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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盐法志 封面

山东盐法志

OB24002329
作者未署撰人(官修)
出版社—
出版年清(具体年待考)
版本清刻(待考)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地理政书)
详细分类史部·地理政书
是否公版是
页数1491 页
容量142.5 MB
文件 MD509f6f54db640757b0ce47a3e8b43f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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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山东盐法志》是一部记述清代山东盐政制度与职官设置的官修专志。本次OCR仅提取前20页,卷端、牌记及全书序跋尚未展开,所见为卷十五“职官上”,下分“官制”“体式仪注”“铨补”“回避”“俸次”“计典”“巡盐员弁”“领解委员”等门类,已可大致呈现本书的编纂体例与内容重点。

卷首小序称“盐之有官自盐人始,历代相沿,至明而益备。国朝纲维有法,官省事举,洵乎酌损益之中矣。居是职者姓氏爵里例得表以列之,失考者阙焉;其卓然有勋阀可称者,又别为传,美斯爱,爱斯传,以为在官者劝。志职官。”可见本卷以盐政职官为中心,先列官制沿革,次及职官表、传记,兼载铨选、回避、俸禄、考课等制度,体例上兼具政书与职官志的特点。

“官制”部分主要依据《大清会典》,详述长芦巡盐御史及山东盐运司系统的设置沿革。其记顺治二年差长芦巡盐御史一员总理直隶山东盐务,一年更差;顺治十年停差御史监选传;十三年复差巡盐御史;康熙七年长芦等四处盐差于六部郎中、员外郎及御史内每处选差满汉官各一员、笔帖式各二员;康熙八年侍郎李棠馥奏停六部官员差遣,仍差御史各一员;康熙十年左都御史艾元徵题准盐差御史不拘满汉,每处只差一员,添带满文笔帖式一员;康熙十一年左都御史杜笃佑奏准盐政归并各该巡抚,停差巡盐;康熙十二年复差巡盐御史;康熙十六年停止盐差笔帖式;雍正元年停止盐差笔帖式;雍正三年都察院题准盐差印信只给一颗,新旧交代,以防推诿改换。又载“钦命巡按长芦等处盐院兼管天津钞关税物,辖直隶山东全省、河南之开封彰德卫辉怀庆归德五府、安徽之宿州一州、江苏之铜山丰沛萧砀五县,岁一更替,报最则奉特旨留任,每年秋季至东省盘查运库钱粮,赴泺关验坨秤掣,凡山东运属衙门皆听提调”,并录“钦颁坐名敕书一道”,详列巡盐御史的职权、约束官吏胥役、减省公费犒赏、缉捕私贩、参奏怠玩溺职官员等职责。

“官制”又载都转盐运使司正官运使一员,及雍正七年、乾隆六年、乾隆三十六年、乾隆五十八年等历次吏部议覆、督抚题奏,涉及盐法道、运同、运判等缺的繁简最要要缺中缺简缺之分、品级升降、铨选归部或在外题补等。如乾隆三十六年吏部议驳浙江道监察御史喀尔崇义奏请将都转盐运司运使改从三品为正四品,议称各省运使为盐务总汇,盐政之下惟有运使,所辖地方本省之外有兼辖二三省者,运同运副提举运判盐库大使俱其所属,一切帑项征解及属员贤否统归运使稽查督办,责任綦重,较之守巡各道专司本省粮盐驿务者轻重迥有不同,应仍定从三品。乾隆五十八年吏部又议将直隶两广两淮山东各盐运使缺及新改浙江盐运使缺一体酌定,分别繁要、繁疲难、繁难、繁简等,开列请旨补授。这些记载对研究清代盐政职官的品级、选任、考成及中央与地方盐务管理关系具有直接史料价值。

其后列“现设总理直省山东等处盐法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一员,秩从三品,辖全省并河南商邱九州县、江苏铜山五县、安徽宿州,督催引票行销课程完欠,管理雒关秤掣,举劾属官贤否,一切盐政分别经理,而上之巡盐察院以达于内部,岁支俸银一百三十两、养廉银四千两”,并录敕书一道,详述运使约束衙门官吏胥役、招集商人征核正课、严查场灶户丁、稽核派销斤引、饬捕役缉私盐、省虚费速征纳、剔侵蠹疏积壅等职掌。又载盐运司同知、滨乐分司运同、胶莱分司运判、盐运使司经历等官的裁设沿革、品级、俸银养廉、辖场、职掌及吏额,如滨乐分司运同秩从四品,辖永利永阜富国王家冈官台五场,管蒲台关秤掣,督征场课,催趱运程,杜缉私贩,稽察所属勤惰;胶莱分司运判秩从六品,辖西繇登宁石河信阳涛雒等五场,职掌与滨乐分司同;经历司经历秩从七品,掌文檄往来、经历印信等。凡此均可与《大清会典》及山东盐政档案相互参证。

本书版本方面,前20页未见完整牌记与刊刻者,卷端题“山东盐法志卷十五 职官上”,结合所引《大清会典》及乾隆五十八年等记事,可暂判为清代官修盐法志之刻本系统,具体成书、刊刻年份及版本源流待考。本书对于研究清代山东盐政职官制度、长芦巡盐御史与山东盐运司关系、盐官铨选考成及地方盐法志编纂体例均具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未署撰人
本书前20页卷端题“山东盐法志卷十五 职官上”,未署个人撰人,当为清代官修盐法志书。其编纂机构、纂修官姓名、成书年代及刊刻源流均待结合全书序跋、牌记、目录及职官题名进一步查考。作为官修志书,本书以山东盐政职官制度为记述对象,属地方盐法专志系统。

学术价值

1. 本书卷十五“职官上”系统记载清代山东盐政职官设置、品级、俸禄、养廉、吏额及裁设沿革,可补清代盐政职官制度与山东地方盐法志研究。
2. 书中详引《大清会典》、历朝上谕及吏部议覆,涉及长芦巡盐御史、山东盐运使、运同、运判、经历等官的选任、繁简缺分、品级争议与考成,对研究清代中央与地方盐务管理关系具有史料价值。
3. 所录巡盐御史及盐运使敕书,详列职权、约束胥役、缉私、征课、恤商灶等条目,可资研究清代盐法执行、官箴书与政书体例。

公版依据

本书为清代官修盐法志,记事引《大清会典》及顺治、康熙、雍正、乾隆诸朝上谕、吏部议覆,成书年代在1911年以前,符合P0规则,直接判定为“是”。具体成书与刊刻年份待考。

适用领域

适合清代盐政史、职官制度史、山东地方文献、法制史与政书整理研究者,也适合关注清代长芦盐区与山东盐运司制度的读者。

序文信息

前20页未见序文

目录

卷十五 职官上 官制 体式仪注 铨补 回避 俸次 计典 巡盐员弁 领解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