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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解 第一册 封面

大明律解 第一册

OB24002521
作者日本学者(姓名待考)
出版社—
出版年1828
版本日本文政十一年刊本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地理政书)
详细分类史部·地理政书(政书·法律)
是否公版是
页数60 页
容量17.2 MB
文件 MD5aa6cd9f0e2cd3591de136ede829632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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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大明律解》第一册,日本文政十一年(1828)刊本,未署作者,本次OCR仅提取前20页。卷首为“大明律解目錄”,将全书所释词语分为“官称”“军人”“生员”“亲姻”“诸色人民户杂役”“宫室”“文书”“货财”“衣服”“文武服色”“器物”“山川地名”“鬼神”“杂辞”等类,表明本书不是对《大明律》律文的逐条疏解,而是按门类解释律文中出现的官制、身份、名物和术语,具有法律辞典或读律工具书的性质。本次所见正文集中于“官称上”部分,以“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五府”“五军都督府”“谏院”“给事中”“四辅”“科道官”“断事官”“按察司”“布政司”“分司”“巡按御史”“巡抚”“总督”“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守备”“都司”“卫所”“千户”“百户”“总旗”“小旗”“封赠官”“任满”“得代”“试职”“实授”“守洁官”“军职”“镇抚”“委官”“署职”“优给”“优俸”“吏典”“知印”“承差”“罢闲官吏”“推官”“监督”“内官”“近侍人员”“六科给事中”“通政司”“尚宝司”“仪銮司”“侍卫官”“庶人”“接管之人”“总兵”“镇戍”“都司”“副总兵”“参将”“守备”“提调官”“游击将军”“所属”“有印衙门”“巡检司”“方印官”“提调官吏”“税课司”“亲民官”“提调郡粮官吏”“直宿官”“长押官”“批验所”“茶马司”“河泊所”“所在有司”“纠仪官”“侍从官员”“出巡监察御史”“门官”“宫禁宿卫”“皇城门守卫”“侍卫”“观管头目”“从驾行幸”“内使监官”“奉御”“内史”“宿卫护驾官军”“合干部分”“领兵官”“牧民之官”“城镇”“都群所”“群领群副”“驿使”“驰驿”“驿官”“递运所”“制使”“佐贰”“流内”“流外官”“有禄人”“无禄人”“总领”“兵牌”“仪鸾司官”“长押官”“配所”“押解人”“司狱官典”“鞫狱官”“局官”“文思院”“覆实官吏”“文武官吏”“冠带官”“遥授”“封赠官”“命妇”“军职正妻”“问刑衙门”“钟涝奇浥奇偶”“驸马仪宾”“各处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妃”“夫人”“淑人”“恭人”“宜人”“安人”“郡主”“郡君”“县君”“乡君”“驸马都尉”“仪宾”“命妇”“勘问官”“缉事衙门”“土官”“遇例加纳典膳引礼舍人”“经历衙门”“内官内使”“僧道官”“管军”“管事”“该管衙门”“退职”“借职”“护卫仪卫”“义官”“爵”“纳粟军职”“纳授”“皇陵卫”“巡收官员”“巡抚”“抚夷官”“会同馆”“漕运”“漕司”“掌印官”等条目,逐一用汉文解释其职掌、品级、沿革和律文中的用法,间附日语假名以助日人阅读。如释“三法司”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释“五府”为五军都督府;释“科道官”为六科给事中与十三道监察御史;释“分司”为按察司下属分巡机构;释“巡抚”“总督”为都御史外派之差遣;释“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守备”为军职系统;释“封赠官”为京官三年、外官六年九年考满时封赠父母妻;释“任满”“得代”为官员考满与交代之制;释“试职”“实授”“署职”“委官”为官员任职的不同形态;释“优给”“优俸”为军职子弟袭替和老疾军官的俸给制度;释“吏典”“知印”“承差”为吏员名目;释“流内”“流外”“有禄人”“无禄人”为官员与吏员的身份区别;释“命妇”一品夫人至七品孺人的封号;释“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至“奉国中尉”为明代宗室封爵等级;释“郡主”“郡君”“县君”“乡君”为宗女封号;释“土官”为云贵等边地以蛮夷君长充任的文武官职。这些解释以明代制度为准,兼采《明会典》《大明律》及当时通行说法,对理解《大明律》中的官制、身份和名物具有工具书性质。

本书为日本江户时代后期刻本,正文以汉文为主,旁注日文假名和训读,版式带有日本刻本特征。其编纂目的,当是帮助日本读者阅读和援引《大明律》,反映明清律学在日本的传播与接受。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日本学者(姓名待考)
本书为日本文政十一年(1828)刊本,未署作者姓名,本次OCR亦未见撰者题名,暂记“日本学者(姓名待考)”。从内容看,本书以汉文为主,间杂日文假名和日语训读,对《大明律》中的官称、制度、术语、名物等逐条解释,属于日本江户时代学者研读明代法律的注解著作。其具体生平、籍贯及学术师承,本次OCR未载,暂不作推断。

学术价值

1. 本书为日本江户时代后期对《大明律》官称、制度、名物的分类解释,保存了日本学者研读明代法律的成果,可供东亚法律交流史、日本法制史和明清律学传播研究参考。
2. 书中对明代官制、军职、封赠、宗室封爵、命妇、吏员、土官等条目逐一解释,可与《明会典》《大明律》及明清官制文献互证,具有法律辞书和制度史工具书价值。
3. 正文以汉文为主、旁注日文假名和训读,反映日本刻本处理汉文法律文献的独特方式,对研究日本汉籍出版史和汉文训读史亦有参考意义。
4. 本书为日本文政十一年(1828)刊本,版式及目錄分类保存了江户时代法律工具书的编纂面貌,对研究《大明律》在日本的版本流传和注解体例具有版本学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出版年为日本文政十一年(1828),在1911年(含)之前,依据P0规则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作者卒年。作者姓名待考,不影响P0判定。

适用领域

东亚法律交流史、日本法制史、明清律学、明代官制研究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目录学爱好者;对《大明律》在日本传播及江户时代汉籍注解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本次OCR未见序文

目录

本次OCR可见部分: - 大明律解目錄:官称、军人、生员、亲姻、诸色人民户杂役、宫室、文书、货财、衣服、文武服色、器物、山川地名、鬼神、杂辞 - 官称上: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五府、五军都督府、谏院、给事中、四辅、科道官、断事官、按察司、布政司、分司、巡按御史、巡抚、总督、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守备、都司、卫所、千户、百户、总旗、小旗、封赠官、任满、得代、试职、实授、守洁官、军职、镇抚、委官、署职、优给、优俸、吏典、知印、承差、罢闲官吏、推官、监督、内官、近侍人员、六科给事中、通政司、尚宝司、仪銮司、侍卫官、庶人、接管之人、总兵、镇戍、都司、副总兵、参将、守备、提调官、游击将军、所属、有印衙门、巡检司、方印官、提调官吏、税课司、亲民官、提调郡粮官吏、直宿官、长押官、批验所、茶马司、河泊所、所在有司、纠仪官、侍从官员、出巡监察御史、门官、宫禁宿卫、皇城门守卫、侍卫、观管头目、从驾行幸、内使监官、奉御、内史、宿卫护驾官军、合干部分、领兵官、牧民之官、城镇、都群所、群领群副、驿使、驰驿、驿官、递运所、制使、佐贰、流内、流外官、有禄人、无禄人、总领、兵牌、仪鸾司官、长押官、配所、押解人、司狱官典、鞫狱官、局官、文思院、覆实官吏、文武官吏、冠带官、遥授、封赠官、命妇、军职正妻、问刑衙门、钟涝奇浥奇偶、驸马仪宾、各处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妃、夫人、淑人、恭人、宜人、安人、郡主、郡君、县君、乡君、驸马都尉、仪宾、命妇、勘问官、缉事衙门、土官、遇例加纳典膳引礼舍人、经历衙门、内官内使、僧道官、管军、管事、该管衙门、退职、借职、护卫仪卫、义官、爵、纳粟军职、纳授、皇陵卫、巡收官员、巡抚、抚夷官、会同馆、漕运、漕司、掌印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