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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政辑要
书籍简介
《荒政辑要》是清代嘉庆年间江苏巡抚汪志伊编纂的一部救荒政书,前有嘉庆十一年(1806)汪志伊自序,后有同治八年(1869)楚北崇文书局开雕本。该书以“荒政”为核心,汇集历代救荒成法、清代赈灾事例及地方官办理灾务的具体办法,意在使地方官和委员临灾查办时有纲目可依、有次第可行,避免遗滥错误。
据汪志伊序,天灾流行历代皆有,尧水九载、汤旱七祀,而未闻有一民失所者,关键在于“以人事补造化之穷”,所谓“有荒岁无荒民”。序中称颂清代圣圣相承、敬天勤民,平时教农桑、兴水利、裕积贮、尚节俭、敦风俗,遇旱涝及蝗蛟冰雹飓风等灾,一经奏报即不惜帑金迅加赈恤、蠲免钱粮,并截拨正供漕粮、碾运邻仓以平糶煮粥;又谆谕封疆大臣不得稍存靳惜,率属实心经理,毋任胥役侵渔。然各省官吏临事查办往往有善有不善,或因才具长短、历练浅深,或因灾务繁难、民情急迫,事易滋弊、吏缘为奸,故非得其人、得其法不能理。汪志伊遂取古人荒政散见简编者,择其宜古宜今者别类分门,成书十卷;每卷但求事有次第可行,朝代前后不复拘泥;其丛言不能分者提作纲目列于卷首,名曰《荒政辑要》。
序文还详述其亲身办赈经历:乾隆丁未,大同府属霜败稼、春旱、六月大饥,牧令讳灾,汪志伊飞禀抚军奏明,奉命历一厅二州六县督同查办,对流民资送回籍,对贫民煮粥充饥,区分极重、次重停征钱粮,户别极贫、次贫发仓赈济;仓谷不敷则借库项、选殷商循环糴糶,事竣归款。嘉庆甲子,吴中低洼田亩因春夏雨多、清黄盛涨被水偏灾者四十二厅州县,汪志伊据实奏奉硃批“所见甚是”,蠲缓与赈糶兼施,计蠲缓银五十一万三千余两、米麦豆五十二万九千余石、赈恤银二十九万四千余两、平糶谷二十四万一千余石。乙丑,洪泽湖因暴风掣开义坝,淮扬极低十一州县被淹异常,汪志伊亲往查勘,会同铁冶亭制军奏拨银十三万二千余两先行抚恤,并遵旨察看成灾轻重奏请加恩,不可稍有讳饰;秋间江宁、徐州、松江、海州、太仓各州郡间有山田被旱、棉地被虫勘不成灾者,归淮扬灾案办理,独爰银四十七万六千三百余两、米麦豆二十五万一千四百二十余石,淮扬正赈展赈连前抚恤共银一百五十九万四千八百八十余两。这些自述使该书不仅为前人成法汇编,也带有清代中期地方大员办赈实践的总结性质。
在体例上,序称“所有临时清查妥办之法全载于第三第四两卷中,地方官及委员必须逐条参究力行,方免遗滥错误之咎”;其前后八卷皆载前人良法美意,或发明三四卷未尽之意,或推广三四卷未备之法,若因地因时制其宜,于灾黎大有裨益。卷首“荒政纲目”列《周礼》十二荒政、宋董煟救荒全法(人主当行六条、宰执当行、监司当行十条、太守当行十六条、牧令当行二十条)、赈恤五术、救荒八议、荒政丛言、救荒二十六目等,体现其“提纲领”以统摄全书的结构。版本方面,前20页卷端有“同治八年楚北崇文书局开雕”牌记,可知此本为清同治八年楚北崇文书局刻本;卷首题“江苏巡抚汪志伊纂”。该书对研究清代荒政制度、赈灾程序、官箴与救荒文献编纂具有较高史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据汪志伊序,天灾流行历代皆有,尧水九载、汤旱七祀,而未闻有一民失所者,关键在于“以人事补造化之穷”,所谓“有荒岁无荒民”。序中称颂清代圣圣相承、敬天勤民,平时教农桑、兴水利、裕积贮、尚节俭、敦风俗,遇旱涝及蝗蛟冰雹飓风等灾,一经奏报即不惜帑金迅加赈恤、蠲免钱粮,并截拨正供漕粮、碾运邻仓以平糶煮粥;又谆谕封疆大臣不得稍存靳惜,率属实心经理,毋任胥役侵渔。然各省官吏临事查办往往有善有不善,或因才具长短、历练浅深,或因灾务繁难、民情急迫,事易滋弊、吏缘为奸,故非得其人、得其法不能理。汪志伊遂取古人荒政散见简编者,择其宜古宜今者别类分门,成书十卷;每卷但求事有次第可行,朝代前后不复拘泥;其丛言不能分者提作纲目列于卷首,名曰《荒政辑要》。
序文还详述其亲身办赈经历:乾隆丁未,大同府属霜败稼、春旱、六月大饥,牧令讳灾,汪志伊飞禀抚军奏明,奉命历一厅二州六县督同查办,对流民资送回籍,对贫民煮粥充饥,区分极重、次重停征钱粮,户别极贫、次贫发仓赈济;仓谷不敷则借库项、选殷商循环糴糶,事竣归款。嘉庆甲子,吴中低洼田亩因春夏雨多、清黄盛涨被水偏灾者四十二厅州县,汪志伊据实奏奉硃批“所见甚是”,蠲缓与赈糶兼施,计蠲缓银五十一万三千余两、米麦豆五十二万九千余石、赈恤银二十九万四千余两、平糶谷二十四万一千余石。乙丑,洪泽湖因暴风掣开义坝,淮扬极低十一州县被淹异常,汪志伊亲往查勘,会同铁冶亭制军奏拨银十三万二千余两先行抚恤,并遵旨察看成灾轻重奏请加恩,不可稍有讳饰;秋间江宁、徐州、松江、海州、太仓各州郡间有山田被旱、棉地被虫勘不成灾者,归淮扬灾案办理,独爰银四十七万六千三百余两、米麦豆二十五万一千四百二十余石,淮扬正赈展赈连前抚恤共银一百五十九万四千八百八十余两。这些自述使该书不仅为前人成法汇编,也带有清代中期地方大员办赈实践的总结性质。
在体例上,序称“所有临时清查妥办之法全载于第三第四两卷中,地方官及委员必须逐条参究力行,方免遗滥错误之咎”;其前后八卷皆载前人良法美意,或发明三四卷未尽之意,或推广三四卷未备之法,若因地因时制其宜,于灾黎大有裨益。卷首“荒政纲目”列《周礼》十二荒政、宋董煟救荒全法(人主当行六条、宰执当行、监司当行十条、太守当行十六条、牧令当行二十条)、赈恤五术、救荒八议、荒政丛言、救荒二十六目等,体现其“提纲领”以统摄全书的结构。版本方面,前20页卷端有“同治八年楚北崇文书局开雕”牌记,可知此本为清同治八年楚北崇文书局刻本;卷首题“江苏巡抚汪志伊纂”。该书对研究清代荒政制度、赈灾程序、官箴与救荒文献编纂具有较高史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该书系统汇辑《周礼》十二荒政、宋董煟救荒全法、赈恤五术、救荒八议、荒政丛言、救荒二十六目等历代救荒成法,并分类分门编纂,是研究中国古代荒政文献承袭与救荒思想的重要资料。
2. 序文详载汪志伊乾隆丁未大同赈灾、嘉庆甲子吴中水灾、乙丑淮扬水灾等办赈经过及蠲缓、赈糶、抚恤银米数字,为研究清代中期赈灾程序、地方财政与荒政实践提供具体案例。
3. 该书明确将“临时清查妥办之法”集中于第三、第四卷,并要求地方官及委员逐条参究力行,对研究清代地方灾务操作、官箴要求及救荒书的实用功能具有参考价值。
2. 序文详载汪志伊乾隆丁未大同赈灾、嘉庆甲子吴中水灾、乙丑淮扬水灾等办赈经过及蠲缓、赈糶、抚恤银米数字,为研究清代中期赈灾程序、地方财政与荒政实践提供具体案例。
3. 该书明确将“临时清查妥办之法”集中于第三、第四卷,并要求地方官及委员逐条参究力行,对研究清代地方灾务操作、官箴要求及救荒书的实用功能具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P0:成书或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本书序作于清嘉庆十一年(1806),此本牌记称“同治八年楚北崇文书局开雕”(1869),均早于1911年,故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作者卒年。
适用领域
适合中国古代荒政史、清代救灾制度、地方行政与官箴研究、社会经济史、古籍文献整理及救荒书编纂研究等领域的读者参考。
序文信息
汪志伊《荒政辑要叙》,署“嘉庆十一年二月朔日皖江汪志伊叙于苏州节署之平政堂”
目录
据前20页OCR可见:
- 荒政辑要叙
- 荒政辑要卷首
- 荒政纲目
- 周礼十二荒政
- 宋董煟救荒全法:人主当行六条、宰执当行、监司当行十条、太守当行十六条、牧令当行二十条
- 赈恤五术
- 救荒八议
- 荒政丛言
- 救荒二十六目
- 救荒正策(后续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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