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目

泰州志三十六卷 卷首一卷 第九册
泰州志三十六卷 卷首一卷 第九册
| OB | 24002662 |
|---|---|
| 作者 | 清 王有庆等 修;陈世熔等 纂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827 |
| 版本 | 清道光七年刊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史部(地理政书) |
| 详细分类 | 史部·地理政书(方志)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84 页 |
| 容量 | 49.3 MB |
| 文件 MD5 | 89abc8feb8d201101af6aed74dc99a83 |
书籍简介
本册为清道光七年刊本《泰州志》三十六卷卷首一卷之第九册,所见主体为“人物列女”门。卷端题“泰州志卷之二十八 人物列女上”,册末又见“泰州志卷之一十九 人物列女下”字样(按上下文及册次,疑为卷二十九“人物列女下”),可知本册集中收录泰州历代列女传记,是研究泰州地方女性史、家族史与方志编纂的重要资料。列女上起唐代徐氏庾府君妻,历元、明诸代,至明末清初;列女下则标“国朝”,收录清代前期列女。传文按节妇、贞妇、烈妇、烈女、孝妇、孝女、贤妇等类别编次,记其夫家、籍贯、守节年岁、抚孤、孝事舅姑、殉夫殉难、旌表建坊等事迹。如唐徐氏“夫殁四子习儒,徐教之义方,先业不坠”;元姜氏张仪妻二十二而寡,守义至六十五,延祐六年旌其家曰“贞节之门”;元张氏名贞,盛彝纲妻,至正癸巳寇至,骂贼不屈,被割左股筋骨尽露仍骂不绝口而死;卞氏与广陵翟氏等为潘元绍妾,至正间相约自经,张羽为作《七姬墓权厝志》;明陈氏、刘氏、窦氏、周贞卿、沈氏、李氏、葛氏、顾淑贤、卢氏、章氏、袁氏、杨氏等,或守节抚孤,或刲股疗姑,或建坊旌表;又有沈氏何永明妻与杨氏何永昭妻“双节”,王氏顾天球妻与翟氏妾“矢志抚孤”,杨氏黄呈耀继妻扶柩抚孙守节六十五年等。册中大量保留“旧志”“府志”“东台县志”“十场志”等出处,并附“案”语考订时代与误收,如“姜旌于元代旧志入宋非是”“雍正府志入江都误”“府志重出一八明代一人国朝”等,反映道光志对前志的参校与编次调整。列女下可见国朝王氏田大有妻、孙氏沈元美妻、陈氏徐鼎鎧妻等,记其守节、抚孤、请旌等事。总体而言,本册保存了泰州及安丰、富安、东台、栟茶、梁垛、海安等场镇大量女性传记资料,兼具方志列女传的教化功能与地方史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本册集中保存泰州唐代至清代列女传记,涉及守节、抚孤、孝亲、殉夫、殉难、旌表等事迹,可为地方女性史、家族史与社会史研究提供方志文本。
2. 册中保留“旧志”“府志”“东台县志”“十场志”等出处及多条案语,考订列女时代归属、重复误收与府县编次差异,有助于研究清代方志的史料来源、编纂方法与校勘过程。
3. 传文涉及泰州及安丰、富安、东台、栟茶、梁垛、海安等场镇,对研究明清泰州盐场区域社会、旌表制度与地方记忆具有参考价值。
2. 册中保留“旧志”“府志”“东台县志”“十场志”等出处及多条案语,考订列女时代归属、重复误收与府县编次差异,有助于研究清代方志的史料来源、编纂方法与校勘过程。
3. 传文涉及泰州及安丰、富安、东台、栟茶、梁垛、海安等场镇,对研究明清泰州盐场区域社会、旌表制度与地方记忆具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道光七年(1827)刊本,成书/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依据手册公版判定规则直接判“是”,无需查作者生卒年。
适用领域
中国地方志、明清史、女性史、社会史研究者;江苏泰州及东台、安丰、富安、栟茶等地地方文献与家谱研究者;古籍整理与方志编纂人员;对传统列女传、旌表制度及清代方志编纂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本册未见序文
目录
本册可见:
1. 泰州志卷之二十八 人物列女上
- 节妇
- 贞妇
- 烈妇
- 烈女
- 孝妇
- 孝女
- 贤妇
2. 泰州志卷之一十九 人物列女下(按册次疑为卷二十九)
- 国朝列女
版权投诉
如您认为本页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 24 小时内核实并下线处理。投诉邮箱:copyright@openbook.ren。
整理说明
本页书目信息与书籍简介由站长方整理自公版文献,OB 号 24002662。文字识别与元数据如有错漏,欢迎指正(hi@openbook.ren)。
免责声明
内容整理自公版文献,仅供个人学习、研究参考,不对文献内容作任何担保,亦不因此产生商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