉利、佛兰西、希腊、华德马那、翁求拉司、伊太利、尼加拉、荷兰、澳太利、秘鲁、葡萄牙、罗马尼、露西亚、惠德儿、奇奈比、丹麦、瑞典、那威、瑞西、塞尔维、西班牙、土耳其、匈牙利等商法)
- 第四节 日本商法之编纂
- 商法之效力
- 第六节 商法之渊源(商事成文法、商事不文法、民法)
第一编 商业
- 第二章 商业之种类
- 第三章 商业之主体(商人之意义、商人之种类;未成年者、禁治产者、准禁治产者、妻、法人)
- 第四章 商业之补助(商业使用人、支配人、非支配人之商业使用人、代理商)
- 第五章 商业之监督及保护(登记事项、登记当事人、登记所及登记官吏、登记册簿、登记手续、登记公告、登记证明、登记效力、不为登记之结果;商号沿革、商号实质;商业帐簿之设备种类、方式、场所及记载事项、记载方式)
- 第六章 商业之开始及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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