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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政录卷七 封面

实政录卷七

OB24002328
作者未署(通行题明吕坤撰,待核)
生卒年1536—1618
出版社—
出版年明(具体年待考)
版本明刻本(具体刊本待考)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地理政书)
详细分类史部·地理政书
是否公版是
页数1716 页
容量104.3 MB
文件 MD54cf4e303eb2255bfd148660ba824ce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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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本次OCR文件名为“10511668_呻吟录_前20页.md”,但前20页卷端实际题作“實政錄卷七”,正文内容亦为明代地方行政、治安、狱政与驿递事务的条陈论说,与“呻吟录”书名明显不符,疑为文件名与OCR内容错配或提取对象有误。以下依OCR实际可见内容著录。本卷开篇从“嚴鄉約保甲者也”入手,设问答辩难,指出嚮马断路之贼非乡甲所能禁之说不足恃,强调乡约保甲废弛则盗贼公行、有渊薮、被劫无声援、真盗不敢举、诬盗不敢救;又提出审问盗案应查本保本甲某人以何为生、与谁往来、某夜是否在家、素日有无非为、近日如何度日、是否与某有仇、家中器用及男女衣服首饰曾否见其常穿、曾系某铺买来、何人所做、家有银钱系何物所卖、何人所与等具体方法。文中列举可疑情形,如平日交游赌博棍徒、四肢惰慢而自奉丰、夜去明来、掐捻谷黍、往来面生可疑、神色恍惚踪迹诡秘言语支吾、所得非其所有而不知所从来、闻盗犯而携家以逃等,主张严乡甲以稽察。又论快壮、真赃假赃与严刑成狱之弊,称“盗贼之狱十九成于严刑,严刑之狱十五类非真盗”,并举万曆十四年八赋岭盗杀商劫财、弓兵执乞儿诬认、拷杀及毙于狱者多人、后真盗获于他省之事为例,批评捕官、正官但据失单指名问赃、令盗招服,致招中盗数多至十五二十人甚至三十人,一人遍记分赃不合情理;又论买赃寄赃连徒二年、驿中徒犯充滥等。后半篇幅集中论徒犯与驿递:述徒犯原非良民、奸暴固其常性,驿官有过则被要挟,徒犯有凌夺同犯、把持狱情、指称打点科敛重囚、抢骗衣食扰害居民、傲侮官吏不遵约束、径自逃回拘唤殴打公差等恶,主张驿递官指实申呈本管州县究明,重责枷号并加役调驿;又论徒夫做工与摆站原为两事,提出以囚徒搭配额夫、令其带镣工作、发本州县驿递、责托打坯墼挑浚城壕修理衙门推水搬柴守门巡夜,无亲属供给者比照囚粮事例量给米食,病疾徒犯保放回家调理,老病残废收赎释放,驿官不得擅自殴打、需索见面节仪卖歇等钱及非礼凌虐。全卷文字朴实具体,条列细密,涉及明代乡约保甲、盗贼缉捕、狱讼审理、徒犯管理、驿递差役与官吏约束等多方面制度实态,既有施政主张,也保存了具体案例与基层行政话语。版本方面,OCR未见牌记、刊记及序跋,具体刊刻年份、刊刻者与版本面貌待考;卷端“實政錄卷七”与文件名“呻吟录”不一致,亦待核对。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未署(通行题明吕坤撰,待核)
1536—1618
OCR前20页未署撰人姓名,卷端仅见“實政錄卷七”字样,正文以“余”“本司”等口吻论乡约保甲、缉盗、狱情、徒犯与驿递诸事,具有明代地方官员施政文书或政书体裁特征。《实政录》通行题明吕坤撰,但本页无署名、序跋及牌记可作直接证明,故作者姓名、生卒年及具体编纂情况均待后文或他书核补。

学术价值

1. 本卷详论乡约保甲与缉盗方法,列举查问生计、往来、夜宿、衣着、器用、钱物来源等具体稽察手段,可供明代基层治安与乡约保甲制度研究参考。
2. 文中批评严刑成狱、快壮伪赃、失主认赃、招攀多人等狱弊,并举万曆十四年八赋岭盗案为例,对研究明代狱政、缉捕与司法实态具有资料价值。
3. 后半论徒犯摆站、带镣做工、搭配额夫、病囚保放、老残收赎及驿递官吏约束等,可供明代刑罚执行、驿递制度和地方行政研究参考。
4. OCR所存“實政錄卷七”与文件名“呻吟录”不符,对古籍数字化过程中的文件名与内容校核亦具有提示意义。

公版依据

本卷卷端题“實政錄卷七”,正文引“萬歴十四年”等明代纪年,成书年代在1911年之前,按P0规则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生卒年。作者署名待核,但不影响公版判定。

适用领域

明代政治制度与地方行政研究者、中国古代法制史与狱政史研究者、乡约保甲与基层社会研究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目录工作者。

序文信息

OCR前20页未见序文。

目录

實政錄卷七 严乡约保甲 辨盗 狱情 徒犯 驿递 (OCR前20页未见卷内细目,以上按正文内容段落归纳;后续篇目待补)