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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府志一百五十卷 首三卷 第七册
书籍简介
本册为《苏州府志》一百五十卷首三卷之第七册,清光绪九年刊本,题清李铭皖修、冯桂芬纂。OCR前20页可见卷端题“苏州府志卷七十”,又见“苏州府志卷第一百二十九 列女十七 常熟县 国朝”等内容,卷次题署与正文篇目存在混配或识别串页迹象,具体版式、卷次对应关系及本册完整篇目需核对原书。就可见正文而言,本册核心内容为《列女十七》常熟县国朝部分,属于方志列女门类,专记清代常熟县节妇、烈女、贞女等事迹及旌表情况。条目多作“某妻某氏”“某聘妻某氏”“某妾某氏”“某女”等形式,下列旌表年份及资料来源,如“邹翀妻沈氏 据虞阳旌表录增 顺治三年旌”“徐鍊妻蔡氏 据虞阳旌表录增 七年旌”“徐茂滋妻萧氏 十年旌”“赠刑部员外郎王瑞龙继妻戴氏 十六年旌”“倪逢濂妻胡氏 二十年旌”“汪鸣玉妻陈氏 二十一年旌”“邵尔旃妻孙氏、贾玉如妻王氏 俱二十三年旌”“生员钱亮妻李氏 三十六年旌”“任君瑞妻张氏 三十七年旌”等。书中又见“乾隆志作三十九年,今据言志及虞阳旌表录正”“据常昭新合志稿增”“据通志增”“据言志增”“据道光志增”“据新合志稿增”“据唐墅志增”“据神位录增”等注文,说明编纂时广采旧志、通志、邑志、旌表录、神位录、族谱及采访册等,并对不同来源的旌表年份、姓名用字、继妻妾室身份等作校勘存疑。如“任君瑞妻张氏”条注“乾隆志作三十九,今据言志及虞阳旌表录正”;“王予纘妻陈氏”条注“通志有黄予纘妻陈氏,想即其人”;“翁祖恩”条注“通志作思”;“萧大纶妻庞氏”条注“据新合志稿增”;“席永恂妾吴氏”条注“虞阳旌表录作妻”;“周学礼妻黄氏”条注“言志及虞阳旌表录俱云子廪贡金鳌,按周学礼妻王氏十四年旌,是否一人并存的考”等。这些条目和注文不仅记录大量常熟县女性的姓名、婚姻关系、亲属身份及旌表年代,也反映清代地方志列女传的编纂体例、资料层累和校勘方法。列女传所收人物时代自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等朝,旌表年份多按年编排,间有“俱某年旌”“以上乾隆志”“据道光志增”等统计和来源标识,便于考察清代常熟地区旌表制度、节烈观念、家族关系及女性史。本册又保存“苏州府志卷七十”题名,具体内容与列女十七之间的关系待核;书前无明确序跋牌记,刊刻者及完整编纂凡例OCR未见。总体而言,本册对研究清代苏州府志编纂、常熟地方列女群体、旌表制度、女性史、家族史及方志资料来源与校勘均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本册《列女十七》集中记录常熟县清代列女姓名、亲属关系、旌表年份及事迹线索,可供研究清代江南女性史、节烈观念、婚姻家庭与地方社会。
2. 条目下大量“据虞阳旌表录增”“据常昭新合志稿增”“据通志增”“据言志增”“据道光志增”“据神位录增”等注文,以及旌表年份、姓名用字的校勘存疑,为了解方志列女传的资料来源、层累编纂与校勘方法提供实例。
3. 本书为清光绪九年刊本,保留“苏州府志一百五十卷首三卷第七册”卷册信息,对研究同治《苏州府志》的版本、册次结构及清代方志刊刻流传具有参考价值;OCR卷次混配现象亦可供版本配补鉴定参考。
2. 条目下大量“据虞阳旌表录增”“据常昭新合志稿增”“据通志增”“据言志增”“据道光志增”“据神位录增”等注文,以及旌表年份、姓名用字的校勘存疑,为了解方志列女传的资料来源、层累编纂与校勘方法提供实例。
3. 本书为清光绪九年刊本,保留“苏州府志一百五十卷首三卷第七册”卷册信息,对研究同治《苏州府志》的版本、册次结构及清代方志刊刻流传具有参考价值;OCR卷次混配现象亦可供版本配补鉴定参考。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光绪九年(1883)刊本,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公版“是”,无需查李铭皖、冯桂芬卒年。
适用领域
清代方志学、苏州与常熟地方史研究者;清代女性史、列女传、旌表制度与家族史研究者;古籍版本目录、方志编纂与校勘工作者;对江南地方文献和清代女性传记资料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未见
目录
卷七十(OCR题名,具体篇目待核)
卷一百二十九 列女十七 常熟县 国朝
后续卷次及篇目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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