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畿辅水利四案 封面

畿辅水利四案

OB24002355
作者未详(汇编雍正朝直隶水利奏疏)
出版社—
出版年未详(内容为清雍正三年至四年奏疏,刊刻年待查)
版本未详(清刻本待确认)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地理政书)
详细分类史部·地理政书
是否公版是
页数719 页
容量137.7 MB
文件 MD5e13d6608609aead00fac39a49e12c3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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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畿辅水利四案》是一部围绕清代雍正年间直隶地区水利治理而形成的奏疏、谕旨汇编性文献。本次OCR仅见前20页,卷首题“畿輔水利初案”,正文以雍正三年、四年间有关近京道路桥梁、河淀疏濬、堤工修築及营田水利的谕旨和奏疏为主,按时间与事类编次,保存了雍正朝君臣筹划畿辅水利的原始文书。开篇雍正三年七月二十八日谕直隶总督李维钧,因近京各处桥梁道路为潦水淹没,命转饬地方官悉心筹画,大路积水如何疏泄、洼地如何修垫,并分通州一路、古北口一路、宣府一路及近京大兴宛平等处责成相关官员相度地势修理,使行旅通行,且强调不可借端差派、以便民之政反致累民。八月李维钧缘事革职,授李绂为直隶总督,以兵部尚书蔡珽先行署理。随后谕令因直隶低洼之处众水积而不泄,有水利疏濬之道不可不讲,已谕朱轼、张璨经理,并调熟习水利的陕西潼商道王全臣来京。蔡珽奏报当年水势甚大,民堤冲决三十二处,苏家桥等处堤工颇大,遣大名府知府曾逢圣往查,并提出築堤胜于修城等意见。十一月命怡亲王允祥、大学士朱轼查勘直隶水利。十二月会奏查勘情形,详述直隶之水总会于天津以达于海,经流有白河、卫河,淀池之水贯乎二河之间为淀河;白河近称安澜,卫河源出河南辉县,至山东临清与汶河合流,德棣沧景以下春多浅阻,伏秋暴涨不免冲溃,建议疏通砖河、兴济河故道,築减水坝,开直河归并白塘出口,以杀运河之涨并消泄河东积涝。又论东西二淀跨雄霸等十余州县,畿内六十余河之水会于西淀,经苑家口会子牙、永定二河汇为东淀,因东淀逼窄、各淀淤塞,主张治直隶之水必自淀始,疏濬古淀、多开引河,使淀淀相通,并加修週淀堤岸,升高赵北口板石桥、添设木桥、疏濬中亭河、开通十望河旧道等。对于子牙河、永定河,奏疏考其源流与淤垫迁徒之由,提出开决故道分注、每年挖淤、引浑河别由一道、约束子牙西流、淀内筑堤使河淀分治等方案。又请设营田,援引周礼遂人沟洫之制及宋何承矩、元托克托、明徐贞明、汪应蛟等畿辅水利营田先例,主张择沿河濒海施功容易之地设营田专官,召募南方老农课导耕种,官田先行倡率,并筹画濬流、圩岸、潴水、节水、引水、戽水之法,兼驳北方不宜稻、水涨不能为利等浮议。四年二月又请定营田四局兼设河道官员,提出直隶之河宜分四局。可见本书以雍正朝畿辅水利为中心,汇聚谕旨、查勘奏疏、工程建议与营田方案,是研究清代直隶河淀治理、营田水利及地方行政运作的重要史料。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未详(汇编雍正朝直隶水利奏疏)
本书编者未见于前20页OCR,暂未详。书中所载为雍正帝谕旨及李维钧、李绂、蔡珽、怡亲王允祥、朱轼等人有关直隶水利的奏疏,属清代官方水利文书汇编。

学术价值

1. 保存雍正朝直隶水利治理的谕旨、奏疏原始文本,可供研究清代畿辅河淀水系、堤工与营田水利。
2. 详载白河、卫河、东西二淀、子牙河、永定河等治理方案,反映清代国家与地方在水利事务中的决策和行政运作。
3. 书中营田奏疏援引宋元明畿辅水利先例,并讨论设营田专官、召募南方老农、官田倡率等,对清代农业史、环境史研究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内容为清雍正三年至四年直隶水利谕旨、奏疏汇编,成书应在清代,早于1911年;按P0规则,成书/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是”。OCR前20页未见明确刊刻年与牌记,版本及刊刻年待后续查核。

适用领域

清史、水利史、历史地理、古籍整理与京津冀区域史研究者,以及对清代畿辅水利文献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未见传统序文;卷首载雍正三年七月二十八日谕直隶总督李维钧等谕旨及查勘奏疏

目录

OCR前20页未见完整目录;可见卷首题“畿輔水利初案”,正文按雍正三年、四年谕旨与奏疏编年排列,涉及近京道路桥梁疏泄、卫河淀河子牙永定河治理、营田四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