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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志三十五卷 第二册 封面

宿州志三十五卷 第二册

OB24003366
作者(清)何庆钊修;丁逊之等纂
作者时代清
出版社—
出版年1889
版本清光绪十五年刊本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地理政书)
详细分类史部·地理政书
是否公版是
页数87 页
容量18.9 MB
文件 MD54344d988c892b4d989bb3e4d0af7bdcb

书籍简介

本书为清代何庆钊修、丁逊之等纂《宿州志》三十五卷之第二册,据源文件为清光绪十五年刊本。本次OCR仅见前二十页,主要对应卷一“皇言纪”部分,尚未见方志正文各门类。卷端题“宿州志卷一 皇言纪”,集中载录清廷诏谕、碑文、赞语及御书匾额,体现方志以“皇言”冠首、昭示教化与政令的编纂体例。所见内容包括顺治九年世祖章皇帝训饬士子卧碑文,列生员教条多条,强调上报国恩、下立人品、忠厚正直、尊敬师长、不许纠党结社把持官府等;康熙圣谕十六条,列敦孝弟、和乡党、尚节俭、黜异端、明礼让、笃宗族、重农桑、隆学校、讲法律、务本业、训子弟、息诬告、联保甲、完钱粮、解仇忿等;又有至圣先师孔子赞并序及颜子、曾子、子思子、孟子赞,历叙康熙二十三年“万世师表”、雍正三年“生民未有”、乾隆三年“与天地参”、嘉庆三年“圣集大成”、道光元年“圣协时中”、咸丰元年“德齐帱载”、同治元年“圣神天纵”、光绪元年“斯文在兹”等御书匾额;并载雍正五年诏谕,定八月二十七日至圣诞辰致斋一日、不理刑名、禁止屠宰。碑文部分有康熙四十三年《平定朔漠告成太学碑》,详述康熙亲征噶尔丹、三出绝塞、告成太学之事;雍正四年《世宗宪皇帝上谕训饬士子碑》,训诫士子立品行、敦孝悌、秉忠贞、穷经考业、毋事浮华、毋结社邀盟等;乾隆八年上谕,论教养并重、宣讲圣谕十六条及《万言广训》应实力奉行。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本册还收录多条与安徽凤阳、泗州、宿州等地水灾赈济相关的上谕,如康熙二十五年凤阳徐州等处亢旱给赈、康熙二十七年豁免十七年以前未完漕项、雍正元年旌表节义、乾隆元年河南永城黄水南下波及江南萧宿灵虹睢宁五河等州县、乾隆七年安徽凤阳临淮宿州灵璧虹县怀远寿州凤台蒙城泗州五河盱眙天长等十三州县被灾最重加展赈济、乾隆十年蠲免凤颍泗等处带征地漕耗羡、乾隆十三年宿州灵璧虹县萧县阜宁加赈、乾隆十四年寿州凤阳临淮泗州凤台怀远五河霍邱及宿州虹县灵璧等分别蠲缓、乾隆四十七年安徽凤阳泗州等属被淹加赈等。这些上谕保存了清代皖北地区水灾、蠲赈、漕项、耗羡、旌表节义等地方治理史料,也反映宿州在清代凤颍泗灾荒区域中的位置。总体而言,本册为《宿州志》卷首“皇言纪”,以诏谕碑文形式集中呈现清廷教化政策、圣贤崇祀及地方灾赈措施,对研究清代安徽宿州地方史、方志编纂体例、清代教化与荒政均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清)何庆钊修;丁逊之等纂
何庆钊,清代官员,光绪年间修《宿州志》;丁逊之等,清代地方士人,参与纂修。二人生平事迹待查。

学术价值

1. 保存清代历朝训饬士子、圣谕、圣贤赞、御书匾额及上谕碑文,可供清代教化政策、地方教育及方志“皇言”体例研究参稽。
2. 收录多条涉及宿州、灵璧、虹县、凤阳、泗州等皖北地区水灾蠲赈的上谕,对清代荒政、赋役、地方治理研究具有史料价值。
3. 清光绪十五年刊本可作《宿州志》版本源流、方志版式及安徽地方志编纂研究之参考。

公版依据

P0:本书出版年为清光绪十五年(1889),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作者卒年。

适用领域

清代地方史、安徽区域史、方志学、荒政史研究者,以及关注宿州地方文献与古籍影印本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本册为卷一“皇言纪”,未见方志总序;卷首载顺治九年世祖章皇帝训饬士子卧碑文、康熙圣谕十六条、至圣先师孔子赞并序及颜子、曾子、子思子、孟子赞、历朝御书匾额、雍正五年诏谕、康熙四十三年平定朔漠告成太学碑、雍正四年世宗宪皇帝上谕训饬士子碑、乾隆八年上谕等。

目录

- 卷一 皇言纪:顺治九年世祖章皇帝训饬士子卧碑文;康熙圣谕十六条;至圣先师孔子赞并序;颜子赞、曾子赞、子思子赞、孟子赞;康熙二十三年“万世师表”、雍正三年“生民未有”、乾隆三年“与天地参”、嘉庆三年“圣集大成”、道光元年“圣协时中”、咸丰元年“德齐帱载”、同治元年“圣神天纵”、光绪元年“斯文在兹”等御书匾额;雍正五年诏谕;康熙四十三年平定朔漠告成太学碑;雍正四年世宗宪皇帝上谕训饬士子碑;乾隆八年上谕;康熙二十五年、二十七年、雍正元年、乾隆元年、七年、十年、十三年、十四年、四十七年等有关赈灾蠲免上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