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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朝通典 卷五十七至五十八 封面

皇朝通典 卷五十七至五十八

OB24003429
作者(清)稽璜等
作者时代清
出版社—
出版年1882
版本清光绪八年(1882)刊本(据源文件名标注,成书年不详,暂按刊刻年)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地理政书)
详细分类史部·政书
是否公版是
页数152 页
容量44.0 MB
文件 MD5a21420b1a92e64bf953c50c4b349c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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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皇朝通典》为清代乾隆年间官修政书,仿唐杜佑《通典》体例,记载清初至乾隆中期的典章制度,又名《清朝通典》,为“十通”之一。全书分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等门,卷帙宏富。本次所见为卷五十七、五十八,属礼门“礼嘉”部分,专题为“优老”,集中记载清代尊老养老的礼制设计、诏令事例与帝王考证。

卷五十七开篇有纂修臣等按语,指出杜佑《通典》有“养老”一条,但三老五更之制诸说纷纭,杜典所载且有“凭臆而害礼者”。乾隆帝于戊戌岁御製《三老五更说》以辟旧说之谬,又命刻于辟雍碑阴,并御製《三老记》《题张廷玉三老五更议后》二篇。本卷恭录三篇御製文于篇端,以正旧说之谬。御製《三老五更说》认为三老五更之说不见于《诗》《书》,见于《礼记》者盖出汉儒,非孔子之言;批评蔡邕《独断》“父事兄事”之说及《白虎通》“老更各一人”之谬,主张三老取天地人之数,五更取更事之说,不必备行。御製《三老记》进一步考证“三老”之称出自《孟子》,指老而无妻、老而无夫、老而无子者,并以晏子对叔向“三老冻馁”之文为证,认为三老非定三人。御製《题张廷玉三老五更议》则回忆乾隆戊午年张廷玉议三老五更不可行,乾隆自省年少时“好名泥古”,至戊戌年学问识见已不同,认为张廷玉之议为当,命并勒辟雍碑。

正文部分依时代先后记载清代优老制度:顺治元年十月诏军民年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差徭,八十以上给绢一疋、绵一觔、米一石、肉十觔,九十以上加倍,有德行著闻为乡里所敬服者给冠带荣身。康熙四十二年二月定百岁老民给“昇平人瑞”匾额并给银建坊,节妇寿至百岁者给“贞寿之门”匾额并给建坊银两。康熙五十二年三月圣祖万寿圣节,召直隶各省老人赐宴畅春园,九十以上三十三人、八十以上五百三十八人、七十以上一千八百二十三人、六十五以上一千八百四十六人,命子孙宗室执爵授饮,并谕以孝弟为移风易俗之本。康熙六十一年正月赐千叟宴,召满汉大臣文武官员及致仕退斥人员年六十五以上者千余人宴于乾清宫前。雍正元年正月户部恩赐老人,饬督抚严查不许丝毫侵扣;雍正二年定百岁老人加赏标准。乾隆元年二月恩诏优老,凡民人年七十以上免一丁侍养,八十以上顶带荣身,并特谕直省生监年七十以上优免一丁、八十以上给八品顶带;同年七月河南新乡县老妇刘氏年一百十五岁,因雍正年间曾题准建坊,至是恭遇恩诏定例不得入册,奉旨仍造入恩赏册内。乾隆五年七月命妇索绰罗氏年一百三岁、五世同堂,万寿节扶掖入朝,照例旌表加恩赏赐。

本卷内容以“优老”为中心,既收录乾隆帝考证三老五更古制的御製文,又汇辑顺治至乾隆年间尊老养老的诏令、建坊、赐宴、赏赐等制度实例,是研究清代礼制、养老制度、基层旌表及乾隆帝礼学思想的重要资料。本次仅见前20页,卷五十八内容及后续篇目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清)稽璜等
稽璜,清代官员,乾隆年间奉敕参与纂修《皇朝通典》,其余纂修者未详。本书为官修政书,署“稽璜等撰”,作者类型属合作作品。稽璜生卒年及完整履历,本次OCR未提供,待后续内容补证。

学术价值

1. 保存清代顺治至乾隆年间优老制度的原始诏令与事例,对研究清代礼制、社会保障、基层旌表及养老实践具有史料价值。
2. 卷端所录乾隆帝《三老五更说》《三老记》《题张廷玉三老五更议》三篇,反映乾隆帝对三老五更古制的考证与礼学思想,对研究清代官方学术、帝王经学及礼制辩论有参考价值。
3. 本书为《皇朝通典》礼门“优老”专题,可与《清会典》《清实录》等相关记载互证,供清代典章制度研究参考。

公版依据

P0:本书源文件名标注出版/刊刻年为1882年(清光绪八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生卒年。成书年不详,暂按刊刻年处理,已在「版本」字段注明。

适用领域

适合清史、中国礼制史、社会保障史、文献学及清代典章制度研究者,以及对“十通”和清代政书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卷端恭录乾隆帝御製《三老五更说》《三老记》《题张廷玉三老五更议》三篇,以正旧说之谬。

目录

- 御製三老五更说 - 御製三老记 - 御製题张廷玉三老五更议 - 顺治元年十月诏(军民年七十以上侍养免差徭等) - 康熙四十二年二月定百岁老民给匾建坊例 - 康熙五十二年三月万寿圣节赐宴老人 - 康熙六十一年正月赐千叟宴 - 雍正元年正月户部恩赐老人谕 - 雍正二年三月定百岁老人加赏例 - 乾隆元年二月恩诏优老 - 乾隆五年七月命妇索绰罗氏旌表加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