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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国志八卷 第二册
大英国志八卷 第二册
| OB | 24002576 |
|---|---|
| 作者 | 未署原作者;(英国)慕维廉译 |
| 生卒年 | 1822—1900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881 |
| 版本 | 清光绪七年刊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史部(地理政书) |
| 详细分类 | 史部·地理政书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139 页 |
| 容量 | 19.8 MB |
| 文件 MD5 | a1e20a4b8a9155458d2c913ceb740062 |
书籍简介
《大英国志八卷 第二册》为晚清译述英国史志之书,文件名标注为清光绪七年刊本,题(英国)慕维廉译。本次OCR仅提取前20页,所见正文首题“大英国志卷之六”,主要内容为“斯丢亚尔朝”之“惹迷斯第一纪”与“查尔斯第一纪”,叙述英国斯图亚特王朝早期君主统治及政教纷争。卷六开篇记苏格兰王詹姆斯第六继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之位,号詹姆斯第一,于是英苏两国合奉一王,兼有法国领地,爱尔兰亦属岛;并载其铸英、法、苏、阿四国号钱文,述亨利八世遗命、伊丽莎白无嗣及国人迎立之由。文中记詹姆斯年三十六,已娶丹麦国王女安为妃,生二子一女;一千六百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夜在苏格兰宫中闻英女王薨,英诸大臣上书迎王赴英,王驰入英境,与勋爵宴饮盘桓匝月方抵都城。又载百姓见王威仪轻率、语言蹇濫,心颇不悦;王在苏时大臣专政,既为英王则轻意肆志,不重下院议士;先朝大臣大率由旧,惟从苏来者六人增置执政,滥与爵赏,赐世爵者六十二人、为柰的者七百人;以首辅西锡尔为色里斯不力伯,格敦为巴命号,勒斯米亚为特尼热纳拉理刑官,哥克为柰的。国中天主教、清教徒等教派纷争,王召两造廷议,声色俱厉,意存左袒;下院议士渐能握议会事权,上收谏王勿独专教中威柄。文中详载“火攻之策”即火药阴谋:罗伯的斯毕、温答、来的、绑格斯、伯尔西等密谋,克斯毕与诸人盟,穴地于议士院下,埋火药三十六桶,谋于会议时尽杀王及上下院人;后因匿名书信泄露,缚格斯被捕,克斯毕、来的被杀,余下狱多缢死,德勒山死于狱,加爾納遁去服诛。又记哥克持法抗王,言王在上帝与律法下,因罢官仍列下院议士;一千六百十一年“新译圣书国语文成”,彪力单四教士进呈,四十七人共襄,前后四年;异端焚死二人,后五十年此律遂废。卷六又记亚拉北拉与塞摩耳私婚下狱、王长子亨利死年十八、次子查尔斯即后王、王女伊丽莎白适日耳曼来尼部长弗勒德力第五;西锡尔死,罗伯加尔由非同的继为首辅,更名罗折斯德,专权纳贿,阿弗伯立谏而被酖,索美塞夫妇下吏质讯,若尔味格斯骤升;哥克失刑官,倍根代丞相;王还苏格兰,立英教中规制名曰以比斯哥伯,用监师治理教会,臣民弗从;爱尔兰教会规制略同;王妃安薨;波希米亚人推弗勒德力为王,奥地利攻之失国,与王女奔荷兰;下院议倍根罪;王手裂下院誓书,下哥克必米等狱;伯金恒与世子查尔斯赴马德里议婚西班牙未成,复议婚法兰西;一千六百二十五年三月二十七日王薨,在位二十三年,年五十九。文中总评王天性不淑、弊政百出,并述英国清教徒分海察尔至、彪力单、因底本敦三种,英人迁往亚墨利加,一千六百七年勿吉宜亚筑城惹迷斯墩,一千六百十九年议会首集,因底本敦人乘美弗楼耳船至新邑纽伯来,后遂成大邦。卷六下半为“查尔斯第一纪”,记查尔斯第一于一千六百二十五年即位,性和缓、仪表俨然、躬行节俭,惟以君位为上帝所授,不屈律法下;伯金恒总摄庶职,劳德为会监督,王娶法王亨利第四女大马利亚;召众议士徵税,下院仅纳一年之赋;两院恶伯金恒,王右之;一千六百二十六年再行即位礼,王衣白受冕,国人号曰白王;伯金恒返自荷兰无饷,仍令国人纳赋;下院攻伯金恒,王麾众议士令退;王下度马斯大迺尔、以德瓦寒敦诸勋爵于狱;法司革罗谏被黜,以海德代之;一千六百二十七年伯金恒以王师侵法,战败于罗舌;王释前会监督及下院议士于狱;一千六百二十八年众议士复会,纳一年之赋,增律税法,定“毕的森阿非来的”即权利请愿之类,王许之增入律例,后又私改律意;伯金恒被兵士法登刺死;罗舌降法;一千六百二十九年众议士复会,以略的以三语进,誓不许新立敎事非众议士所立、不得纳海关税、亦不以税进奉于王,王散会,下不服者数人于狱,以略病死狱中;王废两院会议十有一年,以诺以立德敦掌新王,劳德、温斡主谋,增关税、重罚锾,加特力敎人得轻议,清禁地榷商货,修古有田出丁之法,增林苑租息;诺以复立修造兵船法,海口设兵船六十号,行“巴室必未尼”船钱;一千六百三十六年寒敦入朝争讼,会议者十二人诘难,法司七人中五人附寒敦;斯德拉福助王行法于爱尔兰,劳德掌教欲兴加特力敎,苏格兰人反抗。一千六百三十七年七月二十三日苏都民叛,立“格惟难德士”敎约,王强制其民;一千六百三十九年王命将出师,会于约克,抵伯威克,苏人夺王军于的维德河,两军各二万,王许议和,召众议士;一千六百四十年四月十三日众议士复会,国事不议者十有一年,王盛气相加,丞相芬是劝纳饷,众不应,王散会,强借民财济军需;苏人侵英至带尼河,王召上院议士,与苏人立约安插两军,名曰立本;十月三日众议士复会,凡王所立令甲不遵律法者悉去之,平反狱囚,废斯大耳及海高密森两衙门及诸公廨,罢船钱及王所自立商税、强人为柰的诸条例,立例会议不得过三年,劾政敎诸大臣不法;斯德拉福下狱,一千六百四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就讯,廷讯十有七日,辞气不屈,下院以擅改国制援人叛逆例当禁锢终身,国人虑其身安国危特置之死地,五月八日上状请王施行,十二日处死;自此君相权轻,下院议士得以自主。时爱尔兰加特力敎人群起杀波罗特士敎人四五万,人疑王指使;众议士分二党,海德、福格兰、哥尔伯伯忠于王,必米、寒敦贰于王;一千六百四十二年正月三日王命法司至上院言六人谋叛,名捕金卜敦、必米、寒敦、好理斯、哈塞力斯、德罗的,王入下院捕五人未获,妃激王,王入伦敦议会索五人,民变,王出奔,国人迎五人复归。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作为晚清来华传教士译述的英国史志,可反映近代中文世界史知识传入与编译方式,对翻译史、中外文化交流史研究有参考价值。
2. 卷六详述斯图亚特王朝詹姆斯一世、查尔斯一世时期王权与议会、政教纷争、火药阴谋、苏格兰叛乱、爱尔兰事件等,可供英国史与政治制度史研究参考。
3. 书中保留晚清译名如“惹迷斯”“查尔斯”“斯丢亚尔”“彪力单”“加特力”“波罗特士”等,对近代译名演变与宗教术语汉译研究有资料价值。
4. 所载英国向北美移民、勿吉宜亚筑城、纽伯来居留等内容,可供早期英属北美殖民史与近代地理知识传播研究参考。
2. 卷六详述斯图亚特王朝詹姆斯一世、查尔斯一世时期王权与议会、政教纷争、火药阴谋、苏格兰叛乱、爱尔兰事件等,可供英国史与政治制度史研究参考。
3. 书中保留晚清译名如“惹迷斯”“查尔斯”“斯丢亚尔”“彪力单”“加特力”“波罗特士”等,对近代译名演变与宗教术语汉译研究有资料价值。
4. 所载英国向北美移民、勿吉宜亚筑城、纽伯来居留等内容,可供早期英属北美殖民史与近代地理知识传播研究参考。
公版依据
本书文件名标注为清光绪七年刊本,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按P0规则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作者生卒年。
适用领域
中外关系史、翻译史、英国史、世界史、宗教史、历史文献学研究者;从事近代西学东渐与汉译术语研究的学者;相关专业学生及对英国史与晚清译著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本次OCR未见明确序文
目录
卷六 斯丢亚尔朝
惹迷斯第一纪
查尔斯第一纪
(后续内容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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