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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府志一百五十卷 卷首十卷 第七
苏州府志一百五十卷 卷首十卷 第七
| OB | 24002622 |
|---|---|
| 作者 | 宋如林等修;石韫玉等纂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824 |
| 版本 | 清道光四年刊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史部(地理政书) |
| 详细分类 | 史部·地理政书(方志)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124 页 |
| 容量 | 74.9 MB |
| 文件 MD5 | 48b868e8ec42eacfe128c6b343b8a19f |
书籍简介
本书为道光《苏州府志》一百五十卷、卷首十卷之第七部分,据源文件名可知为清宋如林等修、石韫玉等纂,清道光四年刊本。本次OCR仅提取前20页,所见内容为卷十六“田赋九 蠲赈”,版心及卷端可见“苏州府志卷第十六”“田赋九蠲赈”“田赋 蠲赈”等字样,属于该志田赋门中的蠲赈专卷。该卷以编年方式汇录清初至乾隆朝有关江南、江苏、苏州、松江等地的蠲免、缓征、赈济、浮粮减免、坍荒豁免、漕项与耗羡处理等诏令、部覆、奏疏及地方题请,是研究清代苏松地区赋役制度与荒政实践的重要方志资料。
从本次所见正文看,卷十六“蠲赈”上起顺治二年平定江南后蠲免本年税粮,继而列顺治三、六、七、八、九、十一年及康熙三、四、八、十、十九、二十、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三十、三十八、四十、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四十九、五十一、五十二、五十六年等年蠲免、缓征、带征、赈给事宜;雍正朝列元年、二年、三年、七年、十年、十三年等条;乾隆朝列元年、二年、四年、七年、十年、十一年、十五年、十六年、二十、二十二、二十七、三十、三十一、三十五、三十七、四十二等年条。内容涉及苏松重赋、浮粮酌减、版荒坍荒田地被累、漕米折价、漕项蠲免、耗羡征收与豁免、积年民欠清理、业户与佃户租赋关系等具体问题。文中可见引用《江南通志》《大清会典则例》《条例约编》等文献,并载有巡抚韩世琦、汤斌等题请及陈世倌疏论耗羡、果亲王奏江南等省漕项芦课学租杂税豁免等事。所载诏令奏疏多按年月排列,保留“奉恩诏”“户部覆准”“上谕”“恩旨”等公文层次,可反映清廷对江南财赋重地“恩蠲”与“催征”并行的治理方式,也可见地方官在灾荒、积欠、包赔、挪垫等压力下的奏请与处置。
版本方面,本书为清道光四年刊本,本次所见为卷十六部分,卷端与版心保留卷次、门类字样,正文为繁体刻本文字,间有OCR识别造成的行款错乱与图像标记,然整体篇目结构尚可辨识。文献价值上,该卷集中保存清代前期江南蠲赈史料,可与《清实录》《大清会典则例》《江南通志》及苏松地方档案互证,对研究苏州府赋税负担、漕粮制度、灾荒救济、基层社会与官民关系具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从本次所见正文看,卷十六“蠲赈”上起顺治二年平定江南后蠲免本年税粮,继而列顺治三、六、七、八、九、十一年及康熙三、四、八、十、十九、二十、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三十、三十八、四十、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四十九、五十一、五十二、五十六年等年蠲免、缓征、带征、赈给事宜;雍正朝列元年、二年、三年、七年、十年、十三年等条;乾隆朝列元年、二年、四年、七年、十年、十一年、十五年、十六年、二十、二十二、二十七、三十、三十一、三十五、三十七、四十二等年条。内容涉及苏松重赋、浮粮酌减、版荒坍荒田地被累、漕米折价、漕项蠲免、耗羡征收与豁免、积年民欠清理、业户与佃户租赋关系等具体问题。文中可见引用《江南通志》《大清会典则例》《条例约编》等文献,并载有巡抚韩世琦、汤斌等题请及陈世倌疏论耗羡、果亲王奏江南等省漕项芦课学租杂税豁免等事。所载诏令奏疏多按年月排列,保留“奉恩诏”“户部覆准”“上谕”“恩旨”等公文层次,可反映清廷对江南财赋重地“恩蠲”与“催征”并行的治理方式,也可见地方官在灾荒、积欠、包赔、挪垫等压力下的奏请与处置。
版本方面,本书为清道光四年刊本,本次所见为卷十六部分,卷端与版心保留卷次、门类字样,正文为繁体刻本文字,间有OCR识别造成的行款错乱与图像标记,然整体篇目结构尚可辨识。文献价值上,该卷集中保存清代前期江南蠲赈史料,可与《清实录》《大清会典则例》《江南通志》及苏松地方档案互证,对研究苏州府赋税负担、漕粮制度、灾荒救济、基层社会与官民关系具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集中汇录清顺治至乾隆朝江南苏松地区蠲免、缓征、赈济等诏令奏疏,可为清代赋役史、荒政史研究提供方志史料。
2. 涉及苏松重赋、浮粮、坍荒、漕项、耗羡、积欠清理等问题,有助于考察清代江南财赋重地的制度运作与地方应对。
3. 文中引用《江南通志》《大清会典则例》《条例约编》等,可作史料来源比对与方志编纂研究。
2. 涉及苏松重赋、浮粮、坍荒、漕项、耗羡、积欠清理等问题,有助于考察清代江南财赋重地的制度运作与地方应对。
3. 文中引用《江南通志》《大清会典则例》《条例约编》等,可作史料来源比对与方志编纂研究。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道光四年(1824)刊本,成书/出版年在1911年之前,直接判“是”。
适用领域
地方志与古籍整理研究者、清代江南经济史与赋役制度研究者、荒政与社会救济史研究者,以及对苏州地方历史文化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本次所见为卷十六田赋蠲赈,未见序文
目录
本次所见:卷十六 田赋九 蠲赈;其余目录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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