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目

河防述言
河防述言
| OB | 24002364 |
|---|---|
| 作者 | 陈潢(字天一,号省斋,钱塘人)述;靳辅(大司马)问;李元春(时斋)评阅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清(具体刊年待考) |
| 版本 | 清青照堂丛书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史部(地理政书) |
| 详细分类 | 史部·地理政书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1033 页 |
| 容量 | 185.6 MB |
| 文件 MD5 | 48686af4ea5ca245517477820c210bff |
书籍简介
《河防述言》为清代治河文献,以靳辅(大司马)与陈潢问答形式,记录陈潢关于治理黄河的论述。卷首题“青照堂叢書 劉振清金亭彙梓 男維翰宗臣校錄 張留埜 河防述言 朝邑李元春時齋評閱 男來南薰屏參訂”。全书按专题分篇,OCR前20页可见“河性第一”“估计第三”“任人第四”等篇,第二篇论审势,OCR中未标篇题而内容可见,据文义当为“审势第二”。
“河性第一”开篇记靳大司马抚军皖江擢总督河道,问于陈子曰比年河决数处、浊流泛滥、故道淤为平陆、国患阻漕民苦垫溺,治之数年罔效,岂河终不治乎。陈潢答以“河之形有古今之异,河之性无古今之殊,水无殊性,故治之无殊理”,引孟子“禹之治水,水之道也”及“行其所无事”,申明治水当顺水性、不参以人意;又论黄河奔注不可遏、挟沙不可停,与淮合流之区绝无山陵阻恃,机巧、矫揉、粉饰皆无所施,唯有顺性利导一法;进而辨析河之横决非河之本性,皆由黄水暴涨、下流壅滞、旁流分势、正流愈缓、沙停淤浅所致,若谓河性喜决则非知河性者;复约言河性曰就下,分言则避逆趋顺、避壅趋疏、避远趋近、避险阻趋坦易,涨则气聚、分则气衰、流迅则挟沙、势集则坏山陵,善治水者须曲体其性情而疏蓄束泄分合各得其宜;并引宋神宗“以道治水无违其性”及孔子系易“天道亏盈而益谦”为说,论宽之束之皆所以顺之。
“审势第二”(OCR未标篇题)记靳大司马问治河必顺水性其要何也,陈潢答以“必也其度势也”,论治河须先度大势轻重缓急,推求致患之处而急图之,患在下而致患在上则溯其源而塞之,患在上而致患在下则疏其流以泄之;又论亲历审度之必要,谓今昔患河虽同而被患之地不同,治河之理虽同而弭患之策亦有不同,善法古者惟法其意,若按图索骥、刻舟求剑则不可;引《禹贡》“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周礼考工记》“沟必因水势,防必因地势”及王昭禹说为证;复分“全体之势”与“一節之勢”,论宁损小以图大、毋拯一方而误全局,宁忍暂而谋久、毋利一时而遗虑他年,以及水弱必束、水强必泄、水势停缓宜引直、水势猛疾必纡宽等因势之法,末记靳辅闻其言,治装与陈潢遍阅黄淮形势及诸冲决要害,条列拟筹河十疏次第上之。
“估计第三”记陈潢谓靳大司马大工告兴不可惜费用,当亟请发帑;大司马以三逆甫平、需饷尚繁、臣子体国分忧、河工修筑惟当节省为务为虑;陈潢答以治河之役与治军无异,庀材鸠工非财不办,若貲用不继则诸事罔济,引刘晏理财造运艘置仓庾“宁宽毋刻、宁增毋减”为说,论经始之多费正以省费,深于为国计者不可图一时之省用而遗旋修旋坏之虞,亦不可顾目前之易完而致垂成垂敝之咎;又谓有司浮冒估销以图侵渔固当惩,若以多估为嫌、以撙节为迎合而误事亦不小,大臣公忠为国当计其大者远者。末论河工岁修之额不及兵饷百分之一,王者以天下为家,城郭河渠犹家室之有栋宇沟洫,不可惜整理山河之费,且东南漕运必经于河,所费小而所益大。
“任人第四”记大司马问铨曹需次者纷纷赴工以冀进用可尽录之乎,陈潢答以营室需财、举事需人,彼欲用命而来安可不录,然不可滥录,当慎之于始;论水土畚锸非可优游坐治,暴露日星、栉沐风雨、躬胼胝、忍饥寒,膏粱纨袴之子不可与其荼苦,躁进趋利之徒不可与历艰辛;若假请滥录,不独贻误大工,且若辈逍遥河上、蜂营蝇集,易于题叙则开幸进之门,过为遏抑必深丛怨之薮;选录之要当责之董理有司,先究其素履、验其材力、审其邪正,择可录者而录之。
本书以问答体阐述治河理论,兼及工程估计、用人行政,是研究清代康熙间治河思想、靳辅陈潢治河实践及青照堂丛书刊刻的重要文献。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河性第一”开篇记靳大司马抚军皖江擢总督河道,问于陈子曰比年河决数处、浊流泛滥、故道淤为平陆、国患阻漕民苦垫溺,治之数年罔效,岂河终不治乎。陈潢答以“河之形有古今之异,河之性无古今之殊,水无殊性,故治之无殊理”,引孟子“禹之治水,水之道也”及“行其所无事”,申明治水当顺水性、不参以人意;又论黄河奔注不可遏、挟沙不可停,与淮合流之区绝无山陵阻恃,机巧、矫揉、粉饰皆无所施,唯有顺性利导一法;进而辨析河之横决非河之本性,皆由黄水暴涨、下流壅滞、旁流分势、正流愈缓、沙停淤浅所致,若谓河性喜决则非知河性者;复约言河性曰就下,分言则避逆趋顺、避壅趋疏、避远趋近、避险阻趋坦易,涨则气聚、分则气衰、流迅则挟沙、势集则坏山陵,善治水者须曲体其性情而疏蓄束泄分合各得其宜;并引宋神宗“以道治水无违其性”及孔子系易“天道亏盈而益谦”为说,论宽之束之皆所以顺之。
“审势第二”(OCR未标篇题)记靳大司马问治河必顺水性其要何也,陈潢答以“必也其度势也”,论治河须先度大势轻重缓急,推求致患之处而急图之,患在下而致患在上则溯其源而塞之,患在上而致患在下则疏其流以泄之;又论亲历审度之必要,谓今昔患河虽同而被患之地不同,治河之理虽同而弭患之策亦有不同,善法古者惟法其意,若按图索骥、刻舟求剑则不可;引《禹贡》“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周礼考工记》“沟必因水势,防必因地势”及王昭禹说为证;复分“全体之势”与“一節之勢”,论宁损小以图大、毋拯一方而误全局,宁忍暂而谋久、毋利一时而遗虑他年,以及水弱必束、水强必泄、水势停缓宜引直、水势猛疾必纡宽等因势之法,末记靳辅闻其言,治装与陈潢遍阅黄淮形势及诸冲决要害,条列拟筹河十疏次第上之。
“估计第三”记陈潢谓靳大司马大工告兴不可惜费用,当亟请发帑;大司马以三逆甫平、需饷尚繁、臣子体国分忧、河工修筑惟当节省为务为虑;陈潢答以治河之役与治军无异,庀材鸠工非财不办,若貲用不继则诸事罔济,引刘晏理财造运艘置仓庾“宁宽毋刻、宁增毋减”为说,论经始之多费正以省费,深于为国计者不可图一时之省用而遗旋修旋坏之虞,亦不可顾目前之易完而致垂成垂敝之咎;又谓有司浮冒估销以图侵渔固当惩,若以多估为嫌、以撙节为迎合而误事亦不小,大臣公忠为国当计其大者远者。末论河工岁修之额不及兵饷百分之一,王者以天下为家,城郭河渠犹家室之有栋宇沟洫,不可惜整理山河之费,且东南漕运必经于河,所费小而所益大。
“任人第四”记大司马问铨曹需次者纷纷赴工以冀进用可尽录之乎,陈潢答以营室需财、举事需人,彼欲用命而来安可不录,然不可滥录,当慎之于始;论水土畚锸非可优游坐治,暴露日星、栉沐风雨、躬胼胝、忍饥寒,膏粱纨袴之子不可与其荼苦,躁进趋利之徒不可与历艰辛;若假请滥录,不独贻误大工,且若辈逍遥河上、蜂营蝇集,易于题叙则开幸进之门,过为遏抑必深丛怨之薮;选录之要当责之董理有司,先究其素履、验其材力、审其邪正,择可录者而录之。
本书以问答体阐述治河理论,兼及工程估计、用人行政,是研究清代康熙间治河思想、靳辅陈潢治河实践及青照堂丛书刊刻的重要文献。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记录陈潢治河理论,以顺水性、审形势、慎估计、严任人为纲,是研究清代治河思想与靳辅陈潢治河实践的一手文献。
2. 书中引《禹贡》《周礼考工记》、孟子、宋神宗、刘晏等说,可考察清代河工理论对传统治水思想的继承与发挥。
3. 卷首题“青照堂丛书”及汇梓、校录、评阅、参订诸人署名,对研究青照堂丛书编纂、清代陕西朝邑李氏刻书及文献流传有直接参考价值。
4. 所论工程估计、用人行政等,兼涉清代河工经费、吏治与行政运作,可供清代制度史、水利史研究参考。
2. 书中引《禹贡》《周礼考工记》、孟子、宋神宗、刘晏等说,可考察清代河工理论对传统治水思想的继承与发挥。
3. 卷首题“青照堂丛书”及汇梓、校录、评阅、参订诸人署名,对研究青照堂丛书编纂、清代陕西朝邑李氏刻书及文献流传有直接参考价值。
4. 所论工程估计、用人行政等,兼涉清代河工经费、吏治与行政运作,可供清代制度史、水利史研究参考。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代著述,记靳辅(康熙间河道总督)与陈潢问答治河事,成书/出版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卒年。
适用领域
清代水利史与治河文献研究者、黄河治理与历史地理研究者、古籍版本与丛书刊刻研究者、清代制度史与行政管理研究者。
序文信息
OCR前20页未见序跋
目录
- 河性第一
- 审势第二(OCR未标篇题,据文义补)
- 估计第三
- 任人第四
- 后续篇目待补
版权投诉
如您认为本页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 24 小时内核实并下线处理。投诉邮箱:copyright@openbook.ren。
整理说明
本页书目信息与书籍简介由站长方整理自公版文献,OB 号 24002364。文字识别与元数据如有错漏,欢迎指正(hi@openbook.ren)。
免责声明
内容整理自公版文献,仅供个人学习、研究参考,不对文献内容作任何担保,亦不因此产生商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