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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增高邮州志不分卷 第四册
书籍简介
本册为清道光二十三年刊本《续增高邮州志》第四册,内容属“人物”门之列女部分。本次OCR仅见前20页,所载以高邮州贞女、烈女、烈妇、孝女、孝妇、义婢、节孝等女性传记与旌表名单为主,按类别和旌表年份排列,间注“见前志”“以上道光六年旌”“道光十一年旌”“道光二十三年禀州待旌”等,体例清晰,保存了清代高邮地方大量女性姓名、夫家、事迹及旌表信息。贞女部分载儒童成嵩妻吉氏、姜岁年妻陈氏、杨安道妻张氏,以上道光六年旌;又有王又良聘妻郭氏,嘉庆二十三年旌;庠生徐占魁聘妻周氏,嘉庆二十五年旌;陶长发聘妻徐氏,道光三年旌;儒童王兆鹏聘妻夏氏、郭雨田聘妻邛氏、邛逢源聘妻李氏,以上道光六年旌;杨梦熊聘妻王氏、徐德明聘妻陈氏,道光八年旌;杜振基聘妻孔氏、盛廷选聘妻王氏、管世臣聘妻赵氏、徐钊聘妻韩氏、印长春聘妻龙氏、戴钧聘妻朱氏、程芳治聘妻陈氏、管璘祖聘妻翟氏、王沾聘妻丁氏、陈豳聘妻柏氏、吴周官聘妻王氏、项之浦聘妻刘氏、刘荣寿聘妻宋氏,以上道光十一年旌;熊玉堂聘妻尤氏,道光二十一年旌。其中王沾聘妻丁氏,沾故时年二十一,守贞三十一年,现年五十二;吴周官聘妻王氏,周官殁,女闻泣不欲生,父母许其守贞,往事舅姑惟谨,继夫兄子交荣为嗣,毛学使以“松贞萱寿”匾额给奖,现年六十二。烈女部分载王明聘妻粉姑,迮姓苍头顺女,在室性至孝,母胡病危,女刲臂肉进母获愈;后明流徙他邑,遇顺于扬州,泣退庚帖,许别字,顺归告其妻,女知之,猛敛,康熙十二年事,时守表其贤,立志不可夺,牌墓上从邑人请,乡贤吴世杰《粉姑传》载前志,碑今存,道光二十三年知州左辉春复为立碣,据碑请旌,墓碣文见艺文志;又有子勇聘妻晏氏,父以贫欲别字,氏忿,夜半溺殓,道光十一年事。烈妇部分载郭康庄妻秦氏,五总六里农家女,于归未三月夫故,氏典质簪珥营葬,祗见神伤,罔闻哭泣,百日后归别父母,还夫家投缳,殓时年二十二,道光五年七月十六日事;沈文恺妻王氏,夫故氏年二十七,既嫔赴水。贞女部分续载郭三凤聘妻黄氏、李露聘妻尤氏、元遐年聘妻崔氏、梁又伯聘妻李氏、王余聘妻马氏、姜福聘妻郑氏、闾钿聘妻徐氏、王禹琳聘妻姜氏、孙元宽聘妻何氏、徐天柏聘妻左氏、沈兆春聘妻万氏等,或矢志守贞,或事翁姑尽孝,或抚继子成立,多注现年若干或卒年若干;末云“以上烈女烈妇贞女俱于道光二十三年禀州待旌”。又有“烈女待年贞女附”,载李潯聘妻张氏,明太学述孔女,许字兴化相国李文定元孙潯,潯年未弱冠攻苦力学致疾卒,女闻讣自经,道光十九年兴化县汇请旌表,己祀兴化节孝祠;杨姓、陆姓、孙姓女皆临泽镇贫人,比邻而居,素共针黹,幼各失母,各许字人,道光十二年岁饥,夫家荡析,或劝别字,女不愿,相约赴水,里人悯之,募棺合葬,立碑以纪其事;张方英聘妻王氏,许字舅氏子方英,方英外出久不归,或谓舅家宜听别字,女请于父曰“女子从一而终,设许他人而舅氏子复返,女何面目立人世;即终不返,女亦无怨”,父见其志坚,不忍夺,氏小姑张氏同时守贞,邑人董楚材作《双贞传》。烈妇又载王泰和妻李氏,寄居宝应,以贸易折阅积逋负,抑郁求成,李与家人彻夜防守,一夕三鼓,氏见泰和熟睡,亦闭门和衣困寐,天明见夫已自缢梁上,氏即悬绝夫侧,家人闻声解救,已不甦,道光十六年宝应县请旌表入县志。孝女部分载王氏、朱氏女、张氏女、汪氏女、张氏女、高氏女等,或割臂疗母,或矢志事亲终身不字,或抚弟延祀。孝妇刲肱救夫附载李大有妻杨氏、土文耀妻周氏、庄茂堂妻卞氏、王朝选妻詹氏、金体斋妻林氏、李攀桂妻吴氏等,多因翁姑或夫病危,虔祷割臂肉和药以进。义婢附载袖女、喜女,皆终身事主、不嫁、殉主。节孝部分人数最多,列吕阳春妻曹氏、杨笠妻、吴廷桅妻杜氏、叶攀云妻袁氏、侯永清妻孙氏、黄从珑妻韩氏、韩荣贵妻仲氏、胡观德妻徐氏、王步蟾妻杨氏、朱文焠妻夏氏、韩景云妻张氏、浦遐龄妻韩氏、夏球妻韩氏、张庆勋妻宋氏、张文照妻蒋氏、陈坚副室丁氏等,或守节数十年,或抚孤成立,或侍奉孀姑,间载旌表年份。本册集中反映了清代高邮地方列女旌表制度、女性守节殉夫孝亲事迹及地方士绅、学使、州牧的褒奖活动,也保存了道光间知州左辉春为粉姑立碣等地方文献信息。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集中保存清代高邮州大量贞女、烈女、烈妇、孝女、孝妇、节孝姓名、夫家、事迹及旌表年份,可补地方列女志及女性史资料之阙。
2. 所载道光二十三年知州左辉春为康熙间粉姑立碣请旌、道光间诸列女禀州待旌等,反映清代地方旌表程序、士绅褒奖与地方记忆建构,具有制度史与社会史参考价值。
3. 烈女、孝女、孝妇多载刲臂疗亲、守贞殉夫、抚孤继嗣等事迹,可资研究清代女性伦理实践、家族继承与地方社会教化。
4. 志中注明“见前志”“以上道光六年旌”等,并附《双贞传》《粉姑传》等出处,有助于了解道光续志的编纂体例与史料来源。
2. 所载道光二十三年知州左辉春为康熙间粉姑立碣请旌、道光间诸列女禀州待旌等,反映清代地方旌表程序、士绅褒奖与地方记忆建构,具有制度史与社会史参考价值。
3. 烈女、孝女、孝妇多载刲臂疗亲、守贞殉夫、抚孤继嗣等事迹,可资研究清代女性伦理实践、家族继承与地方社会教化。
4. 志中注明“见前志”“以上道光六年旌”等,并附《双贞传》《粉姑传》等出处,有助于了解道光续志的编纂体例与史料来源。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刊本,成书/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生卒年。
适用领域
地方志与古籍整理研究者、清代女性史与社会史研究者、高邮地方文化研究者、家族史与旌表制度研究者、方志编纂与文献目录工作者。
序文信息
本次前20页未见序文
目录
人物(列女:贞女、烈女、烈妇、孝女、孝妇、义婢、节孝等,附烈女待年贞女、孝妇刲肱救夫、义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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