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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县志四十卷 卷首 附校议一卷 封面

黄岩县志四十卷 卷首 附校议一卷

OB24002982
作者陈锺英等续修;王咏霓纂
生卒年1839—1916
出版社—
出版年1875
版本清光绪元年刊本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地理政书)
详细分类史部·地理政书(方志)
是否公版是
页数101 页
容量54.0 MB
文件 MD55233c29b4adb991c7a7a2e374b619330

书籍简介

本书为清光绪元年刊《黄岩县志》四十卷、卷首一卷、附校议一卷。本次OCR前20页实际呈现卷十“职官志一·令佐”部分,卷端题“黃巖縣志卷之十 職官志一”。该卷开篇总论国家设官分职、亲民莫若州县,设令长以宰之、师儒以教之、营镇督兵以护饰之、丞尉巡检之属以佐治分理,虽文武异途、繁简异制、选调异用,其为民则一;又论儒者读书稽古、伏处衡茆,他日得一命之荣当展所设施以报知已,及身膺民社则祸福动中、义利淆外,若苟取名譽以博升斗之禄,身死名不彰,与草木同腐;故择政绩可书者列为名宦传,其余亦表而出之。正文“令佐”先论今之县令犹古之诸侯,诸侯有封建而令长无世官,视民肥瘠犹秦越、视邑利弊犹传舍,贪庸猥鄙者无论,一二清慎谨守之流且以省事晏安为幸;西京循吏皆二千石郡国守相入为三公而令长阙如,今一命之吏皆选于朝,进士起家即为令宰,学优则仕,故考自汉以来著于方策者列为年表而别传其政绩。其后按朝代列职官:后汉引《续汉书·百官志》,县大者置令、次置长,掌治民、显善劝禁、禁奸罚恶、理讼平贼、恤民时务,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各署诸曹掾史略如郡员,丞一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丞署文书典知仓狱、尉主盗贼;列衡方、全柔、芮良、张纮、章安长、章安丞、章安尉、严訢、华表等。三国吴按《赤城志》以黄岩为永宁,吴志贺辅、贺齐、韩晏并为永宁长,考定永宁为永嘉旧名故削不载;列周叔道、孙奋等。晋引《晋书·职官志》,县大者置令、小者置长,有主簿、录事史、主记室史、门下书佐干、游徼生、循行功曹史、小史、廷掾、功曹史、小史、书佐干、户曹掾史干、法曹门干、金仓贼曹掾史、兵曹史、吏曹史、狱小吏、狱门亭长、都亭长、酖捕掾等员,县皆置方略吏四人,部尉大县置二人、次县小县各一人;列成公绥、孙绰、褚裒、梅盛等。宋引《宋书·百官志》,县令千石至六百石、长五百石,列章安令、章安部尉,元嘉十五年县小者省之。齐按《赤城志》载齐萧景治为百城最,是误以永宁为黄岩,今不列;列王逡之。梁见《隋书·百官志》,按《赤城志》载梁陛襄天监三年至,考《梁书》是永宁令,今不列。隋案是时章安省入临海,《隋书·百官志》县置令、丞、尉、正、功曹、主簿及市令等员;列临海令、临海丞、临海尉。唐引《通典》,唐县有赤、畿、望、紧、上、中、下之差,县令各一人;《通志·职官略》唐县有令而置七司一如郡制,丞为副贰、主簿上辖、尉分理诸曹、录事省受符历、佐史行其簿书;列永宁令、永宁丞、永宁尉、黄岩令、黄岩丞、黄岩尉等。宋列县令一员、县丞一员、主簿一员、尉一员、监务、监于浦监盐场、押袋、监路桥镇、松门巡检等,并引《文献通考》《宋史·职官志》。元引《元史·百官志》,至元二十年定为上中下县,上县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簿尉各一员、典史二员;中县秩正七品不置丞,余悉如上县之制;下县秩从七品,置官如中县,民少事简之地则以簿兼尉,尉主捕盗事,别有印、典史一员、巡检司一员;黄岩县为上县,列世祖至元十六年等。该志职官部分以年表与列传相结合,广引正史、政书、方志,具有地方职官沿革与方志编纂资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陈锺英等续修;王咏霓纂
1839—1916
陈锺英等续修、王咏霓纂,清光绪间人。本次OCR仅见《黄岩县志》卷十职官志正文,未提供作者生平、仕履及生卒信息,待后续内容补查。

学术价值

1. 保存清光绪以前黄岩县职官沿革资料,按朝代列令、丞、簿、尉等职官年表,可与正史、政书互证。
2. 卷十“令佐”广引《续汉书·百官志》《晋书·职官志》《宋书·百官志》《隋书·百官志》《通典》《文献通考》《宋史·职官志》《元史·百官志》及《赤城志》等,具有方志编纂与地方行政制度研究价值。
3. 对黄岩地方史、浙江方志职官门类及清代方志刊本版本研究均有参考意义。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光绪元年(1875)刊本,成书/刊刻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生卒年。

适用领域

地方志研究者、浙江及黄岩地方史研究者、中国古代职官制度与地方行政制度研究者、方志编纂与版本目录学爱好者。

序文信息

本次OCR未见

目录

卷十 职官志一 令佐(本次OCR所见) - 后汉 - 三国吴 - 晋 - 宋 - 齐 - 梁 - 隋 - 唐 - 宋 -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