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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例汇辑便览 第一册 封面

大清律例汇辑便览 第一册

OB24002562
作者刑部
出版社—
出版年1892
版本清光绪十八年(1892)都京荣录堂刊本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地理政书)
详细分类史部·地理政书(政书·律例)
是否公版是
页数70 页
容量16.3 MB
文件 MD551a04aeb5df428b49859a8b898d3df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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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大清律例汇辑便览 第一册》为清代刑部编纂的律例汇编,本册为第一册。卷首书名页题“大清律例汇辑便览”,并列“绘书、秦疏、详凡例、总目、律附律例、学眼释义、卷一”等目,牌记存“光绪十八年都京荣录堂发售”字样,结合文件名为清光绪十八年刊本,可定为清光绪十八年(1892)都京荣录堂刊本。卷首有发售广告,称“原刻大清律例每部六面,纹银六两;光绪壬辰补刊新改通行章程、遵行新例章程共订一面,如蒙光顾者外加纹银一两二钱”,又列“内附”书目,包括《大清会典》《大清律新续纂修例》《驳案全编》《历年比引加减成案》《各部议准通行》,并称“后另附刑则新例通行遵行章程,自光绪元年起至十八年共以新例七十余条,计四本装订一函,价银壹两贰钱正,径后如有新改之例随时刊入于后”,又列《处分则例》《刑案汇览》《秋审实缓比较条款》《各司说帖》《督捕则例》《五军道里表》《三流道里表》等,可见此本不仅汇辑律例,兼附会典、成案、处分则例、刑案汇览、秋审比较、督捕则例及道里表等,具有律例便览与司法参考书的双重性质。卷首依次载世祖章皇帝御制《大清律原序》,述清初创业东方、民淳法简,入关后人民既众、情伪多端,乃敕法司广集廷议,详译明律,参以国制,增损剂量,书成刊布,名曰《大清律集解附例》,时在顺治三年五月。次载圣祖仁皇帝康熙十八年九月十四日上谕,论国家设立法制原以禁暴止奸、安全良善,律例繁简因时制宜,近因人心滋伪、轻视图法,于定律之外复设条例,俾民畏而知警;又念人命关系重大,命九卿詹事科道将定律之外所有条例应去应存详加酌定。次载世宗宪皇帝雍正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上谕,称律例一书为用刑之本,条例繁多,若不校订画一,有司援引断狱得以意为轻重,特命纂修馆刻期告竣,并令九卿会同细看,酌尽善以副慎重刑名之意。次载世宗御制《大清律解序》,述周礼大小司寇之职、三典五刑、悬法象魏之制,称先王立法定制将以明示朝野,俾官习之而能断、民知之而不犯;又述雍正元年八月命诸臣将律例馆旧所纂修未毕者遴简西曹,殚心蒐辑,藁本进呈,逐加省览,与诸臣辩谕商榷,折衷裁定,三年八月编校告竣,刊布内外,永为遵守。次载高宗纯皇帝御制《大清律例序》,述象刑有典肇见虞书,其用之之道曰钦、曰恤、曰明、曰允;又称我朝受命抚绥万邦,颁行大清律例,仁育义正各得其宜,圣祖、世宗振起作新,亲定《大清律集解》刊示中外;乾隆即位后简命大臣取律文及递年奏定成例详悉恭定,重加编辑,揆诸天理,准诸人情,一本至公而归至当,折衷损益为四百三十六门、千有余条、凡四十七卷,条分缕析,伦叙秩然,颁布宇内,用昭画一之守。次载仁宗睿皇帝嘉庆四年正月二十六日上谕,谕刑部引律断狱不得于本律之外称“不足蔽辜”“从重定拟”及“虽字但字抑扬文法”,应恪遵宪典,专引本律,按律科断,法归画一,并命军机大臣会同刑部悉心定拟具奏。次载律例馆总裁臣三泰等恭纪,述大清律自世祖定鼎之初命刑部尚书吴达海等详译明律、参以国制,书成奏进刊布中外;圣祖康熙九年命大学士管刑部尚书事对喀纳等复行校正,十八年特谕刑部将定律之外所有条例应去应存详加酌定,刊刻通行,名为《见行则例》,二十八年准台臣盛符升奏请将《见行则例》载入《大清律条例》内,命尚书图纳、张玉书等为总裁,至四十六年缮写进览未发;世宗雍正元年命大学士朱轼、尚书查郎阿等为总裁,于应增应减之处再行详加分晰,作速修完,至雍正五年奏准颁行;乾隆元年允尚书傅鼐陈奏,特命三泰等为总裁,遴选提调、纂修等官,逐条考正,重加编辑,又详校定例,纂入一千四十九条,节次恭缮进呈,皇上亲加鉴定,间有未协之处悉经谕旨改正,特命刊布内外,永为遵行。次载刑部纂修条例告竣奏折多件,涉及嘉庆二十四年、道光元年、道光四年、道光五年、道光十年、道光十四年等开馆纂修、缮写黄册进呈、刊刻颁发、供事议叙等事,可见清代律例馆修例程序、黄册进呈、满汉文本翻译、武英殿刊刻及先行刊刷草本通行内外问刑衙门等制度。本册作为《大清律例汇辑便览》第一册,集中保存了清代历朝御制序文、上谕、律例馆总裁恭纪及刑部纂修条例奏折,是研究清代律例体系、立法程序、律例馆运作及律例汇编体例的重要资料。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刑部
本书由清代刑部编纂。刑部为清代中央六部之一,掌全国刑罚政令及刑名案件审核,兼掌律例纂修。清代律例自乾隆五年颁行《大清律例》后,历朝续有增修,刑部及律例馆负责纂辑条例、汇编成帙。OCR本册卷端及卷首仅见“刑部编”“刑部谨奏”等题署,具体编纂者姓名未载。

机构简介

刑部,清代中央行政机构,掌全国刑罚政令、刑名案件审核及律例纂修。其长官为尚书、侍郎,下设清吏司分掌各省刑名及八旗、内务府等案件。清代律例以《大清律例》为主体,附例随时增修,刑部及律例馆将律文、条例、辑注、成案汇编为便览类书籍,供官员查考援引。《大清律例汇辑便览》即此类律例汇编之一种,本册为第一册,存卷首序谕、奏折及总目等内容。机构成立年份OCR未载,待考。

学术价值

1. 保存清代历朝御制序文、上谕及律例馆总裁恭纪,系统反映《大清律》自顺治定鼎、康熙校正、雍正修完、乾隆定例至嘉庆、道光续修的制度沿革,可供清代立法史、律例体系与法律思想研究参考。
2. 刑部纂修条例奏折详载开馆纂修、黄册进呈、满汉文本翻译、武英殿刊刻、先行刊刷草本通行内外问刑衙门及供事议叙等程序,对研究清代律例馆运作、官文书制度与出版流程具有参考价值。
3. 卷首发售广告及“内附”书目,列《大清会典》《驳案全编》《历年比引加减成案》《处分则例》《刑案汇览》《秋审实缓比较条款》等,可见晚清律例便览类书籍的编纂体例、商业出版与司法参考功能;清光绪十八年都京荣录堂刊本信息亦有助于考察版本流传。

公版依据

本书刊刻于清光绪十八年(1892),在1911年之前,按P0规则直接判为“是”,无需再查编纂机构及相关个人卒年。

适用领域

清史、法律史、立法制度史与司法档案研究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目录学工作者,清代律例与官文书制度爱好者,古籍收藏爱好者。

序文信息

卷首汇集世祖章皇帝御制《大清律原序》(顺治三年五月)、圣祖仁皇帝上谕(康熙十八年九月十四日)、世宗宪皇帝上谕(雍正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世宗宪皇帝御制《大清律解序》(雍正三年九月初九日)、高宗纯皇帝御制《大清律例序》(乾隆五年仲冬月既望)、仁宗睿皇帝上谕(嘉庆四年正月二十六日),并附律例馆总裁臣三泰等恭纪及刑部纂修条例告竣奏折多件。

目录

第一册卷首:书名页;发售广告;内附书目;世祖章皇帝御制大清律原序;圣祖仁皇帝上谕(康熙十八年);世宗宪皇帝上谕(雍正三年);世宗宪皇帝御制大清律解序;高宗纯皇帝御制大清律例序;仁宗睿皇帝上谕(嘉庆四年);律例馆总裁臣三泰等恭纪;刑部纂修条例告竣奏折(嘉庆、道光年间多件)。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