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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例汇辑便览 第三十一册 封面

大清律例汇辑便览 第三十一册

OB24002549
作者(清)刑部编
作者时代清
出版社—
出版年1892
版本清光绪十八年刊本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地理政书)
详细分类史部·政书
是否公版是
页数77 页
容量17.0 MB
文件 MD538ebe52216232a014e7bcd2dc8839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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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大清律例汇辑便览 第三十一册》为清代刑部编纂之律例汇辑文献,文件名标注为清光绪十八年刊本,本册篇目为“三流道里表上”。本次OCR仅提取前20页,所见内容主要为“三流道里表”的目录与部分正文表格。目录列有直隶、盛京、江苏、安徽、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四川、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河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省,说明该表按地域分省编排,覆盖范围较广。正文所见为直隶顺天府属、保定府属、易州属、承德府属、永平府属、天津府属、正定府属、冀州属、赵州属、深州属、定州属、顺德府属、广平府属、大名府属、宣化府属、遵化州属,以及盛京奉天府属、江苏江宁府属、淮安府属、徐州府属、海州属、通州属、苏州府属、松江府属、常州府属、镇江府属、太仓州属、安徽安庆府属等部分内容。

从表格结构看,“三流道里表”以府、州、县为单位,分别列出“三等流犯应流地方”,并按“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三等流刑分栏,逐项注明“凡犯该流二千里者发某省某府属某州县安置”“凡犯该流二千五百里者发某省某府属某州县安置”“凡犯该流三千里者发某省某府属某州县安置”等。表中所见府属包括顺天府属五州十九县、保定府属二州十四县、易州属二县、承德府属一州五县、永平府属一州六县、天津府属一州六县、正定府属一州十三县、冀州属五县、赵州属五县、深州属三县、定州属二县、顺德府属九县、广平府属一州九县、大名府属一州六县、宣化府属三州七县、遵化州属二县等,并列出各府属所辖具体州县名称。其编排方式体现出清代流刑执行中按罪犯原籍所属府州、流刑等级对应确定发配地点与安置州县的制度操作,具有司法行政表格的性质。

本册为《大清律例汇辑便览》第三十一册,版本为清光绪十八年刊本,正文以表格罗列流犯应流地方,文字简括,格式统一,便于官署检核。OCR中可见多处钤印图像,但印文未能辨识。该表对研究清代流刑制度、罪犯发配与安置、行政区划隶属、地域对应关系及交通道里观念均有文献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刑部
本书题(清)刑部编。刑部为清代中央官署,本书具体编纂人员未署名,OCR亦未提供刑部沿革及编纂者生平资料,相关情况待考。

机构简介

刑部为清代中央司法官署,本书题其编纂。具体机构成立年份、驻地及编纂分工等,本次OCR未载,待考。

学术价值

1. 保存清代“三流道里表”的表格结构,按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三等流刑分栏列明发配与安置地方,可供清代流刑执行制度研究参考。
2. 表列各府州属及所辖州县,并对应发往省份府州县安置,有助于研究清代行政区划隶属、地域对应关系与罪犯安置地理。
3. 作为《大清律例汇辑便览》第三十一册,可反映清代律例汇辑文献的编纂形式与官署实用册籍面貌。
4. 对法律史、历史地理、清代司法行政与古籍整理研究具有资料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文件名标注为清光绪十八年刊本,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按P0规则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作者生卒年。

适用领域

法律史、清史、历史地理、历史文献学、古籍整理与档案研究工作者;从事清代刑罚制度、流刑与罪犯安置研究的学者;相关专业学生与传统文化爱好者。

序文信息

本次OCR未见序文

目录

三流道里表上 道里表目录:直隶、盛京、江苏、安徽、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四川、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河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正文所见:直隶顺天府属、保定府属、易州属、承德府属、永平府属、天津府属、正定府属、冀州属、赵州属、深州属、定州属、顺德府属、广平府属、大名府属、宣化府属、遵化州属;盛京奉天府属;江苏江宁府属、淮安府属、徐州府属、海州属、通州属、苏州府属、松江府属、常州府属、镇江府属、太仓州属;安徽安庆府属等(后续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