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目

行政法讲义
书籍简介
本书《行政法讲义》为清末宣统庚戌(1910)年由吉林自治簫辦處利業印行的行政法讲义,作者谢欣荣。封面题“宣统庚戌 行法讲义 吉林自治簫辦處利業”,卷首有“行政法第一编正误表”及“本编例言”标题。从第一编目次可见,全书以“行政作用”为总题,分章论述警察权、保安警察、卫生行政、经济行政、教育行政、财务行政以及对于行政之救济手段等内容,体系上已具备近代行政法总论与各论相结合的讲义结构。
第一编目次列:第一章警察权,分警察及警察权、警察权发动之形势、警察之种类三节;第二章保安警察,分出版警察、集会结社及关于多众运动之警察、普通保安警察、非常保安警察四节;第三章卫生行政,分狭义卫生行政、医疗行政、卫生行政之机关三节,其中狭义卫生行政又列八种传染病、种痘、花柳病、饮食品警察、市街之清洁、墓地及埋葬之取缔等款;第四章经济行政(一)关于原始产业之行政,分农业、牧畜、狩猎、森林、渔业、矿业六节;第五章经济行政(二)关于商工业之行政,列商业会议所;第六章经济行政(三)关于交通通信之行政,分铁道、海运、邮便电信电话三节;第七章关于教育之行政;第八章财务行政,分国库、国家之收入、租税、手数料、分担金、专卖、会计监督、财政罚八节;第九章对于行政之救济手段,分诉愿、行政裁判两节,行政裁判又列性质、组织、诉讼事项、手续、当事者、效力六款。
正文前20页可见“第二编 行政作用 第一章警察权”部分,开宗明义称“警察者,为除去对于公共善良秩序之障害之行政作用也;警察权者,因警察目的所发动之国家权力也”,并区分警察与警察权,说明警察目的为消极的,与积极增进利益之助长作用不同;又论警察权发动之形式,分警察法规、警察命令与警察处分,警察处分包括警察上之作为令及不作为令、警察许可、警察罚、警察强制,警察强制又有代执行、执行罚、实力使用三种;警察种类分司法警察与行政警察、中央警察与地方警察、治安警察与狭义行政警察;保安警察分通常保安警察与非常保安警察,通常又分高等保安警察与普通保安警察,并开始论出版警察之定义。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第一编目次列:第一章警察权,分警察及警察权、警察权发动之形势、警察之种类三节;第二章保安警察,分出版警察、集会结社及关于多众运动之警察、普通保安警察、非常保安警察四节;第三章卫生行政,分狭义卫生行政、医疗行政、卫生行政之机关三节,其中狭义卫生行政又列八种传染病、种痘、花柳病、饮食品警察、市街之清洁、墓地及埋葬之取缔等款;第四章经济行政(一)关于原始产业之行政,分农业、牧畜、狩猎、森林、渔业、矿业六节;第五章经济行政(二)关于商工业之行政,列商业会议所;第六章经济行政(三)关于交通通信之行政,分铁道、海运、邮便电信电话三节;第七章关于教育之行政;第八章财务行政,分国库、国家之收入、租税、手数料、分担金、专卖、会计监督、财政罚八节;第九章对于行政之救济手段,分诉愿、行政裁判两节,行政裁判又列性质、组织、诉讼事项、手续、当事者、效力六款。
正文前20页可见“第二编 行政作用 第一章警察权”部分,开宗明义称“警察者,为除去对于公共善良秩序之障害之行政作用也;警察权者,因警察目的所发动之国家权力也”,并区分警察与警察权,说明警察目的为消极的,与积极增进利益之助长作用不同;又论警察权发动之形式,分警察法规、警察命令与警察处分,警察处分包括警察上之作为令及不作为令、警察许可、警察罚、警察强制,警察强制又有代执行、执行罚、实力使用三种;警察种类分司法警察与行政警察、中央警察与地方警察、治安警察与狭义行政警察;保安警察分通常保安警察与非常保安警察,通常又分高等保安警察与普通保安警察,并开始论出版警察之定义。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本书为清末宣统年间行政法讲义,体系涵盖警察权、保安警察、卫生行政、经济行政、教育行政、财务行政及行政救济,可为了解清末行政法教学体系与近代行政法知识引入提供资料。
2. 书中对警察、警察权、警察处分、警察强制、保安警察、出版警察等概念有较细区分,对研究清末警察制度、行政法制及近代法学概念史具有参考价值。
3. 本书为吉林地方自治筹办机构印行讲义,对研究清末地方自治、法政教育与地方印书事业亦有文献价值。
2. 书中对警察、警察权、警察处分、警察强制、保安警察、出版警察等概念有较细区分,对研究清末警察制度、行政法制及近代法学概念史具有参考价值。
3. 本书为吉林地方自治筹办机构印行讲义,对研究清末地方自治、法政教育与地方印书事业亦有文献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出版年为1910年(宣统庚戌),在1911年(含)之前,按P0规则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生卒年。
适用领域
清末法制史、行政法史、警察制度史研究者;近代法学教育与地方自治史研究者;近代文献收藏与整理者。
序文信息
有“本编例言”(OCR仅见标题及正误表,未见他序)
目录
第一编 行政作用
第一章 警察权
第一节 警察及警察权
第二节 警察权发动之形势
第三节 警察之种类
第二章 保安警察
第一节 出版警察
第二节 集会结社及关于多众运动之警察
第三节 普通保安警察
第四节 非常保安警察
第三章 卫生行政
第一节 狭义之卫生行政
第一欵 八种传染病
第二欵 种痘
第三欵 花柳病
第四欵 饮食品警察
第五欵 市街之清洁
第六欵 墓地及埋葬之取缔
第二节 医疗行政
第三节 卫生行政之机关
第四章 经济行政(一)关于原始产业之行政
第一节 农业
第二节 牧畜
第三节 狩猎
第四节 森林
第五节 渔业
第六节 矿业
第五章 经济行政(二)关于商工业之行政
第一节 商业会议所
第六章 经济行政(三)关于交通通信之行政
第一节 铁道
第二节 海运
第三节 邮便电信电话
第七章 关于教育之行政
第八章 财务行政
第一节 国库
第二节 国家之收入
第三节 租税
第四节 手数料
第五节 分担金
第六节 专卖
第七节 会计监督
第八节 财政罚
第九章 对于行政之救济手段
第一节 诉愿
第二节 行政裁判
第一款 行政裁判之性质
第二款 行政裁判所之组织
第三款 行政诉讼事项
第四款 行政诉讼手续
第五款 行政诉讼之当事者
第六款 行政裁判之效力
正文另见:第二编 行政作用 第一章 警察权
版权投诉
如您认为本页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 24 小时内核实并下线处理。投诉邮箱:copyright@openbook.ren。
整理说明
本页书目信息与书籍简介由站长方整理自公版文献,OB 号 24003441。文字识别与元数据如有错漏,欢迎指正(hi@openbook.ren)。
免责声明
内容整理自公版文献,仅供个人学习、研究参考,不对文献内容作任何担保,亦不因此产生商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