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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志六十五卷 首一卷 第一册 封面

江陵县志六十五卷 首一卷 第一册

OB24003092
作者蒯正昌、吴耀斗修,胡九臯、刘长谦等纂
出版社—
出版年1877
版本清光绪三年刊本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地理政书)
详细分类史部·地理政书
是否公版是
页数49 页
容量27.7 MB
文件 MD5c025974e0dcbfb4675bd4674ce102afc

书籍简介

本书为清光绪三年刊本《江陵县志》六十五卷、首一卷之第一册。本次OCR仅提取前20页,所见内容为卷首“谕旨”,集中收录乾隆五十三年(1788)荆州水灾相关上谕,未及全书正文。卷端题“江陵縣志卷之首 諭旨”,版心标“江陵縣志 卷之首”。所收谕旨起乾隆五十三年七月初四日,历初五、初七、十一、十二、十四、十八日等,多因荆江夏汛泛涨、隄塍溃决、荆州满汉两城被淹而发。据图桑阿、陈淮奏,六月二十日荆江夏汛泛涨,护城各隄塍加筑抢修,城门下闸堵闭,至酉刻隄塍溃决,江水直逼城下,冲开西北两门,满汉两城文武衙署、兵民房屋以及仓库监狱俱被淹没,兵民多赴城上及屋顶树上逃生,奔走不及者多被淹毙;陈淮令家丁扎筏渡赴沙市招募船只,图桑阿动项雇船分救满汉两城人口,酌动府仓南米散给抚恤,驻防绿营兵丁照例借给一月口粮,监犯查获三十八名,其余五十名查究,州同娄业燿被冲无踪。乾隆帝连下谕旨,令舒常、姜晟速赴荆州详细查办,加意抚恤,一面奏闻一面动给,勿使兵民失所;令查明所决隄工系何年何人承修、因何工程不固以致溃决,据实参奏;州同娄业燿照阵亡例议恤,驻防及地方官淹毙者一并咨部优恤;监犯已获者仍照本案办理,自行投到者量予减等。又因城垣屡被水淹,谕令阿桂、德成前往勘办,筹议城垣是否移建或收小改建,并拨户部库银二百万两解往备用;令查明荆州对岸洩水之路八处近惟虎渡一处尚可洩水、余七处湮废,沙市对岸窖金滩沙势增长日加宽阔、江流渐次北趋,以致府城濒江隄岸多被冲塌,酌建鸡嘴石坝之类逼溜南趋,挑复洩水故道,并挑挖窖金滩引河,俾府城不受顶冲。谕旨中还反复强调隄工例系民修,承修官员草率偷减、侵渔入己,令以十年为限严参著赔,并定限保固十年;令德成核实估计城垣、仓廒及驻防官兵房屋工程,阿桂会同舒常定议城垣移建事宜。这些谕旨详细反映了乾隆五十三年荆州水灾的灾情、赈济、水利工程弊端、城垣移建筹议和江流变迁等问题,是研究清代中期荒政、水利史、荆州城市史和乾隆朝奏折制度的重要资料。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蒯正昌、吴耀斗修,胡九臯、刘长谦等纂
据源文件名,本书为清蒯正昌、吴耀斗修,胡九臯、刘长谦等纂。OCR前20页未见作者小传,诸人生卒年、籍贯及生平事迹待考。本书作者类型为合作作品。

学术价值

1. 集中保存乾隆五十三年荆州水灾相关上谕和奏报,详载灾情、赈济措施、监犯处置、因公淹毙人员恤典,对研究清代荒政、灾害救济和地方治理有重要史料价值。
2. 谕旨反复追查隄工承修官员草率偷减、侵渔入己,定限保固十年并严参著赔,反映清代水利工程民修制度的弊端和官方应对,可供水利史、工程史和吏治研究参考。
3. 谕旨涉及荆州城垣是否移建、窖金滩沙势增长逼江北趋、洩水故道湮废、酌建石坝逼溜南趋等,保存了清代中期荆江河道变迁和城市防洪的重要信息,对历史地理、环境史和荆州城市史研究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光绪三年(1877)刊本,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卒年。

适用领域

方志整理、清代荒政史、水利史、荆州地方史、历史地理、乾隆朝政治制度研究者,以及荆州地方文化爱好者。

序文信息

前20页未见序文

目录

本次OCR可见卷首“谕旨”部分,其余目录待补: - 卷之首 谕旨 - 乾隆五十三年七月初四日 - 乾隆五十三年七月初五日 - 乾隆五十三年七月初七日 - 乾隆五十三年七月十一日 - 乾隆五十三年七月十二日 - 乾隆五十三年七月十四日 - 乾隆五十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